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小磊
(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河南·开封)
[提要]本文从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现状出发,探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受到的不利冲击和面临的机遇;讨论商业银行应对冲击的传统方式和不足之处,并针对商业银行如何对中间业务进行转型升级给出对策建议。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进步,我国金融业也开始发生一系列的变革,互联网与金融行业完美结合,创造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为了满足市场上不同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互联网金融产品、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等多种支付平台和产品开始在市场出现。各类科技巨头也相继推出各自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蚂蚁金服推出的支付宝和余额宝、腾讯的财付通、苏宁支付平台、京东支付平台等新型金融平台迅速抢占了市场份额,即使是原本属于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的市场份额也被这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抢占。总的来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得银行依赖利息收入为生的道路变得越来越窄。而且,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浪潮造成一大批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从商业银行手中流失,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生一定冲击。商业银行在这种背景之下为提升中间业务的经营绩效就必须求变,完成其自身中间业务的转型升级。因此,本文对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如何进行转型升级提出一些可行的思路和对策。
互联网金融发展之初,很多国外学者从理论和技术层面对其内涵给出了阐释,基本上是从金融和互联网科技的结合角度来说明的,即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将IT/Web科技和金融结合而成的新型金融模式。同时,我国很多学者也相继对其内涵做出阐释。我国的谢平教授在国内首次给出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他认为以前的学者只是把融资模式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而互联网金融是独立于前两种模式的新模式。此外,他还说明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即低成本性、相对对称的市场信息、快速便捷的支付形式和非中介特性。袭明华认为金融业和高新互联网科技结合而成的行业就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国外的一些专家对这一问题也有各自的观点。Fight(2002)分析了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要素,提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新型交易模式正作为一种全新的交易模式出现在大众面前,未来将重新定义商业模式。John Chant(2008)研究了金融中介,他认为金融中介将贷款者的资金借给了借款者,不但能向贷款者发放债券,还拥有借款者的债权,从而成为了金融活动的当事人。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一般认为有三种,分别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第三方支付和融资平台。研究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是很好的开端,这样才能够更清楚地认识到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之后再探究其业务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并为商业银行创新中间业务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思路。互联网科技的崛起带来的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浪潮,而互联网金融行业也正是靠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市场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第三方支付、融资平台。这三种发展模式和该业务模式下发展较好的典型企业或平台如表1所示。(表1)
表1 互联网金融业务三类发展模式一览表
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的内在缺陷: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但是该问题并不能得到完全解决;此外,官方对于互联金融的监管比较松、该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也不高,可能给没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造成损失,更不利于正常市场环境的发展;最重要的是隐私问题,因为市场上的金融机构掌握大量客户私人信息,个人隐私安全成为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业务同源性。互联网金融是将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科技结合而成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除了上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第三方支付和融资平台这三种,还有大数据金融、P2P等业务。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通过提供中介服务赚取手续费等非利息收入,本质是一种表外业务,不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但可以影响银行未来现金流。透过互联网金融和中间业务各自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利用互联网科技进行的升级和改造,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又是传统业务的深化发展,二者业务之间具有同源性。
(二)客户资源重叠。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金融业务+互联网科技,金融业务的客户遍布青少年到中老年,但是互联网科技是近年来发展的新事物,众多中老年客户对互联网技术和操作方法比较陌生或是持拒绝使用的态度。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客户大多集中于青少年和20~40岁的工作者。而对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来说,银行网点服务仍是服务的主要模式,且其互联网程度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较低。银行网点服务对中老年人更友好,而且这部分客户也习惯和喜欢这种服务模式。可以说,二者客户资源存在重叠性,会产生激烈的竞争。
