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鑫
1943年,任弼时在延安
任弼时历来重视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在指导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主持湘赣苏区工作座谈会和主持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1935年九十月间,“左”倾教条主义的执行者在陕甘根据地实行错误的肃反,逮捕刘志丹等人,造成陕甘根据地的严重危机。中共中央到达陕甘根据地后,立即把被捕的刘志丹、高岗等释放出来,及时纠正了这个严重错误,从而使陕甘根据地转危为安。11月底由中央组织部召开为刘志丹等平反的会议,会上宣读的《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指出这次肃反斗争“犯了小资产阶级的‘极左主义和‘疯狂病的严重错误”,并对主持肃反的领导人作出了处分决议。
1941年下半年,中央政治局检讨历史上的政治路线后,提出要重新审查西北局的历史问题,决定召开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又称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任弼时受“内战时期肃反总结委员会”的委托,从杨家岭住到了西北局机关“蹲会”,负责指导这次会议。任弼时非常重视这次会议,他称“这次大会也可以说是一次党性测验的大会”。
为了开好这次会,任弼时很早就对边区问题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早在1941年春,他写信给边区的一些同志,了解党在西北地区历史上的问题,特别是1935年肃反的情况。据曾在西北工作的张秀山回忆,他给任弼时写了回信,共九页,有6000多字。任弼时对这些材料都非常认真地整理阅读。不仅如此,在会前,任弼时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找了很多在西北工作过的同志谈话。
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为期87天,从1942年10月19日一直开到了1943年1月14日,毛泽东称会议“应该是整风学习的考试”。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到陕北前边区党的历史经验,清算了“左”倾错误对西北革命根据地造成的危害,检查了抗战以来边区党内在思想、组织和实际工作中的某些偏向。
1941年,担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的任弼时
在会议后期,1943年1月7日到9日,代表中央指导西北局工作的任弼时在会上作了《关于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长篇演讲。任弼时向大家解释了对在历史上曾经犯过错误的同志严重警告处分而没有开除党籍的原因,他实事求是地说:“一方面因为当时政治路线的错误,并不能完全由他们负责,他们是执行当时党内错误的路线并加以发展,以致造成当时严重的错误。另一方面,错误肃反固然与他们的恶劣品质有关系,但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发现他们有什么反革命的阴谋,因而对于他们那种错误的性质还只能作为一种党内错误的性质来看”,因此对犯错误的同志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以期他们能够彻底地改正错误。
在会议作出决定后,有的干部不同意会议结论,去找任弼时反映问题。任弼时并不因为会议已经作出结论而将他们拒之门外,而是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在任弼时看来,他的责任就是彻底弄清问题、分清是非,予以切实解决,帮助干部改正错误,不断前进。
这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陕甘宁边区整风运动。当年在肃反中犯错误的同志后来回忆说:在1942年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与会同志对我拥护王明“左”倾路线的错误,以及我所犯个人主义等错误,提出了诚恳的批评,我作过多次自我批评,将永志不忘,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延安整风运动后期,为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党中央委托任弼时主持召开湘赣工作座谈会。座谈会选在了王震、王首道率领八路军南下支队挺进华南出发之前召开,就是为了解决历史思想包袱,轻装出发。
1944年11月,毛泽东和任弼时等在延安欢送由王震等率领的八路军南下支队。左起:聂荣臻、周恩来、任弼时、朱德、李鼎铭、张闻天、毛泽东、吴玉章
为了解湘赣苏区的全部历史,任弼时在延安曾专门找张启龙谈了三个半天,两人仔细讨论了湘赣省委工作时期的经验教训,他再三鼓励張启龙将那段战斗经历写出来,还派萧三去帮他写作。
