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光华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 宣城 242500
林地以及林木均属于不动产,对其进行登记和管理是实现物权科学管理的重要一步,在特定的地区已经对不动产进行了统一登记与管理。实践证明,对于不动产的登记可以为林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是保障林权交易公平的关键性内容。同时也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视,积极探索提升林权不动产登记水平的对策。
(一)登记操作不规范。在针对林权类不动产进行登记时,相关登记人员需要参照《不动产登记条例》对不动产申请登记的信息进行细化审查后,方能保障登记内容的有效性。而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中仅对登记的基本原则以及程序进行了细化,对于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以及林木所有权的登记申请流程以及要求则并未给出明确指导,致使相关登记人员在针对林权类不动产进行登记时只能根据前期的工作经验自行判断,由于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作为支撑,很可能出现登记操作不规范的现象[1]。
(二)业务用图矛盾突出。在未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前,林权分布图以及地籍分布图分别由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分别绘制。在前期由于国土部门与林业部门各自为政,并未发现矛盾冲突问题。而在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后,由于地籍和不动产同属同一张图,致使二者的矛盾问题逐渐突出。尤其是在发生林权不动产变更和流转之后会由于不动产登记中的产权分布和国土部门提供的地籍分布出现冲突而影响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处理[2]。在不动产登记条例中指出,对于地籍和界限划分不清的林权不予进行不动产登记。可以认为国土部门以及林业部门的业务用图冲突现象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带来直接影响,致使不动产登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林权信息更新不及时。林权登记过程中需要参照林权档案信息,但前期所形成的林权档案以纸质档案为主,部分电子档案的内容与格式和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的内容与格式存在很大差异,这为林权资料的导入带来了巨大的难度。此外,由于林权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兼容性不强,在进行信息资料导入时很难保障系统匹配度,致使各类林权信息无法及时同步到系统中,在进行不动产管理时很可能由于信息同步不及时而出现管理不利的现象。另外,由于林权信息更新不及时也可能影响林权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效率,延长林权流转的时间。
(一)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行为。建议相关部门应根据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不同问题,对于既有的《不动产登记条例》进行优化与完善,并就其中的登记操作流程进行规范,推出相应的《登记细则》为登记人员的具体工作给出明确的指导。尤其需要结合前期的工作经验,对于登记条例中的细则进行进一步补充,确保登记人员在面临不同的林权不动产登记问题时,均能做到有章可循,使登记人员的登记行为得到有效统一与规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的业务水平。
(二)整合业务用图,逐步化解矛盾问题。针对各部门各自为政时期所形成的业务用图方面的冲突问题,建议可以通过整合业务用图的方式找出其中的矛盾问题,参照不动产权调查标准以及国土地籍划分标准对于业务用图的界限进行明确,尽可能将业务用图整合为山水林田统一登记的业务用图,为各部门的产权管理工作以及产权登记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此种做法也可快速实现对林权类不动产权的统一登记,尽快达成统一登记的目标。
(三)加强信息整合,建立林权信息库。由于林权信息更新不及时会对林权不动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整合的力度,即对林权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将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档案,建立林权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对林权档案信息的格式进行统一,使其能够与林权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信息格式相同,实现对林权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共享,为林权不动产登记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林权信息库,用于管理林权不动产相关的全部资料,对林权信息进行全面整合与优化,信息整合的过程中应遵循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相一致的整合原则,使信息库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建立有效的联系,提升信息同步效率,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充足的林权信息支持[3]。
(四)科学划分宗地,简化林权登记流程。在前期的林权不动产登记中,对于宗地类型的划分存在一定的难度,一般一个宗地可分为多个不动产,而在林权不动产登记中宗地即为单元,一个宗地即是一个不动产单元。但在不动产之上的林木以及森林则可被细分为生态林和商品林,二者由于功能不同不被划分为同一宗地,这意味着宗地划分存在矛盾现象,这为不动产登记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致使林权不动产的办理更为复杂化。为了改善此类问题,可以实行三个同一的划分原则,即同主体、同地籍和同类型。此种划分方法即可简化林权登记流程,也可保障对宗地的合理划分。
从上述分析中可知,在林权类不动产的登记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限制了对林权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管理。提出可以通过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行为;整合业务用途,逐步化解矛盾问题;加强信息整合,建立林权信息库;科学划分宗地,简化林权登记流程等策略来提高林权不动产的登记水平,希望各个部门也能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通过协调各个部门来改善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