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
摘要:近年来,我国仓储物流行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崛起,城市内用于仓储需求的建筑逐渐旺盛、逐年增多;可是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以及历史原因等,部分物流仓储建筑存在先天性的消防安全隐患,自然就成为摆在企业与我们消防监督执法者面前的一道难题。提升仓库物流企业的整体火灾防控水平,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本文结合防火监督工作实践,就物流仓库的消防安全现状,分析发现物流仓库普遍存在着消防隐患的共性问题,就改善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管控方法。
关键词:仓储物流;安全隐患;安全管控
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提出及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购买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仓储物流场所建立起来。可是一小部分企业只注重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安全,带来擅自改变建筑原使用性质、忽略建筑耐火等级低,固定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存在的消防隐患制约了该行业的发展。库区内存放可燃物多的特点导致火灾损失居高不下,仓库及物流企业的火灾事故已成媒体关注的焦点。如何加强和改进此行业的消防管控能力,本文先从行业的共性隐患分析。
一、仓储物流建筑共性消防安全隐患
(一)建筑耐火等级的有待提高
现在的物流仓库众多,有不少仓库建筑达不到应有的防火等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2.7、3.2.9等条款的要求,不同种类的物品存放的仓库都有相应的耐火等级。可是实际检查中部分仓库建筑达不到相应的耐火等级,这类仓库是具有大量消防安全隐患的。在火灾发生时,建筑耐火等级低,抗火的时间会相对较短,这样一来,留给消防队采取灭火措施的时间便也随之缩短,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
(二)消防安全设施不够完备
部分仓储物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未按照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在仓库建筑设置配备消防设施。规模大一些的物流仓库自动灭火系统(喷淋)没有安装;有些库房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和排烟设施;甚至某些一般规模的库房连基本的室外和室内消火栓都未安装。没有这些消防设施会导致仓库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大打折扣。
(三)办公室及宿舍的设置不合规范要求
部分仓储物流企业为了达到夜间“看护”物资的需要,在仓库建筑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构成典型的“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将办公室与库区做防火分隔,有些企业主不顾员工生命安危,甚至安排员工在库房内住宿,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9的规定。一旦库房发生火灾,扑救和逃生不及时,这些错误做法是造成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四)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当前全国正在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仍有部分企业主存在侥幸心理,不重视消防车通道的管理,忽視了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轻规范重利益的事情屡见不鲜,往往达不到建规关于消防车通道的有关要求。较大规模的仓库往往发生火灾持续的时间较长,在实际灭火救援中用水量大、消防车投入多,如果没有畅通的消防车通道和平坦的空地,会造成消防车辆堵塞,难以靠近灭火救援现场,延误灭火的有利时机。
(五)库房内电气线路管理不到位
部分仓储物流企业忽视电气线路的管理,处理不了消防配电线路与生产生活用电的关系。库区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插线板随意搭配使用,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物堆积的位置,未采取线路穿阻燃管的方式进行保护。甚至有库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
(六)原建筑使用性质被擅自改变
一些废弃车间、厂房成为仓库企业主的首选,他们“变废为宝”,在原有车间、厂房的大空间基础上,随意设置库房的隔断,有些库房甚至使用彩钢板作为隔断,使用地下汽车库作为仓库使用的现象也存在。
二、仓储物流企业消防管控措施
针对当前仓储物流企业共性的消防安全隐患及现状,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提高本辖区仓储物流消防安全管控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牵头,充分用好消委会平台
随着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职能。一方面是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与安全生产委员的政府引领作用。比如2020年应急管理部依托国务院安委会出台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仓储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就列入进三年行动方案内。地方各级政府,省级、市区级也相应出台了本级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利用当前有利时机,积极协调本级政府,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这一平台,成立由消防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利用最新的大数据平台,使各部门在信息上达到共享,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部门在仓储物流企业的管理能力,对于久拖不改的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使一些想钻法律空子的企业不敢违反法律、法规,达到督促仓储物流企业自我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目的。
(二)完善仓储物流行业相关规定,把好源头管控
现行规范对物流仓库建筑的规定较为宽泛。需要制定专用于物流仓库建筑的设计规范,完善物流仓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本级政府应结合本辖区仓储物流行业的特点,制定仓库物流企业管理规定。另一方面需要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严格把控城市土地使用性质,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仓储建设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建设审核、验收等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依照城市详规的要求,对仓储建筑消防设计进行严格把控,包括防火分区的划分及消防设施设置、平面布局的规划、是否符合消防规范,不留先天隐患。
(三)网格排查,加强联合监管
针对仓储物流企业点多面广的特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仓储物流行业消防安全纳入监管范围,政府依托安委会、消委会这两个平台,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火灾特点,找准辖区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重拳出击。本级人民政府建立仓储物流企业整治专班,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成立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公安机关、乡镇街道、市场监管等各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机制。政府可结合实际适时印发具体的整治方案,将仓储物流行业纳入政府督查范围,由政府负责实施督办,定期通报并将其作为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性的排查治理。联合当地公安机关、街道办(乡镇),开展联合检查、分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各自的管辖权限“分工不分家,形成合力”督促企业整改隐患。
(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仓储物流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企业的法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制度,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负总责。企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仓库的防火检查制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消防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仓储物流企业定期开展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做好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完善扑救初期火灾的灭火疏散预案。实施企业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做到事事有人管,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一名员工身上。有条件的仓储物流企业建立微型消防站,明确专、兼职消防队员,配置个人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材,有突发火灾时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做好防消联勤机制,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检查仓储物流企业时通知辖区消防救援站到场,消防指战员在进行辖区“六熟悉”的同时,指导好微型消防站消防员的灭火业务培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的能力,做好微型消防站与辖区消防救援站的联勤联动,从根本上提升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