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强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涪陵 408000)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1]。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2019 年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意见》同时强调现阶段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制不够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依然存在。近年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多发,如湖北“毒大米”[3]、河南“瘦肉精”[4]、山东“毒生姜”[5]等事件在央视主流媒体的曝光,让广大消费者陷入极度不安情绪[6]。笔者分析了重庆市涪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1)有工作机构。区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质检站,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产业部门齐抓共管,按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涉农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目标考核,狠抓责任落实。2011 年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全区25个涉农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村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基本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2017 年实施地市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建设,区级农产品检测参数由71 项提升到107项,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2)有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品牌发展和限制农药退出。根据辖区动态监管台账,制定宣传培训、例行监测、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等具体工作方案,十年来先后编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南、农残速测抽样单、例行监测抽样单、产地准出证明单、检查记录表、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执法检查单等规章制度40余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依、有章可循。3)有监管队伍。截至2019 年底,全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516人,其中区级部门63 人,乡镇级71 人,村级382 人。2019 年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及时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农残速测员71 名,并实施上岗前技能培训,保障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衔接。4)有设施设备。区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现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离子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价值700 余万元,为农残检测项目开展提供了设备保障。全区25个涉农乡镇街道均配备了农残快检仪、小冰箱、水浴锅、电脑、电子秤等设备125 台套,增强了基层监管站的检测能力。5)有检测能力。2017 年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总工会、区人社局举办了首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有效提升了镇街农残速测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当年组队参加重庆市首届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获全市“团体二等奖”、三个“个人单项三等奖”;2019年10月再次组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赛区选拨赛,涪陵区一名选手获得个人单项第一名,并选派为重庆代表队“三人组”参加了第二届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大赛比赛,力助重庆代表队取得优秀成绩。
1)建立“一图两查三表三检三账”管理机制。即区乡分级建立一张监管网格图,各部门严格实施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规范生产记录表、检查记录表、执法检查表,常态开展农兽药残留快检、例行风险检测和执法监督抽检,全面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和生猪屠宰场台账。2)建立“三项”公示机制。在“三品一标”认证主体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禁(限)用农药清单警示和质量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上墙,公示46种国家禁用农药目录和20种限用农药目录,落实镇、村、企监管员职责。3)建立农产品合格准出机制。发布了《关于印发涪陵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制产地准出证明2 万份,督促种植业农产品、生猪屠宰落实产地准出和检验检疫票据开具。分类施策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针对有包装、有品牌的农产品,积极引导企业推行“两证一码”合格证制度,针对散装、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指导企业推行全市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区登记备案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401 家,已实施合格证制度的有104 家(见图1),累计开具合格证21 650 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2 809.96 t。4)建立质量追溯管理机制。依托国家、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推动全区“三品一标”认证主体实施质量溯源管理。截至目前,全区已进入国家平台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有245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主体追溯入网率达100%。5)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表1),2020 年在财政资金较紧张的情况下,落实工作经费533.17 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72.96万元、质量监测30 万元、品牌发展110 万元、农业执法28.58 万元、农药统防统治21.64 万元、有机肥推广示范270万元)。
表1 涪陵区近五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统计
图1 涪陵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备案及开证主体在乡镇街道分布
1)突出宣传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开展宣讲35场次,出动宣讲员436 人次,设立宣讲站28 个,张贴宣传横幅标语84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群众关心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问题印发宣传海报2 000 份,张贴在区、乡各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2020 年以来,组织涪陵电视台宣传5 次,巴渝都市报宣传3 次,网络宣传30 余次。2)突出技能提升,强化业务培训。集中组织了合格证推广、农业品牌培育、质量追溯、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三员”业务技能提升等专题培训共18期,培训1 200余人次,对乡镇街道监管员、农残检测员进行了法规理论考核和上机操作检验,对考核合格者制发乡镇监管员证71个,农残速测员证25个。
