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区块链:优势、挑战与应用路径

2021-07-23 02:53陈丛刊杜雨生王思贝
湖北体育科技 2021年6期
关键词:区块主体体育

陈丛刊,杜雨生,王思贝

(西南财经大学 体育与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四川 成都 611130)

作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强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截至2018 年底,我国法人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近5.4 万个, 且以年均超过10%的增长率递增[1]。 伴随数量快速增长的是对其质量提升的迫切要求,尤其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阶段中,通过科技创新引领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方式转变, 实现提升组织治理效能的目标,成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重要现实议题。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智能革命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深远影响逐步显现,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创新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路径开启了一个崭新界面。 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技术,区块链具有显著、独特的技术优势,可为多元主体参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贡献新方案,以互动、协商、合作的方式,破解体育社会组织传统治理面临的难题,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综合治理能力, 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格局提供技术支持。

1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困境再探识

体育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对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尤其在体育领域改革进程的持续推进和体育社会组织角色的不断重塑中,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在主体协作、权责划分、过程互动、治理手段等方面存在一系列“堵点”,影响了其自身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1.1 治理主体缺乏协作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其治理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只有多元主体协同发挥作用,体育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才能得到有效提升。 随着“管办分离”的大力推进,行政部门的职能不断转变,政府将“不该管”“管不好” 的事务逐步剥离和移交给市场和社会,形成了多元治理主体并存的局面[2]。但实现“并存”并不代表产生“协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强调决策的多中心、开放性组织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的协同。 由于受到“强政府,弱社会”的惯性影响,政府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仍然扮演核心角色,承担了治理的主要任务,加上市场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些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自治能力展现不足,呈现一定的治理碎片化特征,难以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局面[3]。

1.2 治理权责划分不清

现阶段,一些体育社会组织仍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并与体育行政部门保持着一定程度的联系。 行政部门作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虽积极探索建设新型政社关系,但在治理中权责划分不够明晰,导致出现权力边界模糊、责任内涵宽泛等现象,影响了体育社会组织的整体治理水平[4]。 同时, 不同治理主体的权力和责任也因在组织治理中分工不明确、协同不到位而不够清晰。 以中国足球协会为例,自2015 年脱钩改革以来,中国足球协会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在改革发展中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和自由度, 但仍存在与体育行政部门、俱乐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致使其治理中出现不同主体权责划分不明确的现象,影响了中国足球协会的治理效果。

1.3 治理过程缺少互动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 而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等基本特征,不同主体在治理进程中有效互动,实现共建共享、 一体联动是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当前,参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多元主体在治理进程中缺少有效的信息沟通、利益分享等行为,导致出现治理信息不对称、目标不统一等情况。 共享意识的不足,也导致多方治理主体参与体育社会组织共治时热情不高、意愿不强,缺乏构建体育社会组织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体制机制。 同时,一些体育社会组织在治理中缺乏创新意识, 外部治理动力难以转变为组织自身的治理效能, 治理过程中的内外联动效应亦不显著。 例如,有学者指出,高层政府在对地方足球协会进行制度安排和业务指导时,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互动程序,导致地方足协治理存在一定程度脱离实际的状况[5]。

1.4 治理手段单一低效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推广和体育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不断推动具有多元化、科技感、创新型特征的治理手段融入体育社会组织治理。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的参与主体和共享要素愈发多元, 传统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方式或单靠某一种手段开展治理, 已逐渐不再适应体育社会组织新的治理场景。 例如,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在面临手续重复、程序繁琐的登记注册、审查备案时,常常畏葸不前。 若依旧沿用这些传统的治理手段, 在降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效率的同时,也将使大批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不得不“游离”法律之外,面临合理性与合法性难以兼容的危机[6]。 在科技赋能、数字化转型时代,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创新能力愈发重要。 只有不断运用科技新成果,推动实现体育社会组织多中心治理、超前治理和综合治理, 才能适应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2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优势

