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莹 张聪聪
“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需要我们薪火相传、代代守护。”[1]党的十九大将“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写进报告。作为文明的外在形式——文化,可由档案将之固化、留存、保护与延续。现今社会在“主流文化”与“快餐文化”等多重冲击下,民族文化固有的生存空间愈发被挤压,境遇实为堪忧。记载着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社会各方面发展烙印的民族档案,天然蕴含着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我们认识民族,了解与增强中华民族身份认同,增进民族团结,夯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智力支持。然而,承载着珍贵文化价值的民族档案,因其保存分散、内容生僻等诸多现实,导致开发狭窄、流通不足,从而使其在助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时倍显无力,谋划中华民族文化未来发展时陷入支撑不足的疲软境地,极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筑以及文化自信的树立。
为缓解危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各项政策①呼吁保护传统文化。十八大以后,国务院更集中出台多项意见②,在国家层面开展有关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顶层设计,既体现了现阶段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同时也为开展民族档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意见出台以后,学界纷纷基于不同学科领域,开始探索适应民情、国情的民族文化保护之路。其中,为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加快构筑档案文化高地,方立霏等人提出“档案文化产业”的概念,主张抓住市场经济机遇,借助产业化开发使档案工作成为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档案与生俱来的保密性,反对产业化的呼声亦跬步不离。陈姝等人主张档案不是商品,受档案馆公益服务性质和档案机密性等自身特点限制,根本无法开拓市场。然而笔者认为,民族档案的载体、内容、性质、功能等很多方面均具有区别于其他类型档案的特殊性,其第二价值较之第一价值更为突出,故而产业化开发运用于此的可行合理与否不应一概而论。
近年来,以云南省档案馆为先导的许多实践部门勇于担当,本着“存史留据”的原则,率先拓展了民族档案、地方文献作为特色馆藏资源的阵地,强化了档案部门积极参与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建设的身份认定,使档案资源发挥文化服务社会事业的功能得以提升。反观学界,鉴于民族档案资源建设与开发存在严重不平衡,民族文化生存状况危机四伏的处境,当下保护核心不应纠缠于该不该的问题,而应抓住时代发展赋予的良机与技术,因势利导,探索通过科学有效的渠道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双赢。笔者认为,已为各行各业发展提供动力,作为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重要推动力的科学技术,可为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创造更大的可能性与想象力。产业化开发可以打破民族文化过分依赖于政府主导式保护,以及本土封闭式传习的常规化保护弊端,拓展民族档案内核文化资源的开发与服务维度,增进文化资源的辐射与流通强度,吸引潜在目标受众,从多维层面弘扬传统文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综上,产业化思路运用于民族档案开发,不失为当前破解民族文化传播难题,实现文化保护传承,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办法。
1.产业化开发背景。
(1)文化产业平台提供温床。文化产业被公认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会议上分离“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后,文化产品与服务行业便开始初露头角。十二五之后,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尝试,以生产销售文化产品或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产业逐渐展现出蓬勃之势。伴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在文化领域的渗透发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新兴文化产业开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如在互联网浪潮中顺势崛起的数字出版业,其产值在2009年正式反超传统出版行业,整体收入达750亿元,到2018年产值已达8330.78亿元,整体增长超十倍[2],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反观传统出版行业,受新兴文化产业阻击而日渐衰落。2012年,伴随《纽约时报》《大英百科全书》等国际著名刊物相继宣布停止刊印纸质出版物,传统出版行业正式走下神坛。
