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丽华
(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事故312起、死亡348人,同比分别下降14.9%和16.9%。尽管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重特大事故还未杜绝,较大事故时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与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安全管理薄弱、施工现场混乱、三违现象频发等问题突出,因此,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防范水平十分必要。
从近年来非煤矿山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受伤害的人员来看,一是新入矿职工发生事故概率较大,职工未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三违”现象较多;二是外包队伍施工人员发生事故概率较大,外包队伍多为外地人员、流动性大,职工文化素质低、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差。
(2)从事故发生节点来看,岁末年初,企业增产冲动大,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问题突出,中秋时节、农忙时节等节日职工思想浮动,“三违”行为较多,冬季风雪、雾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设备设施易变形、破裂,职工视觉、听觉、行动反应迟缓,自我保护能力低下。
(3)从发生事故的矿山类型来看,我国3万多座非煤矿山,95%以上为小矿山,普遍存在工艺和生产设备落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同时,基建矿山在建设中,基建工程环节多,各项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多由一个外包队伍甚至几个施工队伍完成,安全管理易出现漏洞、空挡,也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4)从易发生事故的作业环节来看,一是动火作业、检维修、敲帮问顶、爆破等作业环节复杂,危险性大,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作业程序;二是提升运输环节违规使用禁止使用的设备;三是井下作业线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抗灾能力弱,作业环境多为狭窄、阴暗潮湿地带,人员密集,一旦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不易施救,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井下作业现场见图1。
(1)外部环境复杂。受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外部经济环境冲击,矿山企业面临复工复产与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相互叠加,造成生产不均衡,致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大。
(2)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1],主要负责人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足,风险识别能力低下,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三违现象”突出。②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安全生产投入不足[2],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设施配置、应急演练支出、重大隐患整改、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等方面支出缩水,致使安全生产保障不到位。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执行不深入、不扎实,重排查轻治理,有的甚至排查出来却得不到及时整改。
(3)外包管理松懈。①外包工程队伍多挂靠、依托承包单位的资质,有的甚至超资质承揽工程[3],承包单位在矿山所在地建立施工项目部或分公司,承包单位对项目部或分公司安全管理失管失控,未将项目部或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公司监督管理计划中。②项目部未落实承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较突出[4]。③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不规范、不具体,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具体,入厂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没有结合工程实际,甚至流于形式,且交底内容关键要素不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④发包单位常采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罚代管的手段管理项目部,未将其纳入统一协调、管理,缺乏有效的安全过程管控措施。
(4)事故应急处置不当。①企业建立的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不强[5],尤其是现场处置方案,处置程序笼统、简易,缺乏具体操作方法。②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演练重形式、轻实效,应急培训内容枯燥,应急演练与企业实际情况脱节,致使职工疲于应付,未真正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当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人员多为现场职工临时组建,导致救援效果不佳,甚至会发生救援不当及盲目救援等问题,贻误救援时机。
(5)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不足。①非煤矿山的监管力量主要集中在区县、镇街道,区县监管人员工作面广、任务重,镇街道普遍存在安全监管人员不足、身兼数职、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②非煤矿山安委会成员单位对非煤矿山监管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监管盲区现象,导致工作不齐心,合力不强。③在日常监管中,面对现场安全隐患,执法检查大多靠眼看、手摸等常规手段,缺乏有效排查隐患的技术手段,很难发现深层次违法、违规问题。
(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①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准入门槛,监管部门严格设计审查和安全许可,对立项、设计、评价、竣工验收等环节从严把关。②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引导资源濒临枯竭、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矿山退出,强制淘汰落后工艺,逐步减少小、散、乱的矿山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③加快建设一批无人少人智慧矿山,逐步提高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段、班组职责明确,管理到位。②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加大职工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技能,减少或杜绝“三违”。③持续运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④加强重点节假日、重点作业环节的管理,特殊作业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办理审批手续,完善冬季生产防冰冻措施、强化通风、用电用火、采空区充填安全管理、强化井下机电、通风、排水、运输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和安全避险系统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⑤有序组织生产,科学制定生产进度计划,杜绝年底前赶产、超产、突击生产和冒险作业。⑥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与投入的关系,严格按照标准计提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3)强化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①矿山企业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严查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资质、组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安全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②规范外包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保证协议具体、可行,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和施工条件、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检查、违反协议相关处罚等内容,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矿山企业向承包单位对作业范围、工作场所危险因素、应急处置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作出明确说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③将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外包单位安全准入、定期检查、教育培训、安全评价与退出机制档案,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④承包单位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履行岗前培训合格上岗,严把入门关口;同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规范作业流程,严格作业程序,杜绝“三违”。
(4)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①加强安全监管力量,监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区县、镇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现代化通讯、大数据及物联网等技术,以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实现信息查询、现场执法、执法取证上传等多项功能的现代化执法方式与“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有效结合,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②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案卷评查、异地执法等活动,提高业务能力素质。
(5)严格事故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育。①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原因入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②严格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单位,要给予安全生产问责和警示。③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重在预防,本文从非煤矿山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入手,分析了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建议,企业安全需要政企共同努力,加强安全防范和责任落实,进而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