1944年10月,湘赣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回顾了在湘赣工作中的得失,总结相关历史经验教训,并对湘赣苏区的历史问题发表了一些不同看法和批评意见。任弼时一直非常耐心听大家的意见,最后作了总结发言。
首先,任弼时指出,研究历史问题时,应该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各种不同的历史情况出发,了解历史问题,检讨自己的错误。对于当年在湘赣根据地执行的政治路线,任弼时坦率地说:“那个时候并不知道四中全会以后的路线是错误的路线,这个错误路线是过了七八年之后才发觉的”,虽然在执行的过程中“提出过不同的意见,反抗过”,但是“也没有能够把那个错误路线完全纠正”,“我在省委的这一时期,对清理旧案,我没有尽到责任,这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红二方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部分同志合影。二排右二为任弼时
任弼时认为,对历史上犯了错误的同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检讨和反省。例如,对于把错误路线当成正确路线执行的同志,这类同志对党忠诚,但是思想方法错了,应注意检讨思想方法;对于利用党的错误来进行私人活动的人,实质是品质问题,这类人不仅要反省思想方法,而且要反省个人品质;对于在执行错误路线中有抵抗但未能纠正的同志,应侧重反省为什么没有能够坚持正确意见。他认为,只有这样反省历史,“对各个人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任弼时举了王首道和蔡会文的例子,他指出王首道以及其他几个同志被派去领导湘赣苏区,中央指定他们为领导机关,这在原则上不能说是“钦差大臣”、篡夺领导。他也指出以王首道为首的省委存在缺点,比如吸收本地干部不够。蔡会文去湘赣担任军区司令兼政委,也不能说是“篡军”,因为确实加强了对这个区域的领导,但确实在领导中有缺点,好在后来纠正了。
其次,任弼时提出,“不能以现在的眼光去看历史问题”。任弼时以统一战线政策为例,指出:“今天(指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我们是实行统一战线政策,与大资产阶级合作”,但不能说在湘赣苏区时期就要与蒋介石合作,因为“那个时候这样的可能还没有”,“还没有这种条件”。但同时,应该看到某些具体政策是应该而且可能改变的,比如九一八事变后十九路军要求抗日,“我们应该采取和他们合作”,但当时没有这么做,这是错误的。任弼时认为,这样分析问题才是“我们在检讨历史问题时应该有的观点,也就是历史观点”。
最后,任弼时强调,看到错误要研究其原因,尤其是思想分析。例如,他指出六届四中全会反对“立三路线”但并没有解决问题,原因就是没能“揭发立三路线的社会的政治的根源”。“党内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和“广大群众对国民党统治者非常仇恨的思想”是发生“左”的根源,但四中全会没有看到这些根源,因此“左”的错误一直发展到全局。湘赣苏区执行了这些“左”的政策,所以犯了错误。
任弼时认为湘赣两届省委存在的共同的缺点是割断了历史,对本区域的斗争历史没有加以深刻的研究,对当时的政策也缺乏调查研究,所以新的领导机关没有接受那个区域的历史教训。任弼时告诫说:“这一点教训,我们一定要接受。这是将来任何一个同志到任何一个区域工作时,必须引以为戒的。”
但同时,任弼时也提出,“实事求是”不是否定一切,也要看到成绩,研究错误路线下还能够取得成绩的原因,并指出“这种态度是很需要的,在教育党教育干部上,必须具有此种态度,同时也只有如此才合乎事实”。例如,他认为湘赣苏区新旧省委都犯了“左”的错误,但在统一领导、发动群众、发展武装等方面还取得一定成绩,产生了一批重要干部,原因就是在实践中改正了某些错误政策,这是值得肯定的。
对于自己担任湘赣省委领导时工作中出現的一些错误,任弼时毫不避讳,带头作自我批评,他说:“今天看来,改组省委是错误的。反对王首道等的‘右倾机会主义动摇也是错误的。对张启龙以及甘泗淇这些同志的打击都是不对的。这责任不在同志们,责任主要由我来负。”他还对张启龙说:“我在湘赣也批过你,省委还把你的党籍搞掉了,这都是错的,责任在我。现在我向你道歉!”40年后的1984年,当事人之一的王首道回忆起这一幕时感慨道:“我感到他说的话,完全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作为一个领导者,既能坦率诚恳地批评别人,又敢于承担责任,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勇于自我批评,确实使我和到会的同志深受教育。”
只参加了这次会议前段而因故未参加总结的张启龙后来看到了任弼时的这篇讲话,感慨地说:任弼时同志的这篇总结发言,“通篇充满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充满了实事求是和严于自我批评的精神”,大家都感到“他的见解高明透辟”,“他对于湘赣边区历史的回顾,对前后两届省委工作得失的评价,对经验教训的总结,令人悦服,的确是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总结历史经验的范例。这次座谈会和他的总结,对统一湘赣各个时期干部的思想,澄清是非,增进团结,起了很好的作用”。