民族档案内容丰富,载体形式多样,可为我国文化产业开发提供源源不断的素材,而文化产业的有力发展能辩证地为民族文化保护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构筑带来新的契机。现代信息技术进入飞速发展时期,档案信息化建设也迈入发展快车道,相关配套支撑平台的建设与完善,为民族档案文化产业开发提供了诸多有利条件。将民族档案固有的文化性与潜藏的商业性嫁接,选取民族团结示范区,尝试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开发民族档案资源,围绕民族文化发展诸如电影、动漫、文娱演出等周边产业,既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收益,又能达到传播与弘扬民族文化和档案知识的双重目的,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2)民族档案文化资源提供素材。有关少数民族档案或少数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目前国内学界尚未有统一的概念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档案的概念界定,笔者认为可将民族档案定义为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组织或个人在从事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且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少数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则是少数民族主体在从事政治、经济等历史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和信息,包括少数民族档案实体和档案所承载的文化信息。其内涵丰富、外延广泛。
这些民族档案大多产生于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实体保存较为零散,限于技术水平相对较弱,导致内含的信息资源也始终整合不足、共享不够。而利用科技手段建设集成数据库,可克服地理时空既有的局限,最大程度地整合全国范围内相同或相关题材的档案资源,通过科技创新成果衔接产业功能开发与产品设计,借助新媒体平台进行产品包装和推广宣传,让产品直接面向用户,使民族文化信息在大众群体中迅速传播,这对激发民众爱国热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3)科技创新提供思路与手段。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围绕主导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融合、建设、共享、服务”的理念进行工作部署,以提高科技研发和产业支撑能力[3]。基于科技创新发展的势头以及科学技术手段的升级,民族档案可乘上科技创新的东风,竖起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旗帜。
通过集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事业服务单位、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档案教育与科研院所的优势,引入科技创新技术体,协同开发民族档案蕴含的文化资源,搭建一个集民族档案数字化资源整理、检索、编纂、开发以及民族档案科研成果共享与应用于一体的交互平台,利用互联网实现互联互通,借助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建设异构数据集成,采用中间件技术和OAIS模型,建立差异数据整合资源库,利用3D、AI等高新技术,以诸如游戏互动、场景再现等更加创新性的开发形式,将档案中所蕴含的民族文化生动地传递给公众[4]。例如,2007年四川省阿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筹划开发一款围绕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这一民族题材的网络游戏,以相关档案为资料,丰富游戏内容,旨在利用通俗、趣味、直观的表现形式宣传格萨尔文化,让更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了解藏族文化。类似的产业化开发可以基于资源主体与技术主体的合作为先导,资源主体提供文化素材,技术主体承担主要开发工作,利用技术主体的资金、技术优势,面向市场推出适合的文化产品,让受众从产品中得到学习、利用、娱乐等目的之际,也能收获进一步的文化熏陶,而这个过程对于开发方而言,亦能同步获得收益。
2.产业化开发阻力。
(1)理论不清。产业化发展在档案领域仍属争议议题,尚未形成系统理论,甚至统一认知。通过对比知网收录的相关文献可知,学界目前对档案产业化议题大致分两派,以档案工作者为代表的实践派对产业化开发大多持消极态度,他们认为档案馆是社会公益服务单位,其专兼职人员付出的劳动已在政府拨款的工资中收获回报,且档案馆为维护保养设备从个别服务中收取的小额费用,收入当全部上交国家,围绕档案事业开展的各项工作应以国家预算拨款为本。此外,档案具有不同于图书文献的机密性,鉴于部分档案信息涉及国家安全,收藏主体对其内容的公开与否并非具有绝对执行权。以上均是档案不宜进行产业开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客观原因。反观以研究学者为代表的理论派就这一议题的观点更为积极,他们认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与产业发展的国家战略条件下,市场化与产业化理念已逐渐渗透至各行各业中,可从建立档案产业投资基金会、整合现有档案馆资源等方式,探索一条档案文化产品与服务或是档案信息产品与服务相结合的产业化道路,以档案资源提供文化服务恰恰能实现档案事业的腾飞。
前期的研究成果尽管对民族档案的产业化问题未有提及,但有关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路径探析已多有成果,且自2010年以来,有关科技创新助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文章逐年增加。由此可见,深挖民族档案文化资源是民族档案走市场化产业发展道路的核心与内涵所在,通过科学研究推动技术与档案、技术与文化、技术与产业的相互交融,方可实现民族档案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2)定位不明。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分析,笔者发现关于档案文化产业的探索存在一个理解误区,即从事档案文化产业的主体不明朗。从实践经验看,现阶段涉及档案文化资源的市场化开发主体仍囿于档案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传统体制内机构,鉴于观念、人员、资金、技术等因素限制,上述机构实施的文化开发难以形成产业。如山东画报出版社曾利用照片档案出版《老照片》系列丛书,在当时颇受读者欢迎,但终因后继开发不力而无果;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曾在第二届世界风筝旅游节期间公开展销档案复制品《赵秉忠状元卷》,并获得“十佳商品”殊荣,但从之后的社会反响与销售业绩来看,缺乏专业团队运作,并不能获得长远发展;江苏省镇江市档案馆同样进行了一系列的产业开发尝试,以有偿形式举办大型的传统文化展览,出售被允许公开使用的档案资料,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未真正形成规模,市场占有率极低。