面对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的诸多问题, 实现组织治理数字化转型是一种全新尝试, 成为推动体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 依托区块链技术构建一个包含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生态系统,实现平等、互动、沟通的多元化合作治理网络,有助于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 区块链是一个基于协议的不需要许可的分布式数据库, 它维护了一个持续增长的不可被窜改的数据记录列表。 大量数据储存在多个区块中,区块按照时间顺序相连组成链式数据结构。 这种链式结构完整、相同地存储在网络上的多个节点里,具有公开透明、无法篡改、方便追溯等特点。 作为一种由多种技术组合而成的技术架构,区块链包括共识机制、P2P 技术、时间戳、分布式账本以及智能合约等主要技术[7]。将该技术引入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 能够使体育社会组织在完备的制度框架内良性运转, 改变传统治理体系中行政部门处于主导地位和承担信用背书的角色定位[8],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以服务为导向的治理理念,凸显系统性治理的理想绩效。

2.1 共识机制有助于规范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过程

共识机制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区块链系统中数据的真实性,形成一个更加均等、透明的组织治理形态,保证多方治理主体获得关于体育社会组织数据的一致性。 该机制能够确保单个节点所公布的数据信息被大多数节点所接受, 数据信息在治理主体之间快速、平等地分发和流通,各节点均可对组织数据信息做出实时反馈。 同时,保障体育社会组织内部规章、会员大会等内容更加完善透明,促进资金使用行为更加规范,有效改变组织治理中多元主体难以协同发力的尴尬局面。 体育行政部门可获取多方主体的行为信息, 对组织进行有效监管和指导,对不良行为做到及时干预。 体育社会组织可有效了解各节点的反馈与诉求,降低服务供给的无效性。 群众基于信息资源的获取能够产生更多参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诉求,并对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 共识机制在保证各节点信息一致性和真实性的前提下,有利于规范组织治理过程,促使多元主体实现协同共治。

2.2 P2P 技术有助于多元主体参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

区块链的P2P 技术具有去中心化、 不需要管理机构与第三方仲裁的特点[9],能够推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 P2P 技术改变了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必须依靠中介信息传递与管理体系, 打破了传统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带来的条块分割、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的桎梏,突破了信息不对称的治理瓶颈, 激活了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个体与个体的点对点全向连接的开放式、网状型治理结构。 不同主体之间可以自由联通和直接对话,促进各主体之间良性互动,实现政府服务、市场协调和公民参与的多引擎增长。 P2P 技术使得在基于区块链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体系中,不会出现具有“无限大”管控权的政府,也不会出现具有过度自治权的体育社会组织。 同时,市场主体拥有灵敏的信息作为前提,将积极发挥其协助支持作用,社会群众也能全面参与其中,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获得一种动态平衡。

2.3 时间戳有助于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追责机制

区块链技术为有效解决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过程中信任度低的问题带来了契机。 时间戳是一个能表示一份数据在某个特定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的、完整的、可验证的技术,通常是一个字符序列,唯一地标识某一刻的时间[10]。 时间戳能够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扮演一个“公证人”的角色,保证数据信息的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 有利于规范包括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等在内的体育社会组织行为。 治理网络中的各个节点发布信息后, 都会加盖上时间戳, 按照时间顺序将每条记录连接起来。 体育社会组织在公布相关数据后,一旦出现重大危机,难以通过修改记录的方式来更改信息、逃避责任,责任将追溯到某一具体环节,落实到某一具体责任人。 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加盖上时间戳, 可以保证政策法规的前后一致性与连贯性。 此外,时间戳技术赋予数据信息结构性和层次性, 有利于避免管理人员以牺牲组织长期社会利益为代价,而追求短期的绩效或经济效益。

2.4 分布式账本有助于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监管机制

一个良好的治理网络应力求包容性, 加强利益相关群体参与,通过公布相关信息,尽可能在决策中达成共识[11]。 分布式账本能有效解决多元治理主体协同的复杂问题, 不留任何环节进入“黑箱”。 分布式账本可使每一节点都具有信息处理和识别的权利, 改变以往严密的中心层级结构来进行数据监管的体系, 保证数据信息的透明公开, 充分释放数据信息价值。 全量信息即时记录到区块上,各节点账本上的可见信息具有同步性,每一节点都具有掌握庞大的全局数据信息的能力。数据信息可获取性和便利性极大提升, 各主体之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进行信息交换, 体育社会组织的所有信息均可记录在账本上。 同时,体育行政部门掌握的数据信息更加丰富和准确,有利于公共决策和组织业务监管。 分布式账本技术对于建立共享开放的数据信息平台具有突出优势, 能够降低利益各方参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成本, 有效解决组织内部贪污腐败、外部资源失衡等弊端,提升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能力[12]。

