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国内非遗旅游研究进展

2021-07-22 09:50高超刘旭玲邓兰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遗产地旅游者分析法

高超,刘旭玲,邓兰

(新疆财经大学 旅游学院,乌鲁木齐 830000)

1.引言

2003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自2006 年起我国先后命名五批1686 项国家级非遗,成为拥有世界非遗数量最多的国家。非遗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明珠,非遗的保护与开发即是对中华优秀文化的继承和延续,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提升民族自信的关键所在,文化自信则是我国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因此对非遗的研究更显重要。丰富的非遗资源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文化内核,同时非遗的旅游开发也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生存土壤。学界普遍达成了通过开发非遗旅游资源来进行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的共识,关于非遗旅游的研究备受关注。对我国近十年非遗旅游研究的回顾和总结,不仅可以探究近十年我国非遗旅游研究的发展情况,而且可以对未来我国非遗旅游的研究走向进行预测,并以此为研究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后来者提供参考依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借鉴意义。

2.文献来源及概况

笔者在CNKI 的全文数据库中,以“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为主题词,限定搜索时间范围为2010 年至2019 年,检索得到144 篇核心期刊文献,剔除与检索主题相关较小的期刊文献,最终选定106 篇核心期刊文献作为样本进行综述。

2010 年以来的十年间,我国非遗旅游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其核心期刊的发文趋势如图1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分别于2011 年和2014年发布了第三批和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在此期间均有可观的非遗旅游核心文献的发表,总体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2019 年全国非遗保护工作会召开,会议提出要充分挖掘非遗的当代价值,进一步提升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水平,推动非遗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国内相关领域的学者们积极响应,2019 年非遗旅游的核心文献数量大幅上升,由此非遗旅游的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此阶段内,我国的非遗研究呈现出研究视角多维度、研究内容深度化的特点。

图1 2010 年-2019 年我国非遗旅游核心文献发表数量图

3. 非遗旅游研究内容

对选定的核心文献进行梳理之后发现,非遗旅游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非遗旅游开发、非遗旅游资源价值评价、非遗与旅游的产业融合、非遗旅游者行为与感知、非遗旅游资源数字化等五个方面。

3.1 非遗旅游开发

就非遗旅游开发研究而言,目前国内学者已经达成了通过对非遗旅游资源的开发来进行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的共识,本文就非遗旅游开发研究的内容进行分类,将非遗旅游开发的研究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3.1.1 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相关主体

在非遗旅游开发研究的初期,利益相关主体的参与对于非遗旅游开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学者将非遗旅游的利益相关主体划分为科学共同体、企业、政府、社区四大主体,并从这四大主体的特征差异入手,在非遗旅游开发张力的视角下,建立了代理机制模型[1]。后续国内关于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相关主体的研究主要涉及政府和社区两大方面。从政府参与的角度来说,政府在非遗旅游的开发中起主导作用,尤其是城市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由于其本身具有生存困难性与分散性,更加依赖于政府发挥主导作用[2];从社区参与的角度来说,社区在非遗旅游发展理念中占据中心地位,通过丰富社区参与的形式,构建利益相关主体的协调机制,可以实现社区发展与非遗旅游的良性互动[3]。虽然目前已有关于政府、社区的研究,但总体来说这方面的核心文献较少,对科学共同体及企业的研究更是寥若晨星,因此,关于国内非遗旅游开发研究的核心文献在利益相关主体方面的研究还需加大科研投入,健全非遗旅游的研究体系。

3.1.2 保护性开发

虽然国内学者达成了通过非遗旅游开发来为非遗的保护提供支撑的共识,但在非遗旅游保护性开发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资金短缺、保护意识低下、重开发而轻保护、人才匮乏、传承人断代、文化再生能力弱等[4]。资金短缺问题又是非遗旅游保护性开发中的关键性问题,而对非遗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不仅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而且可以将非遗保护市场化运作,从利益机制的角度来调动社会的自觉保护[5];同时也可以提高非遗地居民的收入,以此来激发遗产地居民发展旅游的决心和信心,从而使得遗产地居民对非遗的保护更具主动性[6]。当然,虽然资金短缺问题可以通过非遗的旅游开发来解决,但仍然要以保护为前提,从而实现非遗的保护传承同旅游经济发展的共赢[7]。

在非遗旅游保护性开发的过程中,首先要使非遗的创意性和真实性相互促进,利用其互为前提的辩证关系来实现相互共生[8];其次要明确遗产地居民的非遗主体地位,提炼非遗的文化内涵,增加旅游的文化价值,从而使非遗的开发与保护实现良性循环[9];再次,结合地方非遗旅游现状,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必不可少[7];最后,也可以借鉴陶长江等学者所构建的“非遗旅游园区”+“生态博物馆”的双核模式,以此来将非遗旅游开发与非遗文化生存的空间隔离,达到兼顾保护主体利益和开发的效果[10]。

对非遗旅游的保护性开发贯穿了非遗旅游研究的整个历程,但非遗类型众多,缺乏一套系统、全面的理论机制,因此,如何建立保护与开发和谐发展的模式或许是未来研究的重点之一。