由保存主体充当产业化开发主体的工作思路不清楚,导致定位不明确,整体开发效果差强人意。对于内容主题较为集中的档案尚且如此,民族档案则更为复杂多样,开发难度可想而知。由此可见,不具备市场运作条件的文化事业机构,其工作重点在于熟谙家底、梳理资源,为开发做好资源储备。寻求社会合作,引入技术公司参与,将产业化开发交由专业的涉档企业经营,各司其职,各有所长才能确保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的持续输出和长远发展。
(3)标准不全。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涉及的参与方较为广泛,鉴于其收藏主体不仅限于档案部门,开发工作总体而言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大工程,面向市场需求的产业化开发涉及内外各环节的协同配合与调度,从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内部的建设、信息整理、编目、检索、著录、编纂、开发等,到外部文创设计、科技开发、市场准入门槛等内容,实践开展均有赖于各类围绕于此的工作标准与实施规范。
然而,不只是小范围的民族档案,就连档案文化产业都尚处于萌新形态与探索阶段,标准不全的现状从有关档案的60项行业标准[5]均未涉及档案文化产业内容可见一斑。目前可供参考的仅有《档案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少数几部法律规定,各地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以及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虽为发展档案文化产业提供了基本的准则与制度,但因其内容宽泛,缺乏档案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无法对标民族档案文化产业的市场准则进行细致规范,实践性较差。实施标准与制度缺失,使档案文化产业发展缺乏统一的行业指导,难以保障档案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产业化开发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
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应当从制定法律规范与标准入手,明确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范畴、创作生产、科技支撑、市场管理、财税扶持等具体内容。促成产业发展的工作准则与标准体系,高度关注与妥善处理好各收藏主体与开发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4)管理不力。产业化开发应建立在一套科学、完善的民族档案管理体系之上,其中包括明确的领导与牵头机构、专业的团队、科学的收集整理分类方案、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统一的著录规则等内容。但以现阶段的实践来看,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开发作为一项多主体参与的共同行为并未建立完备的管理体系,各收藏机构在管理民族档案时分类不统一、著录不规则、建设不规范,给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设置诸多阻力。此外,档案部门作为开发文化资源重要的保障中枢,本应在管理工作的前端做好特色化馆藏资源建设的准备工作,并对适合产业化开发的对象予以重点培育,以保障整个文化产业的资源供给。但在实际工作中,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得不到重视,整理条件简陋且方式落后,大多参照沿用文书档案管理模式,手段粗犷,对后端的开发工作造成较大困难。不仅如此,综合档案部门的经费预算管理模式不计投入产出,难以激发行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开发缺乏积极性,不易实现产业化的长远发展良性循环目标。
(5)协同不足。保持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先进科学技术和精准市场判断之间的紧密协调,实现各方资源的优势互补与整合,达到机构间的协同协作,才能促成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形成和长远发展。然而,目前的协同合作却存在严重不足的现象,表现为:第一,机构不协同。产业正常运转需保障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机构同心合力,协调配合。但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开发主体分属不同体制、不同等级的文化部门,各开发主体机构之间协同意识、资源储备、开发水平等各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差异,导致产业化开发的对接与运转暗藏许多不相搭配的隐患。第二,技术不协同。由于开发主体机构之间协同不足,导致各方缺乏密切合作的基石,而科技手段运用于民族档案产业化开发创新活动的先决条件应当架构于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在特定范围内共享的平台之上,协同不足则会抑制整合效应,科技开发水平不平衡则难以实现开发成果的技术转化和市场推广。开发主体之间科技协同联动不足,会直接导致科技转化和应用渠道不通畅,导致产业化开发整体运转效率低下。第三,资源与开发意识不协同。民族档案文化资源散存不同的文化机构,各机构系统孤立、信息割据,导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民族档案多形成并收藏于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其独有的民族文化属性以及适于申报记忆类珍贵遗产的特点,也使得部分收藏机构将其奉为镇馆之宝而藏之高阁,带着狭隘保管思想而视为已有,资源之封闭、意识之狭窄给民族档案文化资源整合增添不少难度。此外,各机构因职能差异在业务管理、功能开发等方面自成一脉,对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亦造成一定困难。