农药残留分析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监管预警的强有力措施。1)为了及时精准掌握全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全区逐年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从2016 年的监测抽样120 批次增加到今年的1 200 批次,监测抽样总量提升了10 倍(见图2)。2)检测合格率也逐年提升。2020 年全区计划抽检种植业产品1 200 批次(生产基地1 000 批次、农贸市场200 批次)。针对时令水果采摘环节,先后开展柑橘、草莓、枇杷、龙眼、猕猴桃等果品专项监测,目前抽检果品186批次,监测合格率100%。针对全区特色产品青菜头,年初开展了专项监测行动,抽检青菜头193 批次,合格率100%。截至目前,完成种植业农产品风险例行监测抽检980 余批次,农残检出率25.3%,全部合格。3)建立了风险防控和警示约谈机制。对农产品农药检出率较高的乡镇监管机构进行风险研判,查找原因,增添措施;对市、区农残例行监测发现超标的企业进行约谈警示,实行2 年内禁止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对已认证的取消其申报品牌奖补资格,并跟进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对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者进行立案查处。
图2 涪陵区2016—2020年种植业农产品监测总量
1)加强农兽药经营管理,严格实施经营许可管理。严格落实限制性农药全面退出机制。目前,全区登记农药经营许可证84 家。2)强化产地环境监测和治理。对38 个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的11 个土样和29 个植物样品进行监测,以及86 个点位土壤污染实行常态化监测;及时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调查,对全区农用地监测布点2 124 个样本,重点监测砷、汞、铅、铬、镉五类重金属和土壤pH 值;完成0.1 万公顷酸性土壤改良。3)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据统计,2017—2019 年全区化肥使用总量分别为3.949万吨、3.922万吨和3.892万吨,年度降幅分别为0.76%、0.68%和0.75%,2019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为38.6%,比2016 年提高3.8%;同期全区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为33.06%、36.02%和37.77%,病虫害绿色防控率为27.78%、29.81%、33.83%,2019 年主要农作物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39.1%以上,比2016 年提高1.5%。4)创建“三园两场”。2020年新建“三园两场”2个,累计创建蔬菜标准园6个,水果标准园4个,茶叶标准园4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场39 个,水产健康养殖场3 个,“三园两场”总数达56个。
实施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生猪屠宰、“三鱼两药”专项整治,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5年来立案查处农资、农产品和私屠滥宰案件共95 件,罚没款60 余万元。2020 年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以来,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38家次,监督抽检农资产品54 批次,2 批次不合格,立案查处1 起,处罚3 000 元,移交区市场监管局1 起。检查发现经营劣质农药行为1 起,立案查处,罚没款3 114 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利剑”行动以来,查处问题隐患24起,责令限期整改24起。共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50批次(其中水产品10批次、果蔬29批次、畜禽肉及蛋11批次),检测参数106项(涵盖66项农药参数、9项渔药参数和31项兽药参数),45批次已出检测报告,监督抽检农产品全部合格。
1)加强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累计申报认证绿色食品133 个,已获证92 个,现行有效期内43 个,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1 个,实现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零”的突破,登记产品规模9.4 万公顷,年产量302.021 万吨。截至2019 底,涪陵区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为210 个,比2016 年增长268.40%。2)加强农业品牌创建。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青菜头创建规模3.01 万公顷。申报入围“巴味渝珍”重庆市区域公用品牌企业8 家。涪陵青菜头、涪陵龙眼成功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3)加大品牌扶持力度。自2018年区政府出台品牌扶持政策以来,全区92 家农产品生产主体211 个产品共获得品牌发展扶持资金187.5万元。
农产品生产主体小、散、多,农业生产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标准化生产受到各种条件制约。涪陵区农业用地以丘陵地貌为主,地理环境因素的制约不利于农业组织化生产,辖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种植养殖规模小,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等新技术推广难度大。
农产品生产主体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三个方面:1)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建未建或建而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 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生产过程信息等,但现状是应建未建农产品生产记录或信息不完善的仍较为普遍。2)未依法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6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即将上市的农产品,此项主体责任普遍未履行。3)超范围使用农药问题突出。《农药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等使用农药,但检查中经常发现存在超范围使用农药现象。
1)生产企业申报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不高,缺少主观能动性。2)获证农产品品牌的标识使用率较低,由于市场上没有形成农产品品牌溢价效益,贴标和未贴标的价格差别机制未建立,形成“好坏一个价”现象,极大挫伤了农产品生产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和使用品牌标识的积极性。
目前,涪陵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均是兼职,挂靠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不是专职,工作多、任务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投入的精力有限。大多数监管员不能全身心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突出表现在农残速测工作未开展或象征性检测一部分,辖区生产主体监管巡查不能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指导力度不够等方面。
根据“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口。持续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抓,认真宣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跟上国家大数据、5G信息化发展步伐,充分利用“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充实监管力量,压实管理责任,做实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成效。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针对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新的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已经成立,执法力量已经壮大,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创造了有利基础条件。应以此次农业执法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构建安全放心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对部分乡镇街道仍不转变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格按照“最严肃的问责”指导思想,依法追究失职责任。以问责倒逼基层一线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