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文宇(苏州大学)
从改革开放开始,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就对国内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发生了深刻的持续不断的影响,感时忧国(obsession with China)和道德视野(moral vision)成为人们研究夏志清的关键概念。与此同时,夏氏理论系统的另一翼——中国古典小说的感伤-言情传统(sentimental-erotic tradition)以及此类概念背后的方法核心却鲜有人关注。本文即以此为出发点,以《〈玉梨魂〉新论》为例,从“真实”与“理智”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探讨夏志清的治学方法和治学特点。
夏志清在讨论白话小说时曾经提道:“新派的章回小说作者,虽然一直不为正统的新文艺工作者瞧得起,但纯以小说技巧来讲,所谓‘鸳鸯蝴蝶派’作家中,有几个人实在比有些思想前进的作者高明得多了。”夏氏的看法着实让人耳目一新。在夏氏看来,对于鸳鸯蝴蝶派的作品,我们不能仅当通俗文学看待,和中国古典小说传世接受的逻辑一样,它们都是因为得到受众的青睐才代代相传。这就明显地体现了夏氏和国内文学观念的分野:相比于国内对于派别和时期的泾渭分明的划分,夏氏更侧重于将作家作品纳入同一个完整的体系之中,进而体现文学史的谱系和延续。因此,对于鸳鸯蝴蝶派的研究就成为我们研究考察夏氏治学特点的重要切口,而综观夏氏的相关著述,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玉梨魂〉新论》,下面展开具体论述。
特里林在阐发自己对于“道德”这一概念的理解和反思时,曾经提出“真诚”(sincerity)与“真实”(authenticity)两个概念:所谓“真诚”(sincerity),即通过个人的努力做到真实从而避免对任何人造成欺骗,实践真诚的努力在道德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而“真实”(authenticity)则为在对外部权威的合法性和效力的怀疑下,个体和社会之间的疏离。这一具有颠覆性的说法为我们理解夏志清的著作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切口。李欧梵就曾表示:“我认为夏先生的现代中国小说研究同样以一种真实感为导引,但却是一种受真正的‘核心’人性照明下的真实,它应当与作者自己主观意图的‘真诚’分开或超越其上,因为作者的主观意图很容易被政治意识形态所扭曲。”就此,李欧梵还以夏志清《现代中国文学感时伤怀的精神》为例展开分析:“虽然现代中国作家对自己的祖国表现了无比热烈的道德关怀(因此是真诚的),但有时是以失去真实性为代价的。他们没有能够做到‘不偏不倚的道德探索’和直面人类罪恶的根源。”因此,为进一步明确夏志清的“真实感”,我们还须将他的道德批评纳入考量。
阅读夏志清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其字里行间浓厚的“道德”(moral)色彩,道德批评成为其批评鉴赏作家作品以及人物情节、思想内涵的一个重要标尺。有学者曾指出“道德视景”(moral vision)是夏志清批评语汇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道德视景也可视为文学的道德想象力,并成为他衡量作家的文学想象力的标准。”但值得注意的是,夏志清笔下的“道德”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文学想象力的场域,它还蕴含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心理,最终指向社会、人性、制度等宏大话语。基于此,夏志清充分肯定了《玉梨魂》的地位,称其为“一部深入探索当代社会与家庭制度的哀情小说”。在夏氏看来,《玉梨魂》中最能体现道德真实感的即为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设置,他引用批评家佛莱(Northrop Frye)对于古典戏剧的看法,将《玉梨魂》定性为“感伤意味极重而缺乏正统悲剧庄严感的小说”,认为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缺少天然的不可避免性,而徐枕亚的作者意图则显示出刻意安排的痕迹。