3.产业化开发助力。
(1)社会意识觉醒。在过去封闭的档案管理体制之下,档案工作重“藏”轻“用”,公民对档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利用权基本得不到落实与执行,公众对档案的印象是封闭且神秘的,社会档案意识普遍低下。随着国家民主制度的健全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广泛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公众对于精神文明的追求,而其中承载着丰富多彩文化的档案也随之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档案利用工作迎来了生机。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档案开放鉴定制度,提出提高档案开放效率,将档案开放期限由30年缩短到25年,明确扩大档案的开放与利用。人们开始主动走进档案馆查阅档案,并表现出渴望以更为便利的方式获取档案信息的迫切需求。档案资源的利用愈加社会化与多元化,民族档案也随之进入公众捕捉文化资源的视野。
伴随现代社会的快速转型,置身于社会经济体变革中的档案与档案工作,其所有权形式、组织管理形式等处于自身的剧烈变动、发展与完善中,在此期间新的产业意识也随之孕育而生,诸如档案托管、档案信息咨询、档案技术设备展销等活动便是产业意识不断健全的客观反映。这种转型趋势是时代发展赋予档案与档案工作的新使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档案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却能让档案工作在原来单一的实体保管工作升级为多元的知识开采工作过程中顺势而为。开采工作的持续发展应当基于健全且有序的平台,面向市场需求的产业化开发犹如为民族档案知识开采打造的戏台,让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真正走入社会,适应市场,形成独特的民族档案文化产业,拓展民族档案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2)市场需求宽阔。民族档案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对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可以满足人们的异质文化体验与学习、科研需求,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尽管产业化开发概念在档案领域颇受争议,但现实中的市场供需并不以学术研究结论为转移,而是伴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不断变化、发展和完善[6]。
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出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战略部署,指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昌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繁荣民族文化的政策环境下,造就了公众对高品质精神文明产品的追求与向往,而代表着一地特色名片的民族文化资源自然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厚载文化内涵的民族档案因其不可或缺的素材来源属性,使围绕于此的市场需求愈加宽阔。按服务对象来分,可分为党政服务的国家需求、科学研究的机构需求、普遍利用的民众需求;按服务方式来分,可分为传统档案利用需求、新型档案服务需求③和档案相关配套服务需求;按利用目的来分,可分为实际利用需求、休闲利用需求、普遍利用需求和学术利用需求;按受众文化程度来分,又可分为通俗的一般需求和高雅的艺术需求等。社会有需求,民众有意愿,这为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创造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3)开发手段多元。传统的档案开发方式以出版图书、编制画册、举办讲座、策划展览、编研资料等最为常见,但限于开发对象馆藏档案类型较为单一,以至于传播范围较为狭窄,市场流通不足,社会认同度较低,产业化运作不灵。相较而言,作为特色馆藏的民族档案形式多样,其蕴含的口述历史、民族语言、非遗文化、民间歌舞、创世传说等内容各具特色,较之一般文书档案更具文化性与可塑性,开发方式更为灵活。
如民族档案中的非遗文化在产业化开发中具备天然优势,不仅可以借助视觉传媒技术设计精美的手工艺品,还可基于“Web2.0”平台,运用诸如VR可视化技术开发体验项目,设计周边产品,打造“非遗+文创”的新经济形态。民族档案中与创世传说或英雄人物口述等有关的文化资源开发可借助歌舞形式,在尊重原始性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艺术加工。不仅可以借助收藏部门官方网站配合主题戏剧表演进行推广宣传,还可借助新媒体技术,通过与诸如B站、腾讯视频等平台合作,打造线上线下文娱演舞形式组合的民族文化演播体系。不仅如此,民族档案收藏部门还能与其他文化部门、商业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在提供线下文化服务的同时开通线上公益服务渠道,利用在线问答技术支持特色民族档案的开发,创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意识深入人心的环境。
综上,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拥有广阔的前景与有力的大环境,虽然现阶段仍然存在诸多困难,但科技创新手段为我们提供新的技术与思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克服这些问题与阻力,因此笔者认为构想可行。
