文/李 禾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一路走来,踩过哪些“坑”,总结出什么教训,国外有什么好做法值得借鉴?日前,来自多个国家及地区的10位零废弃专家,共同围绕“无悔前行,垃圾分类的经验与教训”主题,分享国外有益经验,把脉国内近年来垃圾分类实践,为我国推进垃圾分类献计献策。
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这样的情况?“神器”——家里的厨余垃圾粉碎机,反倒添堵,容易导致下水道堵塞,隔一阵就得请人疏通管道……在过去的垃圾分类探索实践中,一些不合理或似是而非的做法,致使垃圾分类成效受影响。
深圳零废弃与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陆健博士团队合作,通过桌面研究、专家访谈和工作坊等形式,总结出多年以来我国垃圾分类实践中的一份“后悔清单”。清单中梳理出常见的认知误区和无效做法,具体表现为:在工作中以人工分拣替代居民分类投放;认定“分类投放需要更智能化”;认为仅靠贴标语、办活动、送垃圾分类桶,就能带来公众行为的改变;认为“分类投放设施越方便居民越好”;厨余垃圾处理走捷径,如推广家用厨余粉碎机等;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等难回收物,仅靠政府补贴等方式“兜底”,而生产者责任却缺位;政府系统中非住建环卫部门参与有限等。
研究人员将这些表征归纳为四大教训:不相信公众能改变,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把改变看得太简单,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关键因素识别不清;急于求成,对垃圾分类的必经之路看不清或不愿直面;顶层设计不完善、多元共治不充分、各方责任义务不明确。
对于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人员和与会嘉宾也提出了应对建议。研究人员认为,既要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有信心,也要避免工作方式的单一,多作创新。如强化居民主体责任,开展志愿者、保洁员培训,鼓励志愿者和学生上门宣传等;完善硬件设施,如垃圾厢房的建设和卫生管理,洗手池、灯光等的配备。
研究人员建议,在政府层面,完善全国性的法规、制度,建立高位阶、跨部门的垃圾分类总体指导和协调部门或机制,在基层强化“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局面;完善垃圾分类考核标准、体系,有效引导和管理第三方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等。贵州高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兰亚军则建议,更科学地检验垃圾分类的实效。“实效并不是1堆分成4堆,而是要真正减量。”关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量、人均垃圾产生量是否下降。
会上,嘉宾分享了欧盟、美国旧金山、韩国首尔、意大利帕尔马等地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的经验。
前国际固体废弃物管理协会技术合作部门主管唐皎说,2017年,欧盟平均垃圾循环利用率为46%。但受文化、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能力等影响,欧盟国家间差距较大,德国(67%)和斯洛文尼亚(59%)领跑,东欧国家则表现逊色。欧盟生活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遵循3项目标4项原则:三项目标包括避免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负面影响,保护资源,以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项原则即预防、“污染者付费”、就近处置、废弃物层级。其中,废弃物层级从高到低的优先处理顺序,依次是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利用、再生利用和处置。如比利时的废弃物管理政策,是将源头减量、循环经济等先进理念贯穿于政策和法律中,从根本上推动垃圾的减量化、循环再利用及可持续发展。
美国旧金山市通过近20年来对源头控制部分垃圾的产生、旧物循环再使用、分类再生和堆肥项目,实现80%的垃圾分流率目标。该比例在全美是最高的。
在韩国,“从量制”厨余垃圾收费体系,以经济激励手段有效减少了食物浪费。居民的厨余垃圾以称重计费方式回收,产生、倾倒的厨余垃圾越多,要交的钱就越多。
无独有偶,同样采用垃圾回收“从量制”的意大利帕尔马市,分类回收率从2012年底的48%,提高到2017年的80%。
陆健说,国际上的垃圾分类经验可概括为六点:循环优先、去匿名化、前后衔接、经济激励、社会参与和严格执法。其中,去匿名化是指垃圾投放过程能被管理者或邻里看见,如果完全看不到,就属匿名状态。一些地区采用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方式,实现“透明投放”,让邻居间感受到互相监督的压力,促使居民在垃圾分类时更加注意,有效提高了垃圾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