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评价导向,以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为原则,提出10方面举措,亮点频现,引起科技界广泛关注与期待。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研活动的指挥棒。只有指向正确,才能引导科研人员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才能符合当前高质量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的客观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一系列相关政策接连出台,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上取得积极成效。但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指导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針对科技成果评价的堵点难点痛点,明确了科技成果的多重价值属性,拓宽了科技成果评价的立体维度,为激励创新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安装了驱动器,输送了动力源。
科学确定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调整了“指挥棒”的灵活性。比方说,过去的“指挥棒”机械性地指向论文、职称、学历、奖项这四个方向,而改善后的“指挥棒”相当于拥有了更多的转向灵活性。它全面考虑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它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类型成果,分类细化评价标准;它倡导多元评价主体……“指挥棒”灵动万向,就能指向科技创新的角角落落,扫除盲区。
可以说,《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上完善了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并提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是近年来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重大突破。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指导意见》还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要在本意见出台半年内完成本行业本地区有关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这是“指挥棒”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
下一步将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探索简便实用的制度、规范和流程。期待“指挥棒”的升级,真正把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树立起来,把多元分类评价体系健全起来,把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起来,用更多高质量科技供给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