2.5 智能合约有助于规范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主体行为

智能合约是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 承诺控制着节点的行为,包含了合约参与者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计算机系统自动执行[13]。 智能合约本质上是一段写在区块链上的代码,是由区块链内的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制定的协议, 协议里明确规定了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基于区块链的体育社会组织多元治理模式的核心是共同制定的规则, 各主体之间遵循规则进行资源共享,保障了治理主体有序参与,有利于体育社会组织规范自身治理行为。 对于不能正常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或存在严重问题的组织,规则会对其做出相应的制裁。 对于被规则拒绝进入区块链系统的体育社会组织, 群众和市场的选择意向就会降低,有效挤压了非法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 此外,智能合约将代替人工验证及审批工作, 减少人为的干预和纷繁冗长的审批环节, 为标准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供自动化流程,提高服务供给效率。 同时,智能合约还可为上链的体育社会组织自动备案登记,有效解决组织合法性问题。

3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理论架构

区块链技术嵌入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体制机制, 旨在整合治理资源、融合治理力量、创新治理体系、优化运行机制。 区块链技术的特性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体育社会组织传统的 “线性”治理范式,构建符合非线性特征的治理秩序,促使各方治理主体互联互动,有效强化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供给能力。

3.1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结构

区块链技术的运用能够改变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形态和结构,体育行政部门、市场、体育社会组织与社会群众等治理主体处于不同的位置和次序,具有不同的功能、结构和关系,通过区块链系统将自治和他治有机结合,加强内联外协,进一步整合各方主体的治理优势[14]。 第一,区块链系统提升了政府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 赋予各方治理主体相应的数据处理与信息监管能力。 第二,体育社会组织将内部相关信息以及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信息公布在账单上, 其他主体可实时对数据信息进行评价并予以反馈, 有效疏通体育社会组织的信息通道。 同时,组织根据各方主体的反馈信息,对内部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以及对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进行优化,使其进入一种“参与-反馈-参与”的闭环运行状态。第三,区块链系统中的每条记录都加盖时间戳, 有效保证记录的安全性与可信度。 同时,数据信息上链本身就意味其透明度会增加,可以有效减少寻租行为[15]。 第四,区块链的互联互通有助于打破地域空间限制,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对体育社会组织资源调控的决定性作用,保障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利用效率,推进资源调配高效化和均等化。 第五,区块链治理系统有助于行政部门更加清晰地把握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及时掌握群众的公共体育服务诉求,从数据中感知舆情、了解民意,由被动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向主动提高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转变。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体育社会组织多中心治理架构,如图1 所示。

图1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架构

3.2 积分与规则: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架构两大要素

“积分”和“规则”是基于区块链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架构中不容忽视的两大要素,对于激活各方治理主体活力,规范治理主体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积分是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效果的重要评判标准。 各主体在区块链系统中实施治理行为会获得一定的积分奖励,既可作为绩效评估的指标之一,评价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方面的有效性, 还能成为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凭证, 群众凭借积分可自主消费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体育服务。 由政府购买组织的存量积分,对于提高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培育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效率,加强政府部门财政投入的靶向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此外,积分还能作为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 这些数据指标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具有较高的精准性和可信度。 第二,规则是区块链系统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运行的基本原则。 规则有利于规范各方治理主体的行为,杜绝非法、虚假信息。 非法体育社会组织或行为不规范的社会组织将被规则拒绝进入, 该信息也被广播至区块链系统的各节点, 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树立组织的良好形象。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模式, 将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作为价值导向, 对治理资源进行整合优化重组,提高组织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

4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挑战

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 有利于联结多元多层级的治理主体,形成多点连接的治理网链,打造互联互通的数据信息平台,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能力。 但应该认识到,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现阶段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应用中面临着一系列现实挑战。

4.1 理念陈旧:对引入区块链技术的认识有待提高

区块链技术以其新颖性、 前沿性将对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行为理念、 思维范式和运行模式等方面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和冲击。 目前,体育社会组织领域的相关理论研究者和从业者对于引入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可行性、可靠性等还欠缺深入探究,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均未进行过专门的探讨。 对于将区块链技术引入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的理解和接受程度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对于覆盖广、数量大的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甚是如此。

