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坚定不移推进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河长领治、部门联治、上下齐治、大小统治、三口同治、全民共治”的工作模式。2020年11月,浏阳河通过全国示范河湖建设验收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是民心所向、民心所望。
撼山易,治水难。我国江河湖泊星罗棋布,管理保护任务重,难度大,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针对不同时期河湖面临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不断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良策。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河建设项目迅速增多,违法围垦河湖、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的行为不断增加,尤其是河道非法采砂,至20世纪80年代愈演愈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98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逐步构建起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发挥综合效益的法制保障,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
2016年11月28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一年后,《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这是我国河湖管理制度和水治理体制的重要创新,一场聚焦河湖治水的深刻变革由基层探索上升为国家意志。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份全部建立河长制,百万河长上岗履职,“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庄严承诺提前实现。
随着我国治水矛盾发生深刻变化,水利部党组高位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问题16.4万个。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建设幸福河湖,成为未来一个时期河湖治理的主向标。为此,水利部不断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法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扎实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强化水资源与节约保护,开展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努力打造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2021年3月1日,国务院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升格河湖长制协调机制,对河湖管理和保护将产生更大的推动作用。2021年5月,《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印发,河长湖长履行职责有了标尺。随着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对省级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绩效的评价考核,河长湖长履职将更加规范,河湖治理保护将持续加强,河湖面貌将不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将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