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哲哲
日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强调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要进行述法,报告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之所以要强调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是因为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关乎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领导干部对待法治的态度直接决定着社会对待法治的态度。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越突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才会越强烈,就会越有利于推動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随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压紧压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在各级领导干部中间越来越入脑入心。与此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针对现实问题印发《意见》,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落到实处,要求领导干部围绕“对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等重点内容述法。通过述法的“硬约束”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既有利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法治建设职责意识,同时也形成了“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有利于引导和激发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
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建设职责,还要在健全相关机制上下足功夫。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要履行的具体职责,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等制度安排,让权力行使有明确边界,确保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