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振华
“内卷化”无疑是当下社会各界探讨研究的高频词。“内卷化”既可以指一种状态,也可以是一种心态。前者指制度、组织模式运作的实际状况,后者指组织和制度的执行者在思想认识上逐渐僵化、固化,两者相互作用产生路径依赖,抑制思维创新的空间,导致制度边际效益递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步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人大工作要实现新作为,是摆在地方人大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各级人大不断改革创新,对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推动了人大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人大工作“内卷化”的趋向,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人大工作的特性决定了其易产生“内卷化”倾向。从制度上来看,近年来人大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实践中,人大工作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相比较,还有不小的差距。尽管各地人大工作创新大力推进,但习惯于表面创新、花样翻新,看似活动越来越多,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由于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委室干部大多是快要退居二线的老同志,有些领导干部简单认为此时已经不再拥有“权力”,感觉无权监督政府,并且个別代表把人大代表当作一种荣誉,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其实并不高,不会也不敢轻易监督政府,人大监督的职权被弱化,缺乏权威性与独立性。
正是在这样“和为贵”的文化传统之下,人大制度改革创新总是忙于表面事务性工作,创新有余、改革不足,柔性有余、刚性不足,停留在务虚层面、形式表面,能够触动实质的较少,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位不相称。同时,人大的监督理念正在悄然调适,更多地强调支持,而不是监督。其实,人大作为党监督政府工作的得力助手,人大作用发挥不彰,既弱化了党的领导,又不能促进政府效能最大化。可以说,人大工作一旦陷入“内卷化”,就无法提升到更高层次,制度优势和作用发挥必然会遇到“天花板”。
我们必须看到,人大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说应该是最强有力的监督。要纾解人大工作“内卷化”效应,就必须在观念上正确认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在我们的政治体制中,人大就是要对‘一府一委两院起监督作用。这是国家制度设计上对人大的明确要求”,同时也讲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由此可见,人大工作朝着刚性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人大行使监督权不仅要“长出牙齿”,而且这口“牙齿”还要越来越硬。
要处理好党委与人大之间的关系。在坚持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前提下,处理好党与人大之间的关系,对于党的思想主张人大坚决履行,但属于人大职权方面的事项,党委也应尊重人大权力,不能代替人大行使国家权力。要处理好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人大对政府有监督权,因此人大对政府干部的任免不能流于形式,各级人大需把握好任用干部的标准,将对“人”与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要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体系的关系。人大充分发挥其监督效力需要其他监督体系的配合,为防止各个监督体系相互隔离,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
综上所述,只有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打好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的“大组合拳”,才能持续、系统地释放人大制度优势,形成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的“人大力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