4.2 技术滞后:对引入区块链技术的流程缺少衔接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贸易、金融、社会服务等领域应用落地的步伐不断加快, 但在社会组织尤其是体育社会组织中的应用几近于无[16]。 将区块链应用到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涉及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流程, 不是简单地将在其他领域已经成熟的区块链底层技术直接移植过来, 而需要基于体育社会组织实际发展状况, 构建符合组织治理特点的区块链系统技术架构。 当前,体育社会组织中适配的底层技术和基础设施还有待开发,引入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

4.3 人才匮乏:对引入区块链技术的人才培育不够

调查显示,2019 年区块链领域的求职人数是需求人数的7.12 倍[17]。 但从存量人才的学科背景来看,主要以计算机科学技术、软件工程等理工科为主,较少有体育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 区块链技术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的应用需要一批既熟练掌握区块链技术又熟悉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和运作的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当前,具备多学科知识体系的复合型技术人才还较为匮乏, 以致难以把准区块链技术和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之间的结合点和共享点。

4.4 监管不足:对引入区块链技术的监管存在漏洞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有效解决了区块链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但法律法规的出台滞后于区块链技术本身的快速发展趋势。 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服务的同时, 也伴随着较大程度的科技和社会风险。 现行的法规制度和互联网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规避和约束多元治理主体的自由裁量行为,包括欺诈、积分消费操纵等。 多方主体通过区块链平台开展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时,还存在对组织隐私泄露的风险。

5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路径探究

区块链技术对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有着显著的优势,通过正确认识和有效应对技术引入中的现实挑战, 着力形成以理念为先导、以技术为基础、以人才为核心和以监管为保障的支持体系,有助于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总体能力和水平。

5.1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主体对区块链价值的探究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提高对区块链的认识,加强对区块链价值的研究, 是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先决条件。 首先,体育行政部门、企业、同业组织等治理主体应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学习,深入探究区块链技术的内涵,从理念上加深对区块链技术优势的理解。 其次,体育社会组织应认识到区块链技术为自身发展带来的机遇,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讲座和学习培训,转变传统观念,积极接受“治理+区块链”的新理念。最后,体育社会组织领域的研究者要加强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相关探索, 积极探讨和创新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路径, 为区块链技术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的广泛普及提供理论支撑和良好氛围。

5.2 加速区块链技术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场景中的开发

创新开发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区块链底层技术, 是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布局的重点。 首先,政府层面要大力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开展专门的课题研究,组建攻坚团队,重点攻克区块链应用到社会组织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技术痛点和难点。 其次,吸引专业的区块链技术人员、 团队或企业参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领域的技术开发。 专业的区块链技术团队在其他领域已积累丰富的开发经验, 这些经验可迁移至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提高区块链技术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契合性和适用性。最后,在区块链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中,要注重联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融合发展与优势互补,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5.3 加快“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区块链”人才队伍建设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区块链”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和应用人才是有效将区块链技术引入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重要前提。 首先,体育行政部门、企业市场、体育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要从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加大对“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区块链”技术人才的培养,提升人才挖掘、吸引和聚集力度。 其次,在体育类高校、财经类高校和相关科研单位,设置区块链技术与体育事业发展结合的专业和课程, 围绕区块链技术特点和体育社会组织治理需求,培养一批跨领域、专业化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和应用人才。 最后,加大从房地产登记、身份认证登记、银行清算、保险等区块链技术应用成熟的重点领域吸引人才,促进专业人才转型发展,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和体育事业发展贡献智慧。

5.4 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监管

有效监管能够为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首先,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网络中,各方主体的数据信息公开透明、交互联通,但伴之而生的是组织机密和隐私泄露的风险。 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规范体育社会组织信息上链流程,保证智能合约的安全,严格约束多元主体的自由裁量行为。 其次, 要对区块链的底层代码与算法等进行严格把控,防止技术滥用,影响体育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最后,体育行政部门要立足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实际, 尽快制定和配套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机制,结合智能合约的“规则”和法律法规两个层面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进行内部监管和外部规范,在数据治理、权益分配、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6 结语

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 有利于搭建多元主体参与组织治理的平台,优化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路径,打造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权力多中心化、治理过程多互动和治理手段多样化的治理新格局。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可追溯性、不可窜改性、公开透明等基本特征,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显现出较强的适用性。 应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的现实挑战,亟需形成以理念为先导、以技术为基础、以人才为核心和以监管为保障的支持体系,进而将区块链的技术优势转化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效能, 实现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创新,推动体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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