3.1.3 旅游产品开发

我国非遗旅游产品的研究中,核心期刊文献主要从旅游纪念品和旅游线路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其中,非遗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普遍存在做工粗俗、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特色等问题,而特色又是决定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的关键因素,因此,对非遗旅游中的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既有利于非遗的传承,又有益于旅游业的全面发展[11]。通过对非遗文化元素、符号的提炼,将提炼出来的“形”、“神”、“意”融入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当中,从而实现非遗的传承以及旅游开发[12]。在非遗旅游线路开发的研究中,因我国非遗的保护开发工作起步较晚、非遗的开发难度较大、旅游企业注重利益、民众的关注度普遍较低等问题导致旅游线路中所包含的非遗元素较少[13];王春燕等学者在环塔里木非遗旅游线路的设计研究中基于:线路的最优原则、原真性的保护原则、突出区域的特色原则、体验度的最大原则等原则,并合TSP 的数学模型进行旅游线路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14]。

3.1.4 非遗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以非遗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并切实根据遗产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符合遗产地的非遗旅游可持续策略,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也必须以非遗的保护为基础[15]。在保护非遗的原真性的前提下,将非遗市场化可以在资金组合的基础上带来更多渠道的资金融入,激发非遗的造血功能[16];在保护好非遗的原真性以及非遗市场化的基础上,采取文化艺术品、旅游文化园区、民族文化的演艺等多元化的开发路径,可以将非遗引入现代概念,从而实现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17];通过引导相关部门参与非遗保护与旅游扶贫的决策、规范非遗旅游开发利益的分配制度、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的构建等措施可以同步实现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与旅游扶贫的可持续发展[18]。

国内学者关于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达成了共识,即必须建立在保护非遗的原真性的前提下以多角度、综合性的因地制宜的方式进行开发,以此来实现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关于非遗的原真性保护程度到底以什么为标准、如何从定量的角度界定开发与保护的平衡关系等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3.2 非遗旅游资源价值评价

国内对于非遗旅游资源价值体系的构建先后从RMP 分析法和ASEB 栅格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利用GIS 对非遗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进行分析等三个维度进行研究,经过了由定性到定量再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转变的历程,如表1 所示。

3.2.1 定性分析方法的引入

RMP 分析法最早由吴必虎提出[19],其主旨是将资源转化为产品从而满足市场需求的分析模式,周宏丽等学者运用RMP 分析法研究了绥化市的非遗旅游开发体系的构建[20];贾鸿雁等学者运用RMP 分析法对苏州非遗资源的旅游开发进行研究[21];陈炜运用RMP 分析法对广西北部湾的海洋非遗旅游开发进行了研究[22];朱叶等学者运用ASEB 栅格分析法对环塔里木非遗旅游开发的价值进行研究[23];虽然这些学者将RMP 分析法引入非遗旅游开发的评价体系构建中,但过于主观,定量分析的引入更加丰富了这一体系的内涵。

3.2.2 定量分析方法的引入

层次分析法作为一种定量分析法,对其的运用有利于非遗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从而使非遗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价体系更加有层次感,其中,尹乐等学者运用层次分析法对皖东地区的非遗旅游资源评价进行研究[24];吴媛媛等学者运用层次分析法对苏南国家级非遗旅游的开发潜力进行研究[25];张希月等学者运用层次分析法对苏州市的非遗旅游开发价值进行了研究[26]。

3.2.3 GIS 的引入

GIS 的引入使得非遗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更加立体,更富有空间感,其中,苗红等学者运用GIS 缓冲区分析,对西北民族地区非遗旅游资源的空间结构进行了研究[27];殷鼎等学者运用GIS 对我国体育非遗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进行了研究[28]。王萍等学者在对山西省的非遗旅游资源利用潜力的评价研究中,将RMP、层次分析法、GIS 等结合在一起运用,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资源评价体系[29]。

3.3 非遗与旅游的产业融合

非遗与旅游产业的融合,不仅有利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而且可以丰富旅游产业的内涵,从而由内而外扩大外延,实现共赢。目前国内关于产业融合的融合方式主要集中在融合的动力、路径以及发展模式等方面。

表1 非遗旅游资源价值评价方法

3.3.1 融合的动力与路径

蔡寅春等学者建构了旅游业与非遗融合的动力系统,其中,非遗的保护需求提供推力、成功的非遗旅游开发经验提供引力、国家的政策支持提供了支持力、经济发展的要求提供了压力、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拉力、旅游需求的层次提高提供了驱动力[30]。非遗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可采用三种有效路径即渗透型融合、重组型融合、衍生型融合,主要受到市场需求的驱动,该融合发生在产业链的延伸部分和相关产业的边界[31],此三种融合路径对于各地非遗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3.3.2 融合的模式

以产业融合的视角进行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在深入挖掘非遗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通过开发制作地旅游、节庆旅游、非遗动态旅游、旅游纪念品的开发等四种模式促进非遗与旅游业的融合,形成独特的品牌优势[32],也可以通过开发型融合、体验型融合、创新型融合以及功能型融合四种发展模式进行非遗与旅游业的产业融合[30]。