(三)收入性质相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收入根据其运营模式不同可以分为:买卖理财产品的收入、支付中介费用、融资息差、金融门户收入,其中以中介费用为主。而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是商业银行代理客户办理各项业务、充当支付中介、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所获得佣金、中介费和其他非利息收入,且佣金和中介费占主要部分。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收入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性质相同。
(一)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模式的冲击。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这场变革中受到了不利冲击,其中间业务收入和市场份额都相应的被缩减。而且,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长期存在“尾大不掉”的问题,即业务服务对象只局限于一部分客户且门槛较高。商业银行可能就会因为上述问题而失去占有市场份额较大的中小客户的青睐。第三方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已经日益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客户依赖性日益提高。而商业银行固有的分业经营模式,导致其客户黏度提升空间有限。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模式的冲击。第三方支付有两条盈利渠道:一是资金沉淀,第三方机构通过其创立的资金账户,积聚了大量客户的支付资金,代客户满意并同意支付后将资金付给对应商户;二是赚取佣金和手续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服务实质上是一种中介服务,服务对象是买卖双方,目的就是来赚取一定的佣金和手续费。这种盈利模式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盈利模式基本一致,双方为了更高的利润必定展开一系列的竞争。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正面效应。互联网金融建立在高效的互联网科技之上。互联网科技以其高效化、模式化、网络化的特点大大降低了以前金融交易的高成本,同时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互联网高新科技也颠覆了原有的金融市场结构,金融业务在这种背景之下得以转型升级。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说是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二者并非相互代替关系。商业银行如果要发展其中间业务就应当利用互联网科技对中间业务进行转型升级,提升业务发展的深度和持续性。商业银行加快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可以迅速健全相关定价体系,提升中间业务的创新能力。中间业务的关键在于银行的主观能动性,而要做到主观能动,商业银行不但要提升产品质量和种类,还要积极去完善相关产品的市场定价体系;努力避免产品同质化问题;以自身的核心业务团队去要创立全新的金融产品;放弃“价格战”改走“质量战”,以高质量的服务增加客户黏度和满意程度。
(一)拓展中间业务的资源。商业银行要想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的资源就要不断优化操作系统,简化各项操作步骤,不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客户黏度。商业银行还应大力提升中间业务产品的质量,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拓宽中间业务的产品资源。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进行开源,不断进行互联网化创新,吸引更多的年轻客户、中小企业客户。
(二)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行业数据和资源。至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我们不难发现,互联网金融利用了最新的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偏好、行为数据等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之后再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量体裁衣”式的服务。商业银行为发展其中间业务,同样可以借鉴这项技术,即引入互联网技术,对其掌握的大量客户交易记录、资信状况、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和总结,形成商业银行自己的行业资源数据库,据此为不同的客户群体制订相应的针对性方案,来提升中间业务的竞争力。这样也容易让互联网金融行业和商业银行的优势互补,降低交易成本,共同造福于消费者。
(三)构建金融创新和营销团队。为了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商业银行需要构建自己的核心团队。一般来说,需要组成业务创新团队和专业的营销团队。业务创新团队应借鉴当今互联网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方面的技术优势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进行创新。具体来说,可以利用人工智能代替人工柜台服务、利用云计算代替点钞机或者人工点钞、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电子钱包服务等。营销团队可以根据市场的动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国家相应的政策针对各阶层的客户制定可行的销售方案,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量。
(四)建立高效的金融电商生态。商业银行往往是每家银行自成一套,银行间还存在一定的竞争,一个综合全面的大平台急需被建立起来。因此,商业银行可以与其他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平台间开展一定程度的合作,建立一个涵盖资金流转、办理业务、商品流转体系化的金融电商生态。在新的金融电商生态中,传统中间业务模式也发生变化,采用“银行企业”的供应模式,网点运营和工作人员报酬等运营成本也可以在这一过程中大大缩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也得以多元化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转型升级可采用的具体做法如表2所示。(表2)
表2 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金融促进中间业务发展具体措施一览表
最后,商业银行应在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取长补短的过程中完成中间业务的转型升级,这一过程不但对双方都有利,同时也能创造出更多的社会效益,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