1.产业化开发模式。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传播、传承民族文化为目标,以可公开的民族档案信息为基础,以社会企业为主导,以寻求社会合作为策略,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手段,设计研发民族档案文化产品并提供文化服务,实现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信息流动与转移的系统活动。
其核心是通过社会调研探索适宜产业化开发的项目,经资源收集、资金招募、技术引入、创意设计等,研发并提供契合市场需求的民族档案文化产品或服务,经专业的商品化运作投放市场。
在整个产业化开发过程中,通过社会对文化的不同需求、文化开发对档案资源的不同挑选形成产业运转的需求流;以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开发创意设计吸纳资金,由政府牵头、企业主导、社会赞助等多种形式为产业化开发的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保障,并经市场投放,将相关产品与服务转化为资金收益,用以回馈开发设计,形成资金流;以档案部门等为主的民族档案收藏部门担负有资源保障职能,通过收集、整理、筛选各自收藏的民族档案,设计与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与服务,通过商品化运作将产品与服务投放市场,再由市场反馈评价信息,反向促进新的产品与服务更新完善,形成信息流;商品运作可以产生经济与社会效益,从而刺激需求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增长,形成新一轮的开发流程,由此建立产业化开发的良性循环。当然,每条产业链流向都不是单一的,而是涉及诸多环节,诸多因素。
如图1所示,完整产业化开发的形成需要经过开发前、开发中、开发后一系列的辅助活动。在产业化开发形成之初,通过开发者聚集实现资本积累,经市场调研确定社会需求,并进行项目构想和总体策划,同时制定政策标准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由社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各收藏单位提供档案资源,科研机构提供技术保障,合力建设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集成数据库,并交由各主体共享。收藏单位负责数据库的更新与维护,企业和科研单位利用集成数据库共同研发设计并实施生产制作,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意产品交由企业进行产品的包装、宣传和销售,最终投放市场。科技创新手段对产业开发的介入,在资源收集、集成管理、产品研发、商品运作等环节均有涉及,其中集成数据库的建设是民族档案文化资源整合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民族档案收藏主体众多,地域布局分散,各单位之间缺乏沟通,导致民族档案内容孤立隔绝,造成文化资源浪费。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可以实现各开发主体的互联互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为机构间的资源共享提供便利,云计算、大数据等区域性数字处理技术为集成数据库建立提供新思路,技术研发机构的参与也将为其创造新的技术支持,创造新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民族档案收藏部门的行政手段是规范市场的利器,但也是限制产业发展的弊端,因此,收藏部门需对企业适度放权,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给予企业足够的灵活度,使其在面对市场竞争时可以快速作出反应,从而保证产业化开发的高效运行。
图1 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结构图
2.产业化开发方向。
(1)基于用户画像的开发方向。产品、服务和市场需求的高度耦合是维持产业长远发展的必要前提。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开发可通过用户画像技术对公众需求作精准定位,提供多元化的社会服务。如以商业数据库形式向学术性机构或个人提供系统的民族档案信息,满足专业用户特殊需要;可为文化要求较高的专家、学者提供专题刊物,或者邀请著名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促进文化交流;对趣味性要求较高的基层民众开放基于档案编纂的音视听材料,利用VR技术开发沉浸式体验式项目等。深入群众,把握需求,努力开发“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民族档案文化作品。
(2)基于效率效益的开发方向。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采取多方整合参与联营方式,各参与主体是利益共同体,在传播民族文化基础上以营利为目的并接受市场考验。在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初期,可先以通俗产品快速占据市场[7],产品及服务定价时应严格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一方面消解因技术创新带来的高成本投入而造成的资金周转压力,另一方面转变因引入市场化运作的新型民族文化保护传承而培育的用户文化类消费习惯。如利用民族非遗项目的社会认同度,开发周边产品,以附加服务或其他促销手段刺激消费。在形成民族档案文化品牌效应之后,逐步实现由通俗产品向高雅艺术的兼顾与并行,实现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双赢。此外,除新产品、新服务之外,民族档案文化产品要在市场站稳脚跟,还需创新商业运作模式以扩大市场。如互联网时代“流量变现”是最常见的企业盈利模式,通过创意产品或服务增加客户访问量,再以广告植入获取第三方的资金支持来维持企业运转并获得收益。