非遗旅游产业融合的研究分布于非遗与乡村旅游、非遗与体育旅游[33]、非遗与旅游扶贫[34]、非遗与房地产[35]等四个方面。其中,关于非遗与乡村旅游的融合研究较多。构建非遗旅游保护与开发的融合发展模型,不仅有助于乡村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而且为我国其他少数民族集聚区域的非遗保护提供借鉴与启示[31],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以文化为价值为核心,通过非遗文化产品的创新开发进行产业融合,对于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以及实现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36];从非遗的可持续视角下出发进行产业融合,坚持非遗“活态生存和样本保护两条腿走路”,实现非遗与乡村发展的融合。

3.4 非遗旅游者行为与感知

基于旅游者视角下的国内非遗旅游研究中,分别从旅游者的感知、旅游者的动机、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偏好、旅游者的消费行为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其中,基于游客感知理论与推拉理论,建立吸引力分析模型可以对遗产地的旅游吸引力进行分析[37];通过对旅游者的动机进行测量,并结合人口统计学特征,实现对遗产地旅游者的动机的研究以及市场的细分研究[38];通过问卷调查搜集数据、基于旅游者对非遗旅游产品开发的态度以及旅游者对非遗旅游产品的偏好的研究,可以为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意见[39];通过对旅游者的消费活动特征以及消费行为的调查研究,可以分析遗产地旅游者的消费特征,并以此为依据促使遗产地对自身文化价值进行开发,引导旅游者的消费行为。

虽然国内基于旅游者视角的研究都是以特定的遗产地为案例进行研究的,但其中所使用的游客感知理论、推拉理论、吸引力模型、结构方程模型等均是可以因地制宜地运用到不同的遗产地的研究中,这些学者的研究,为其他遗产地的旅游者视角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模型、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3.5 非遗旅游资源数字化

非遗旅游资源数字化是指将非遗旅游资源以数字化的形式进行保护与传承,非遗是一种脆弱的旅游资源,如何将非遗的特性表达在非遗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如何创造旅游者的参与性并获得体验感是将非遗旅游资源化的核心任务[40]。非遗旅游资源的数字化还可以将非遗旅游资源经大众化传播的方式广为人知,进而迸发巨大的旅游吸引力,满足旅游者求知、求异、求美、求新、娱乐休闲的多方面的需求[41],而在传播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博物馆均具有传播主体和保护中心的地位[42],科学发挥这两大主体的功能,既可以为非遗旅游提供保护基础,又可以在非遗旅游资源的传播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基于AR、VR、通信、多媒体等技术的数字化平台,可以将非遗旅游资源进行二维、三维处理,通过图片、文字、语音、动画以及虚拟现实的方式呈现出来,突破一些遗址地可达性不足的空间制约,直接满足旅游者在完整的旅游活动中的不同需求[40]。

4. 研究述评及展望

笔者经过上述分析,发现我国非遗旅游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学科涉及面小,非遗旅游的研究需要多学科、多行业的积极参与,就目前非遗研究核心文献的学科分布与来源分布是不够的。

第二,利益相关主体的研究失衡,关于政府和社区的利益相关主体的研究较多,但对非遗旅游的利益相关主体的科学共同体及企业的研究较少。

第三,非遗保护与开发机制欠缺量化研究,关于非遗的原真性保护程度到底以什么为标准、如何从定量的角度界定开发与保护的平衡关系等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第四,缺乏细分类型的非遗旅游研究体系,国内的研究并没有针对非遗的十大类型做出系统化的研究,即缺乏一套系统、全面的研究体系。

结合以上我国非遗旅游研究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笔者对我国未来非遗旅游研究的学术走向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多学科参与。进行非遗旅游的研究需要多学科的积极参与,基于不同学科的研究,可以使非遗旅游的研究更加全面,对于非遗遗址地的保护与开发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因此,多学科的参与(如资源科学、轻工业手工业、空间计量经济学、文艺理论、计算机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可能是未来非遗旅游研究的发展方向。

第二,丰富相关利益主体的研究。国内非遗旅游关于科学共同体和企业这两大利益相关主体的研究较少,未来还需要加大在非遗旅游利益相关主体方面的科研投入,尤其是对科学共同体和企业的研究,以此来健全非遗旅游的研究体系。

第三,确定保护与开发的量化边界。国内学者对于非遗旅游的保护与开发的研究缺乏量化研究,保护与开发的边界较为模糊,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因此,未来的研究更应该注重量化的研究,界定非遗开发与保护的量化边界,将量化方法运用到不同类型的非遗旅游的研究中,丰富非遗旅游的研究内涵与外延。

第四,各类型非遗的系统化梳理。我国非遗类型众多,各类型非遗的研究缺乏一套系统化的研究体系,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应当从系统化的角度对非遗旅游进行研究,并细分到非遗的十大类型,同时结合所涉及到的不同学科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十大类型的研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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