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地面塌陷特征与防治对策的研究

2021-08-03 05:42彭超恒
建材与装饰 2021年22期
关键词:广东省基坑隧道

彭超恒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500)

0 引言

广东省为我国南部沿海经济大省,有中国南大门之称,地处低纬地带,地质环境复杂,降雨量丰富,随着经济活动剧烈以及城镇化进程,地面塌陷事故频繁发生[1]。据不完全统计,6市近三年发生地陷事件高达1100起。其中,广州86起、深圳967起、珠海25起、佛山10起、东莞1起、中山11起。这些“夺命地陷”甚至短时间内连续多次发生地陷灾害,造成重大人员和经济损失,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也敲响了城市地下安全隐患的警钟[2]。

1 地面塌陷的成因分析

据统计,其中由工程施工因素引起共341起,占比31.0%;由既有管道因素引起共613起,占比55.7%;由其他因素引起146起,占比13.3%,详见图1。

图1 近3年广东省6市地陷情况各原因占比

同时将近3年广东省6市不同原因导致地陷出现的情况进行统计(见图2)。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19年是近3年中发生道路塌陷事件总数最多的一年,同时也是由工程施工、既有管道、其他因素导致地陷发生数量最多的一年,由既有管道引发地陷次数最多。

图2 近3年广东省6市不同原因导致地陷的事件数量统计

1.1 建设工程影响

调研地市近三年由工程施工引起的地陷事件共341起,其中广州53起,深圳274起,珠海2起,佛山3起,中山9起,详见图3。存在严重性、隐蔽性、人为性、突发性等特点。

图3 多种施工原因导致地陷的事件数量统计

1.1.1 基坑施工

部分基坑开挖施工时,发生基坑工程透水、涌砂或支护结构变形等事件,造成地陷。①基坑施工周边出现不均匀沉降,导致管网变形或断裂;②基坑支护止水效果不佳或坑内降水过快,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③外部振动荷载过大,使基坑周边粉细砂层的超静孔隙水压力短时增大,造成地下空洞;④采用桩锚支护结构的基坑未及时注浆,引发塌陷;⑤基坑支护结构失效、边坡垮塌造成基坑周边地陷。

1.1.2 隧道施工

在轨道暗挖、盾构掘进等作业过程,受地质结构不稳定、施工措施不当等多种因素影响,均可引发地陷。①隧道施工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不良地质隐患,诱发隧道内部失稳;②隧道开挖过程中支护不及时或强度不足,造成土体变形或失稳;③隧道施工造成土体不均匀沉降,造成或加剧邻近管网渗漏或破裂,并可能形成涌水通道引发地陷。

1.1.3 管道施工

广东省地质条件复杂,当管道施工质量欠佳,或基底及回填土不密实时,易造成地陷。①管道基础与管道接口施工存在缺陷,导致地陷;②市政管道开挖施工后,回填工序不当或填料质量欠佳,导致回填土工后沉降过大;③高压水力管道因施工等原因发生断裂。

1.2 既有地下管(渠)渗漏或破裂

近三年调研地市由管道渗漏或破裂引起的地陷事件共613起,其中广州28起,深圳555起,珠海21起,佛山6起,东莞1起,中山2起。其中排水管道(井)破损导致452起,占比73.7%;由给水管道(井)破损导致36起,占比5.9%;由暗渠破损引起28起,占比4.6%;由其他管道(井)破损引起97起,占比15.8%(见图4)。

图4 既有地下管(渠)渗漏或破裂导致地陷的事件数量统计

调查表明,深圳市近3年由既有管道导致地陷数量最多,为555起,占比90.5%。此外,除东莞、中山外,其余地市由排水管道(井)破损引起的地陷事件占比最大。其中,广州为21起,占比75%;深圳为407起,占比73.3%;佛山为5起,占比83.3%;珠海为16起,占比76.2%。

1.2.1 建设标准低

广东省早期管道建设标准偏低,建成的管道存在结构强度低、易破裂和爆管、接口漏水、缺乏维护等缺点,引起管道上方地陷。此外,部分跌水井未按标准图施工,压力释放井无消能、加固措施,受水流冲刷导致井壁破损,引发井筒周边地陷。

1.2.2 管材选用不当

据统计,塑料管道的维修率大于钢筋混凝土管道。①塑料管管材市场较混乱,产品质量良莠不齐;②管道内部腐蚀严重、管壁变薄,导致管道渗漏。此外,部分早期建设管渠采用砖砌结构,易受周边环境影响导致结构破损而引发地陷。

1.2.3 管网老化

广东省大部分老旧城区的给排水管网老化情况严重,存在结构强度不足的问题。①部分管道建成时间早,运营时间长,日常养护管理缺乏;②近十几年常用的塑料管、钢管等最长使用年限仅20年,未及时进行更新改造。

1.2.4 汛期影响

汛期在较大水压和流速的冲蚀下,管道容易出现破裂或渗漏;此外地下水位在汛期抬升明显,土体被雨水快速冲刷,在地下水和管道水共同作用下,地下空洞不断扩大。

1.3 其他因素

据统计,近三年由不良地质条件引发的地陷事件共计140起,其中广州4起,深圳134起,珠海2起。引起此类地陷事件和险情的原因主要包括岩溶塌陷、填海或近海软土沉降等因素。

一方面,广东省可溶岩分布广泛,在岩溶发育区,地下多发育有土洞或溶洞,地质条件脆弱。另一方面,广东省多个沿海地市,辖区内多为软土分布,极易出现土体不均匀沉降,进而引发地陷。

此外,广州、佛山市近三年因老旧或废弃地下人防工程年久失修引发地陷事件各1起;此外深圳市出现4起因道路、暗渠化河道等长期受重型车辆碾压,不合理使用引发地陷事件。

2 对策建议

切实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工作。①合理选址、优化布局,趋利避害;②勘察阶段,应加强地质调查成果共享,明确属地相关责任,严格按照规范确保勘查到位;③在工程设计阶段,合理科学设计方案;④把好质量评审关;⑤在隧道工程施工阶段,应做好工法选型、地质跟踪反馈工作,加大全方面监测预警加试,加强地表等地陷监测,建立预警系统;⑥在管线工程建设阶段,强化质量管控;⑦在工程验收阶段,应开展地陷隐患排查工作,评估道路承载能力。

3 结论

引发地陷事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且往往各因素之间相关影响,产生连锁反应。针对塌陷事件,要精准研判塌陷风险等级,密切监测周边环境发展变化,准确查找重点风险隐患,落实防范责任措施;精准发布预警信息、精准布设救援力量、精准细化预案措施,严防次生塌陷造成更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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