(3)基于质量管控的开发方向。产业化开发的正常运转要有充足且可靠的后备资源以及先进安全的技术作为支撑。其中,资源是基础,技术是手段,质量管控是关键。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质量管控应该以立体形式存在于整个体系中,一方面,民族档案资源建设过程中的数字化、信息化工作应当标准规格一致,其开发准入口径需统一管控;另一方面,新技术面向不同用户群体运用于资源开发时,无论是作为学习、工作抑或是消遣功能,其自带具有凭证性、原始性的档案属性均是有别于其他类型文化产品的根本所在,基于此前提的开发应以可靠可信作为质量品控标准。
(4)基于专业服务的开发方向。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用户需求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行政需求、休闲需求和学术需求。产业化开发可强化民族档案的文化休闲与学术研究功能,旨在向社会普及民族档案、宣传民族文化的同时,通过运用档案信息数据,产出一系列研究成果,借助技术力量实现产研结合、服务社会的良好示范。鉴于文化需求用户与学术需求用户群体之间就教育背景、检索习惯、利用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故面向不同受众群体的服务也需从开发形式、内容难易等方面做好专业化的定制服务。此外,借助科技创新手段和市场流行元素,在满足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公益性开发需求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以“两只手打牌”的思路,实现专业服务与大众服务并驾齐驱的产业化开发模式。
(5)基于产业协同的开发方向。产业化开发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等不同体制、等级的若干开发主体,为保障产业化开发有效运行,必然要求民族档案收藏部门与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建立合作联盟,形成合作开发组织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此外,产业链上每一个单元都不是独立的参与者,在完成各自环节价值创造的同时还应为其他流程提供辅助活动,做到主次协同。再者,为引导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步入科学规范的发展轨道,不仅要求开发主体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服务机制,更要求其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对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实现产业运作各环节无障碍交流的规范协同,提高档案产业化开发的整体开发效率,从而使民族档案文化产品快速投入市场。
3.产业化开发路径。
(1)厘清开发分工。产业化开发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大工程,涉及资源收集、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市场运作等诸多环节,各参与主体需明确各自身份定位,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才能保障产业的顺利运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开发工作的监管主体,是产业化开发规则的制定者,需及时出台行业管理规定与标准,同时担负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各环节的开发工作。诸如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与图书馆这类民族档案收藏部门作为素材管理主体,应主动相互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开发的相对全面,减少浪费;科研机构作为重要的理论与技术主体,不仅应系统梳理民族档案产业化开发的理论价值与方法,还要掌握产业化开发所需的核心技术,实现产品升级。通过自主研发开拓产品和服务的新方式、新途径,将有关民族档案文化产品的概念设计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社会企业作为产业平台的营运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制作主体,不仅需要招募人力资本、制定产品包装与市场经营策略,还需及时了解市场的动态走向,衔接市场供求关系,不断完善产品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程度。
(2)建立集成数据库。建设集成数据库是产业化开发的核心内容,旨在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利用最大化。其工作任务主要围绕技术标准、数字化建设、资源整合和科学管理四方面进行。第一,统一技术标准。为实现集成数据库的无障碍操作,各收藏单位要对待开发的文化资源实行技术标准的统一,确保信息采集设备和数据存储标准一致,对民族档案实施元数据级管理,并做到保管对象与元数据间的关联趋同。第二,规范数字化建设。对目录、文本、图像、声音等民族档案全部数字化处理,包括按照统一的数字化技术规范实现传统民族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和原生数字档案资源的源头控制,优化产业发展的数字环境。第三,整合数字资源。产业化开发监管主体需对来源不同、结构不同、内容不同的数字档案进行识别与筛选,本着用户需求为导向,以专为主、以博为辅,实现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有机整合。第四,实现科学管理。因精通少数民族语言及文字的专业人员太少,为避免出现“死档”,应对复杂难懂的少数民族档案实行双语著录或文摘著录,并对图像、声像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档案进行文字著录,同时不断完善元数据的兼容性、关联性和安全性管理,保障集成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和持续控制。
