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芸
对高中音乐学科课堂评价的思考
首先,以高中音乐学科课堂评价标准为理论依据制定课堂评价标准。2017年,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为高中音乐教育教学评价提供了理论指导,音乐教学评价模式出现了新的特征,从原本的终结性评价转变为形成性评价,其方式从单一转向多元。笔者以教育部高中音乐学科课堂评价标准为理论依据,经过多年课堂教学实践,探究、制定出了适合本校学生的《北京师范大学燕化附属中学高中音乐学科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标准》。
其次,基于高中音乐学科课堂评价原则制定课堂教学评价内容。教学评价作为现阶段教师新课改的行动纲领,从教学目标的确立、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和最终的学习效果,都应做出及时的课堂评价,使学习目标有效达成。制定评价内容时,应基于高中音乐学科课堂评价原则,发挥教学评价的教育功能:强调音乐学科的实践性,教师对系列音乐实践活动的设计,应注重提升学生学科核心素养,落实美育功能;强化教师学法指导的意识,以评学为重点,促进教师和学生转变观念,以此来改进、提高音乐学科的教学质量。
注重活动实践性,优化评价内容
音乐课堂教学评价一直以来没有得到教师和学生们的重视,没有发挥它在教学过程中应有的作用,导致教学评价处在一个尴尬的地位。教师平时只注重学生的学期终结性评价,却忽略了在教学过程中有导向功能和反馈作用的及时过程性评价。高中音乐课堂教学是以音乐审美实践活动为核心,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发展为基本目标,在整个课堂学习过程中,学生以聆听、体验、探究、评价等学习方式对音乐作品进行鉴赏,在产生艺术联想与想象、获得精神愉悦和美感的同时,对作品的艺术性、思想性、人文性也会做出判斷和反思。因此,教师要注重音乐课堂活动的实践性,设计及时的过程性评价,以发挥教学评价的教育功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把握评价标准,落实美育功能
在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二级评价指标中,多次指向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应注重提升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因此,教师在设计课堂评价标准时,应从最基础、最简单的音乐感知、音乐表现入手,注重以人为本,力求以美育人,把美育融入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内容,提升学生的音乐品质。以下笔者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如何在设计课堂评价标准时落实核心素养和美育功能。
首先,创设真实有效情境,制定提升学生审美感知能力评价内容。音乐审美感知是学习音乐的基本能力,是学生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高中音乐课应注重音乐的本体属性,又要有人文特质。好的音乐作品,首先能使人产生愉悦的聆听感受,作品独特的音乐风格和深刻的思想性都能激发人们不同的生命感受和审美体验。因此,在教学中笔者注重选择兼具较高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音乐作品为教学内容,设计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方式,创设《课堂审美感知评价表》《小组擂台竞赛评价表》等。从教学目标的确立、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和最终的学习评价保持一致性,并在课堂教学中做出及时的课堂评价,以此检验学生对音乐审美感知的学习能力,使课堂审美感知的学习目标能够有效达成。
其次,注重情感与生活相结合,制定能够提高学生艺术表现能力的评价内容。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经过长期音乐课新课改的实践探究,笔者愈发体会到培养学生艺术表现能力的重要性,艺术表现能力既是课堂学习的方法、手段,也是提高学生音乐素养,培养学生高尚情趣的有效途径。因此,笔者一直探索在音乐课中注重情感与生活相结合,采用“多感官”音乐学习方法来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
最后,注重多元学习方法,制定提高学生文化理解能力的评价内容。高中音乐教学以音乐作品为媒介,音乐作品的不具象性特征给教学带来很大的施展空间。因此,教师应抓住音乐作品所体现的独特审美情趣和文化内涵,有目的地引导学生不断感受和创造这种来自精神和心灵深处的“美”,使学生创造性地“听”,创造性地“想象”和创造性地“活动”,把自己个性化的生活经验和感受与作品的文化内涵联结起来,与作品产生共鸣,再通过语言艺术或非语言艺术表现出来,这一表现的过程就是对音乐作品文化理解的体现。
笔者在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实践中,采用了多元化学习方法:创造性地“听”,运用多媒体,创设形象、直观的学习方法;制定相应的评价内容,如《学习者自我评价标准表》,以此来提高学生的文化理解能力,检验学习的效果。
高中音乐课堂教学改革的价值就在于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改进课堂评价内容和标准,发挥教学评价的教育功能,将美育融入高中音乐课堂教学中,不仅有利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更能够促进学生想象与创新等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在音乐课堂教学中,通过对音乐作品情感真、内容善与表现美的感知与学习,达到以“‘真入‘美,以‘美成‘善”的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燕化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