任弼时的实事求是还体现在他指导制定历史问题决议草案中。首先体现在他对历史决议起草思路的定位上:“这种总结是为着把党的历史问题在思想上完全弄清楚,以便使全党能够正确地了解党的历史经验,同时也便于团结更多的同志为党工作。”
为了写好历史决议,任弼时夜以继日地对稿子“先扯后写,写了再扯”,反复地修改草案稿。一开始稿子的名称是《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任弼时于1944年5月赶写而成,曾分送委员们讨论,同时交给政治局秘书胡乔木修改。任弼时在胡的修改稿上又改了三次,加了标题,特别是对党历史上存在的宗派主义和教条主义加以批评,指出实事求是工作作风的重要性。他写道:大革命失败后,不少“在党内负有相当重要责任的同志,因为缺乏马列主义的修养,不能总结革命斗争的经验,没有能力把经验提高到理论的高度,去加以灵活的运用,不善于分析具体情况,缺乏远见,因此就在党内形成一种经验主义的思想以至经验主义的宗派倾向”;教条主义宗派“理论与实际互相脱节”,“不但有马列主义的丰富词句,而且打了共产国际的招牌”,更容易迷惑党内。
在主持起草历史决议的过程中,任弼时充分发扬民主,吸收高级干部整风的成果,并组织大范围的党史讨论,多次修改草稿,对每句话,特别是一些重要段落字斟句酌。由于历史决议中涉及许多干部的历史问题和错误,任弼时用了大量的时间向代表们和犯错误的干部做调查研究和思想工作。他多次召集座谈会听取《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稿的意见;三次召开代表团负责人会议,收集意见和了解代表们的情绪。同时,任弼时和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一起两次去杨家岭的王明住所谈话,对王明的讲话作了详细的记录。
1944年5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任弼时为中共七大关于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召集人。任弼时写出一稿后多次参与修改。这是他修改稿之一的部分手迹
在主持起草历史决议过程中,任弼时还提出要弄清思想,团结同志,实事求是地分析错误的内容和犯错误的根源,而不着重个人的责任。对犯错误的同志必须彻底弄清问题,端正思想,改正错误,继续前进,绝不能抛弃他们,绝不能一棍子打死。
在党的历史上,“左”倾主义错误领导者在中央占领导地位的时候一度有过一些不好的风气,就是对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侧重组织处理,随意给予个人纪律处分,并且不给申辩的机会,搞“缺席审判”。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不能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而且还会制造产生新的矛盾。任弼时对此深有体会,他说:无论对干部或群众都不能使用高压手段、不能威慑,不能使人害怕;因惧怕而畏怯、而疏远,而不讲真话,那你就无法弄清实情和澄清问题了。他曾经讲:对干部真正的爱护和实际的帮助是:当干部在工作中一切似乎很顺利时,应当给他敲警钟,就像对跑得太快的人大喊一声,让他注意不要跌跤一样。当干部在某件事上有所疏忽,出现了犯错误的苗头时,就及时提醒他,让他自觉地注意,主动地改正自己的做法。这种帮助要比有时候替他圆场有益得多!他专门提出,总结党的历史问题不是过分追究个人责任,但个人要反省错误,弄通思想。
任弼时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歷史决议对党的历史上的许多同志的错误提出了批评。任弼时以身作则,并不避讳自己的错误,在整风运动中对自己的历史问题首先作自我批评,指出自己过去对中国实际了解得“非常的不够”“缺乏准确性”“没有精确的调查研究”,不重视理论学习与实际结合,“对中国革命的确是造出了很多的罪恶”。他在决议草案中写道:“只有用中国革命的理论,用中国革命的实际经验来教育中国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才能收到更迅速的和直接的效果,而且一定能够避免许多历史上曾经犯过的错误,无限的增加党员和干部斗争的信心与勇气。”
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一致基本通过了任弼时主持起草的历史决议,个别的修改委托给七届一中全会。这是党的历史经验的全面总结,是实事求是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使全党实现了空前团结。六届七中全会后,在任弼时起草的《决定草案》基础上,全党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十多次易稿,最后由毛泽东汇总,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任弼时等终于完成了党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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