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惠金融扶贫过程存在的弊端及建议

2021-07-20 04:49柯建名
今日财富 2021年16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农村

柯建名

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普惠金融的发展受到党和国家更深层次关注,精准发力扶贫工作,是实现由政府输血到民众造血的有效途径。本文以黑龙江省为例,讲述了普惠金融进程中黑龙江省农村地区现阶段贫困状况发生原因,普惠金融实施中仍存在的弊端,以及对政府等相关主体部门的建议。

一、黑龙江省农村地区现阶段贫困发生原因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

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最先体现在基本的生活方面。以生活基础设施为例,2016年黑龙江乡镇用水普及率76.79%,在全国排倒数第十二位,绿化覆盖率仅为5.84%,在全国排倒数第三位,仅这两项指标就显示出黑龙江基层地区的民生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生活质量不高。另外,对外交流的最重要的基础交通设施的建设,也是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所谓“要致富先修路”,完善的公共交通设施不仅是促进区域内城乡紧密联系,增强跨区域经济合作联系的重要桥梁,也是推动地区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黑龙江的城市交通网络建设较为完善,主要城乡之间的交通道路也得到较快建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的个例,主要体现在部分偏远的农村地区,这些地区因基础交通设施不完善而严重影响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双向交流程度,导致本地的特色农产品销路不畅,既影响本地农民种植特色农产品的热情,又严重制约了地区的招商引资,使得吸引外来资金能力不足,不利于其经济的升级发展。另外,部分地区还因为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不全而与城市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有效的减少贫困的发生,而黑龙江省现阶段社保还存在很大漏洞。主观上来说社会保障范围小、报销比例低、程序繁琐,这很容易导致“因病因残致贫”,并且农村地区的社保的参与或不参与全凭自愿,有部分农村农民因对社会保障的了解程度不足导致少参保、甚至不参保,大大的降低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农村地区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投入较少,与城市相比差距很大,导致了农村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总量不足。黑龙江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黑龙江省财政收入达17 261.57万元,年均增长28.5%;财政支出14 960.56万元,年均增长29.8%。但農业支出仅占比例约8%,不足10%的支出规模与乡村振兴发展日益增长的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相比仅是杯水车薪。仅养老一项资金的缺口就达到了近2亿元人民币。

(三)产收模式单一,易脱贫后反贫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第一产粮大省,农业在全省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农村地区经营性收入的占比更是重中之重,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始终维持在63%左右。由于农业经营性收入受客观天气条件影响巨大,这也增加了扶贫工作的不确定性,对于刚脱贫并且收入渠道少的农民来说容易因天气等客观条件重新返贫,对扶贫攻坚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普惠金融实施中仍存在的弊端

(一)征信体系不健全

农村贫困人口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对个人自身信用价值没有正确的认识,在面对为了推进普惠金融所采集信息时会提供虚假信息或是回避拒绝,央行征信系统只拥有25%的农村人口信息,完成信用评定的更是只有18%,农村仍然属于征信盲区,对于信用信息的真实性无法保证。而农户为了顺利贷款又必须通过信用评级,这就造成“有钱借不出”“想借借不到”的难题,大大增加了资金需要方的农户和资金供给方的相关部门对接的难度,使救济式扶贫难以向开放式扶贫转变。

(二)有关机构对普惠金融在贫困地区宣传力度不足

农村贫困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不能把握经济规律,31%的农村居民从未接触了解过投资理财产品,其中23%村民毫无投资理财观念,另外53%是并不了解理财产品,而了解线上贷款产品的农村居民仅占20%,对新兴金融产品功能知之甚少,农村贫困消费者很大程度上依靠产品供给方所提供的信息作为依据。农村居民超前消费观点较弱,61%的居民表示无借款需求,在需要资金时,大部分人会习惯于找亲人朋友借钱。而存在资金缺口,申请贷款的农村居民里,仅12%的人会选择线上贷款渠道来获得银行贷款。相关责任机构对新型普惠金融产品的宣传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因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发生。数据显示,网络贷款行业累计问题平台数高达3169家。农村贫困消费者金融知识匮乏、对投资工具和金融产品缺乏基本的了解成为其隐私、个人信用受到侵害以及资金存款受到损失的主要原因。

