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启林
(深圳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
建筑废弃物是指由土地开挖、道路开挖、旧的建筑物拆除、建筑工地垃圾产生的包含余土、混凝土类、砖、砌块和石材、砂浆、陶瓷和瓦片、玻璃、金属、木材、塑料等各类建材的统称。深圳市地处中国南部,属丘陵地带,平地少,改革开放后高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带来了基建业务的快速发展,工程基坑开挖工程、道路工程、地铁工程、棚改等系列大型工程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弃物。传统建筑废弃物利用方式是填埋,深圳市2015年底发生的光明新区“12·20”重大光明滑坡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亟需寻找新的方向。目前深圳市对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主要方向为以下几点:余土生产免烧实心砖、空心砌块、路面砖、护坡砌块、海绵城市蓄水模块等;拆出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实心砖、透水砖、再生墙板、路基回填、低标号混凝土等;拆出建筑物中挑拣出来的钢筋、塑料、型材等进行回收利用。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多项难题,如产品缺乏认证与标识、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使用率较低等。
⑴政府投资项目弃土排放需求。2017~2020年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废弃物产生量见图1。经对各区、各部门政府投资项目的弃土排放需求进行统计,2017~2020年深圳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弃土排放需求约2.58亿方,年均约6450万方。从工程类别分析,地铁工程约7300万方(其中盾构泥浆约1325万方),水务工程(含治水提质)约3892万方,市政交通工程约7292万方,房屋建筑工程约7323万方。从排放年度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弃土年排放需求量在3233万方至9427万方之间,2017年至2020年分别为6265万方、9427万方、6882万方、3233万方。
图1 2017-2020年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废弃物产生量
⑵社会投资项目弃土产生量。根据深圳市水务局提供的数据,2016年深圳市水土保持备案的社会投资项目弃土产生量约2700万方(主要为房屋建筑工程)。
⑶拆建物料预估产生量。根据2016年1月《市规土委关于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能力评估和相关工作建议的报告》(深规土〔2016〕139号),2017~2020年深圳市拆建物料年均产生量约770万方。其中2017年产生量为992万方,2018年为816万方,2019、2020年均为638万方。
⑷深圳市建筑废弃物预估产生量。结合上述统计数据,2017-2020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预估产生总量约3.97亿方。年均产生量约9920万方,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弃土约6450万方,社会投资项目弃土约2700万方,拆建物料约770万方。
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统计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处理能力,深圳市现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在每年约460万方。虽然目前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使用率很低,但是在相关政府政策的鼓励、综合利用技术的进步、传统建筑废弃物处理方式的局限性、社会上环保呼声越来越高等因素影响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将会逐年提升。
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生产方面,深圳市已经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如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利德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鼎浩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得益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等(如图2)。目前这些企业可利用移动式或固定式设备处理建筑废弃物生产出骨料、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路面砖、混凝土植草砖、混凝土预制构件、轻质内墙墙板、干混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等再生产品。深圳市目前地下空间开发迅速,年均余土产量约9000万方,对于建筑废弃物中量最大的余土,当前比较主流的处理技术研究方向有烧结和免烧结两类,烧结技术相对成熟,其单位占地面积可消耗弃土量约为免烧结技术的两倍,但由于其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在深圳市很难建厂投产;免烧结技术目前尚不成熟,存在产品成本高、容重大、耐久性差、成品质量不一等问题,现难以大规模推广。根据初步调研结果,如深圳市建筑和市政项目适用工程部位所采用材料全部替换为综合利用产品,深圳市综合利用产品(包括砂、标砖、砌块、陶粒、轻质建材、高效掺和料等)的需求总量约2718万方,相应可消纳工程弃土约1250~2000万方,拆建物料约200~950万方(见表1)。
表1 深圳市综合利用产品主要种类及市场需求调研
图2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在市区的分布
2017年08月30日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工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技术规程中将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主要分为四类: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砂浆、砌体块材类再生产品和板材类再生产品。技术规程中详细解读建筑费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各种术语,同时对主要再生产品的使用标准、性能要求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施工与验收作出了详细规定。技术规程详细规定了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务工程以及景观工程中应用的条件与应用范围。
在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管理方面,深圳市政府多管齐下,全方面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规范化。如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2017年通过定期走访、咨询服务、信息统计、政策调研,相关课题管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考核工作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工作。同时采取拆除工程备案管理工作、建筑废弃物信息系统监控管理工作、建筑废弃物海上处置项目跟踪管理工作。深圳市各区陆续出台相应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深圳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与处置管理办法》、《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工作方案》、《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等等[1]。2017年4月19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同类产品质量标准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新建工程应当在指定工程部位全面使用再生建材。在市政项目(含路桥路基回填、稳定层、垫层、道牙及人行道和广场地面铺装、砌筑等分部分项工程)、房屋建筑项目及配套室外工程(含基坑回填、基础和地下室砌筑,其中室外工程参照市政项目)中全面使用再生骨料、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等再生建材替代同类的传统原生建材。
深圳市龙岗区在建新建工程再生建材使用作出如下要求:
⑴市投区建的或者龙岗区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工程再生建材使用总量原则上不应低于上述工程部位同类建材需求总量的80%。
⑵社会资金投资的拆除重建类项目的新建工程再生建材使用(回用)总量不应低于上述工程部位同类建材需求总量的80%或者本项目原建筑物拆除阶段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的50%。建设单位(发包人)应在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回用各类再生建材数量。
⑶其他由社会资金投资的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使用再生建材。
⑷鼓励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加强技术研究,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再生骨料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中的应用。
对深圳市现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市场的未来展望主要有以下几点:
⑴深圳市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产量巨大,亟需大面积采用先进的综合利用方式处理建筑废弃物,以减少传统建筑废弃物处理方式带来的对环境污染。深圳市综合利用各企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发展迅速,但是同时相应监管与相关市场化的政策支持的政策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⑵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在建筑废弃物产生之前无详细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方案,在建筑设计和施工时未严格考虑到建筑拆除时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通常是建筑废弃物产生后再考虑如何进行处置,亟需解决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无明确详细的处置流程、建筑废弃物责任方责任不到位、责任方处置资金难以到位等问题,建立“谁生产,谁负责”的政策制度。
⑶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缺乏统一的标识与认证,使得部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鱼龙混杂,阻碍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深圳市政府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大多是鼓励型的,亟需出台统一的强制性认证与标识规定。
⑷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供销不平衡,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率不高,使得一些相关企业难以维持经营,需加大力度鼓励提高部分工程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比例,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