这并非是夏氏头脑一热的盖棺定论,相反,以此为跳板,夏氏找到了“道德真实感”的最佳切口:“三位主角,只要都为自己的幸福努力,原可轻易克服阻碍。他们之不肯或无能这样做,象征一个自我囿限的社会之瘫痪情状,并阐明这类情人是自挖悲剧的坟墓,他们虽然至忠于‘情’,却只能彼此伤害,因为道德的洁癖使热情发挥不出丝毫力量。”相较于传统的传记批评和社会批评,夏氏的看法似乎更有创新性和威慑力:一则抽丝剥茧,剔除传统悲剧中权威角色等因素的影响,将矛头直指奄奄一息的晚清社会;二则把腐朽的道德约束与矛盾的英雄主义并置同一台面,在新旧更替的社会思潮中发出阵阵强音。他进而将黑暗的社会现实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人性毫无二致的需要为传统社会让步。这让我们看到了瘫痪的社会结构和家庭制度以及蕴藏其中的社会变革暗流。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还能看到《玉梨魂》的现代意义:主人公的命运悲剧实则蕴含着求变的内部诉求,而其中无数哀情诉求的被回绝也启发着“五四”文学与传统文化彻底决裂的文化转型。
通过上述对于夏氏道德批评的再评价,再来理解章节开篇所提到的“真实” 就变得容易起来。夏氏的批评模式是对传统道德批评的超越,它在关注“文学作用于人的根本目的以及文学在形成人的观念和状态中的影响”的同时,吸收和发展了利维斯和艾略特等人的人类道德理念,进而表现出一种具有鲜明个人色彩的批评范式。他的道德批评并不仅仅是简单的道德指认,而是将道德和社会联系起来,并将其置于宏大的历史空间,反思深层次的人性景观,进而达到一种“真实”的状态。
“理智”是夏志清另一个重要的治学特点,同“真实”一样,“理智”已经深入夏氏的批评实践之中。李欧梵曾表示:“理智是指一种根深蒂固的忠实于生活的观念和对所有文类一视同仁的公正立场。”夏志清也曾亲自对自己的著述予以“理智的选择”的界定。这里的“理智”是与主流观念的疏离,它以一种外围的姿态客观地看待文学现象的发生,抛却时代的偏见、舆论的导向以及个人的情感,对于政治、宗教或权威理论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反抗,蕴含了一种公平的、生活的、通俗的文学观。
为充分理解夏氏论述中的“理智”,在此我们需要引出贯穿其论述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感伤-言情传统”(sentimental-erotic tradition)。从根本上讲,这一概念根属于西方由来已久的抒情传统(lyricism tradition),其诞生之初就被赋予了“世界文学”的含义,并将“抒情”和“启蒙”等中观话语并置,形成了一个囊括文学艺术和文化政治的超级能指。追根溯源,夏氏文论中这一传统的形成显示出其身为一个海外汉学者的人文野心,他企图从中国本土的世界中发掘一个可以和西方现代性媲美的文学传统,并以此来树立“文学自信”。正如季进教授所言:“夏志清的‘文学史’,一方面既有心整合混乱的现实世界,另一方面也有意统合混乱的文学标准,积极谋求着一个‘文学的共和国’。而这样的共和国,唯其宏大和有序,本身就有相当的抒情性,在当时冷战格局的背景下,这样的统合所显示出来的‘抒情性’远远超越了对抗和不合流的价值。”可见,作为夏氏抒情系统的重要一翼,“感伤-言情”本身就具备了天然的“理智”基因。
在《〈玉梨魂〉新论》的开篇,夏氏就直接指出他对鸳鸯蝴蝶派小说的看法: “不能仅当通俗文学看待,而应以认真严肃的批评眼光检视其艺术架构及意识形态架构,并进而从多方面加以探讨,牵引出这些作品蕴含的全部意义。”夏氏尖锐地指出学界对于鸳鸯蝴蝶派的评价抱有一种矫揉造作的双重标准,并呼吁以一种多元的探讨法,深入透彻地对此派文学作品进行评价。这一说法直接击中了“五四”以来人们治学的要害,充分发掘了主流文学全权叙事的解构因子,为鸳鸯蝴蝶派在文学史上的位置做了重新界定,同时也开启了另一种现代化。在夏氏看来,《玉梨魂》“这一爱情悲剧充分运用了中国旧文学中一贯的感伤-言情传统(sentimental-erotic tradition)”,并指出少了这本小说,“感伤-言情之文学传统便给人一种未获完满收成的感觉”。