(3)健全市场机制。民族档案文化资源的商业价值实现取决于产业化开发所选择的商业模式和市场运行机制。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下,网络商品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的机遇,档案文化产业要充分利用这次机遇,借助科技手段,掌握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模式,使网络环境、市场需求、科学技术等关键因素变为产业成型的巨大推手。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依靠专业团队,对目标市场进行精准定位,结合市场需求开发深层次、个性化的民族档案文化产品,利用新媒体技术造就多层次的文化宣传平台和多元化的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制定协同合作机制,打破行业壁垒,实现民族档案文化资源集成归档,业务流程协同管理,解决民族档案文化资源分散和基层组织间各自为政的难题,以市场化手段加快技术转移速度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建立市场反馈机制,将产业经营活动在市场上产生的信息反馈给生产经营者,反馈信息影响经营管理者决策,可以刺激产业的产品升级和服务转型,由此形成一个完整、良性的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通过股份合作的投资模式建立利益共同体,各参与主体共同分享技术与资源,同担风险、共享收益,以此降低投资风险程度,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壮大民族档案文化产业,从而形成真正的由政府引导、受市场监督、符合大众文化需求的民族档案文化产业。
(4)完善制度体系。良性的产业发展需由制度来规范市场。为衔接主客体关系,构筑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良性循环,监管主体部门需制定并落实相关的产业化开发政策,规划民族档案文化产业的工作重心和发展方向。同时,还应制定与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以规范市场。需以《档案法》等为基准,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法律、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手段维护市场秩序,调整各项经济活动中诸如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维护档案科研人员的正当权益等复杂关系。此外,出台有关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行业准则、市场标准,明确机构的权利责任、产业范围、质量要求、市场认证、销售渠道等相关问题,也可实现产业运作各环节的无障碍交流。当然,产业链上的每个机构、组织建立具体的工作细则,围绕工作职责、职业道德等具体内容规范机构的内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完善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法规建设,将民族档案的文化市场法治化,有利于推动民族档案文化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5)引入交叉技术。产业化的开发过程实则是现代技术手段在产业经营路径中的交叉渗透过程。因此,在产业各环节的开发过程中,需交叉引入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技术等多种现代技术手段,为民族档案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如依靠网络通信技术,从独立经营走向协作运行,在资源收集过程中,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收集单元的互联互通,减少资源浪费;在建设集成数据库时,应用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云存储、中间件等技术,完成异构数据的快速转换和自动整合,实现异地数据集成归档;在搭建创新平台过程中,利用UI框架、PC站等技术快速搭建响应式的Web框架,促进机构间协同;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利用大数据、人机智能交互等技术为产业发展创造新收益;在产品推广过程中,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产品知名度,提升行业影响力;在市场扩张时,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扩大服务领域,做大市场。
纵观古今,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从煤炭照明到绿色照明,从蒸汽汽车到无人驾驶汽车,科学技术发展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产生了重要影响。科技创新已然成为当今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标志,而未来世界的发展最终也将聚焦于科技创新这一新的时代命题。借助科技创新手段开发民族档案文化资源,既可实现民族文化传播、传承的目的,又能带来现实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还能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从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旧志资料产业、档案信息产业等具体实践来看,关于档案信息服务行业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初露锋芒,相信未来民族档案文化产业也将真正实现。
注释
①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都强调要珍惜、保护、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
②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
③例如档案咨询、档案寄存、档案培训、档案鉴定等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