(三)金融扶贫存在“精英捕获”现象

“精英俘获”是发展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意指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项目或反贫困项目实施过程中,地方精英凭借其自身具有的参与经济发展、社会改造和政治实践的机会优势,支配和破坏社区发展计划和社区治理,扭曲和绑架了发展项目的实施目标进而影响了社区发展项目的实施和效果。该现象在金融扶贫中同样存在,本该流向贫困户、农村基建和农业补贴的资金不可避免的被金融机构贷给原本具有大量经济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使金融扶贫的资金没有真正到达有需要的农民手中,《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涉农贷款年均增长近19%,但贫困农户获得贷款的比例仅有2%。使金融资源未能发挥原有效用。该现象的发生不但不能促进农村贫困人口“造血”功能的实现,还会变相滋生腐败问题。

(四)金融机构内部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金融机构很少主动向市场放贷,特别是很少向具有高市场风险和农业项目所自带的自然风险的农村贫困户主体放贷,在党中央、国务院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贫困户贷款难、利息高的现状得以改善。但由于向贫困人群发放贷款比向其他主体发放贷款所承担的风险高,并且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所有的信贷员考核体系无差异,这就导致了与其他的金融供给品相比普惠金融扶贫贷款依旧存在着严重的贫困户“贷不到”,信贷员“不敢贷的问题”。

(五)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普惠金融的目标的是无差别的对待金融服务对象,使老少边穷地区也能享受到国家金融政策的红利,使广大贫困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得以改善,但在实际政策落地的过程中金融供给主体会根据所服务对象的原本的经济状况、金融盈利能力等相关因素提供差异性服务,这就使得普惠金融总体发展态势迅猛,但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旧突出。这也导致资金流入更倾向于发达地区以及潜力巨大的地区,使得原生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和人口不能真正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总的来说,普惠金融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较为严重,而金融供给主体对农村的老少边穷地区聚焦力度相对较低,难以实现普惠金融针对扶贫问题的目的。从现实数据看,2009年底国家提出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至2014年底已取得较大进展,但空白乡镇仍有1570个;2016年仍再次强调将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空白乡镇。42此外,截至201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10.2亿自然人,已有长足的发展,但覆盖率也仅为72.9%。

三、对政府及相关主体部门的建议

(一)逐步完善农村征信体系

大力推进国务院在2014年下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确定的专项信用建设工程,从金融机构征信管理和个人征信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落实。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在个人信用信息方面通过身份识别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公共事业费用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款欠税信息全面反映信用状况。进一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的信用信息录入央行系统,助力普惠金融在扶贫方向上的积极效用。政府應按照“人行主导、政府支持、商行实施”的模式,来推进区域内信息共享,实现多方共赢,地方政府需联合各类金融机构以农户的实际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当地影响面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其网点、人员、资金、信息优势,加强整合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构建一个完善的、适应各方需求的信用信息平台。

(二)增加有关部门对普惠金融的宣传力度

为了更好的增加农村贫困人口对普惠金融相关知识的了解,政府以及各地区的央行组织、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农发行、放贷主体应联合组织召开针对农村农户、贫困人口的相关经济知识论坛,通过使用农村农民更易接受的广播、传单、现场介绍等形式,使贫困人口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还要培育农村农户和贫困人口的风险防范意识,以防金融风险带来的农户返贫现象。

(三)不断提升扶贫项目工作的公平与正义性

新阶段的扶贫工作要追求贫困者数量的下降和巩固扶贫成果,要不断提升扶贫项目和资源的效率, 要不断强化中国扶贫工作的公平与正义性。在精英俘获的背景下, 中国的扶贫工作将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社会分化的现象印证着农民的利益不再完全统一,而是朝着多元化方向进行发展,在此背景下,各级政府要做到,对内不断加大对社区扶贫资金和公共资源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公共建设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最大化杜绝资金占用和浪费现象;对外要减少扶贫工作中的权力负面影响,加强对扶贫资金与资源的流动监控,要求扶贫资金专项专用,使用全流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范,不可让个别权力干预资金流向,以此使扶贫资金真正到达贫困群众的手中,打通扶贫攻坚工程中的“最后一公里”。

(四)发挥政府的引导与监督职能

政府应将更多的注意力聚焦到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上来,要对重点贫困区予以优先支持,安排充足的扶贫资金、调派经验丰富扶贫工作队伍,制定科学完善的支持政策。首先要在内部树立起“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价值观,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及道德水平,促使其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思想,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根基层,落实扶贫工作,彻底杜绝数据式脱贫。推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协调发展,引导更多的普惠金融资金流入农村欠发达地区。要为基层政府组织树立“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务实态度,为普惠金融扶贫专项资金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指南。建立健全追责体系,对极小部分的利己分子坚决惩处,使资金真正流入到贫困人口手中,助力单纯金融输血到普惠造血的转变。

(作者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

项目名称:普惠金融视角下金融支持黑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编号:2019102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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