夏氏从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从形式上看,《玉梨魂》承袭了古典写情诗词以及《红楼梦》等小说的写法,骈文和古文并间,融入大量诗词书信,表现出以骈文抒情、以白话叙事的形式,进而在清末民初的变革浪潮中脱颖而出;而从内容上看,所谓的感伤-言情系统,则强调“情”“才”“愁”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以此为“情人”必备的三种性质。将情人无法相聚或无法结合时的消极心态——孤独、绝望等诗化或感情化:当情人面临紧要关头,对他们牺牲自我的意欲及行为加以褒扬。这就暗示了在传统的抒情系统中坚守传统礼法的可贵。梦霞与筠倩婚姻的情节设置也由此从“唐突” 转化为“合理”。对此,另一位海外汉学的研究大家——周蕾颇有微词,她认为: “这般欲求‘恢复地位’的隆重企图,并非是要挽回那部受欢迎的作品,而是企图挽回那受到赞扬的文学传统本身。”毫无疑问,这是对夏氏理论的一次巨大的降维打击,指出了夏氏治学的根本弱点:先验性的西方观念。但在笔者看来,夏氏口中的感伤-言情传统除了力图完满规整的史学观念之外,还显示出具有普遍性的审美价值。他努力地提升一切具有创造力和艺术性的文本,发掘其中对传统的继承和超越,并将目光聚焦于文本的情节塑造,判断其是否建立了具有永恒价值的矛盾和冲突,最终落脚到人类的整体命运和信仰之上,即“小说不仅仅描写生活,而且要传达生活的可能性”。
这样一来,我们便能窥见夏志清的治学方法中“理智”的本真面貌:它是凝聚在夏氏文学史观中的一种固定程式,这种程式不带有任何原初因素的加持,是一套可视的文学评价标准。纵然这种“理智”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对外界的疏离,但这种疏离本身就带有极强的客观性,使批评家得以在批评的过程中达到“理智”的状态。
综上,本文通过对夏志清治学方法的探讨可以看出,“真实”和“理智”是夏氏的治学根基,同时也是其著述的外化,它们来自夏志清对于中外文本的广泛涉猎和深度思考,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独立地深入文本之内,最终回归到人类的命运关怀。
①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刘绍铭等译,(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第20 页。
②〔美〕莱昂内尔·特里林:《诚与真:诺顿演讲集,1969—1970 年》,刘佳林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③④⑧李欧梵:《光明与黑暗之门——我对夏氏兄弟的敬意和感激》,见《李欧梵论中国现代文学》,上海三联书店2009 年版,第192 页,第192 页,第192 页。
⑤祝宇红:《夏志清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及其批评谱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 年第2 期。
⑥11 12 夏志清:《〈玉梨魂〉新论》,欧阳子译,选自唐克勤、李珊编著:《近代小说学术档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年版,第232 页,第232 页,第217 页。
⑦〔美〕魏伯·司各特:《西方文艺批评的五种模式》,蓝仁哲译,重庆出版社1983 年版,第6 页。
⑨夏志清:《中国现代中短篇小说选导言》,见《夏志清序跋》,古吴轩出版社2004 年版,第35—37 页。
10 季进:《“抒情传统”视域下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6 年第12 期。
13 〔美〕周蕾(Rey Chow):《妇女与中国现代性:西方与东方之间的阅读政治》,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71 页。
14 夏志清:《夏志清论中国文学》(C.T.Hsia on Chinese Literature),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4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