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镇赉县土地整理中心 吉林 白城 137300
近年来,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出现爆发式增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更是呈现了跨越式的增长态势。土地问题是我国亿万农民最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农民的经济利益,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土地市场是最有利于盘活农村的土地资产。但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发展不健全、农村缺乏经济管理意识、村干部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不够科学,导致农村经济落后,促使集体经济层薄弱。因此,要尽快加速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双方共同努力使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行业更加规范、健康,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是指政府在调控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具体特点,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在保证金融机构的利益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合作社的金融需求,进而保证农村金融产业和合作社的双重发展[1]。因此,要尽快加速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实际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这样更有利于开展集约化、现代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模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顺利地进行,快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对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方式进创新和改进,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
在刚刚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而注入资本,吸引资金以及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合作社发展的部分资金短缺的问题。但其规模日益壮大,资金的需求量加大,内部融资的能力有限,而外部融资相当困难,政府对于资金的支持力度不足,这些都成为了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有限的融资规模。外部资金和内部资金是土地流转合作社的主要资金来源,所谓内部资金主要是指农民注册时所缴纳的股金和费用,而外部资金是指银行借贷资金、政府财政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部分企业资金和民营企业资金等[2]。从大体上看,合作社资金的供给非常充足,但其实由于合作社的收益周期较长,融资的周期漫长、融资手续复杂,融资的供给没有办法满足合作社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导致强大的发展资金与有限的资金供给,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二)不成熟的融资环境。合作社的融资环境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从农民和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农民自身经济实力较弱,手头的资金寥寥无几,尽管有一小部分的资金积累,但由于农民的思想观念有限,对合作社的现金投入机会不大。难以吸引较好的投资者,主要原因是合作社现有盈余分配机制存在局限性。从外部经济环境来看,由于合作社的经济基础薄弱,面对自然灾害的抵挡能力较差,虽然国家采取了比较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是多数的商业金融机构仍然不愿放贷,尽管放贷利率也会比正常要高,导致合作社难以承受。
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作为近期合作社组织模式的新形式,土地流转合作社,使其发展壮大要科学的规范与扶持,务必要解决其融资困难的问题
(一)深入调查金融支持体系的需求与不足。政府金融部门要派遣专业人员对土地流转做深入的调查,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所需要的资金规模、农村金融机构对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土地流转为服务对象金融供给等等[3]。依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层次划分,明确当地土地流转对资金规模、金融机构服务的需求。政府应当对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体系的不足之处进行完善,并依据当地土地流转需求,制定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政府部门应当发挥其主导作用,对金融机构、农业机构、行政机构之间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协调,对土地流转的金融机构采取一定的政策优惠。
(二)持续增加政策性金融支持。首先政府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发展不同时期的合作社,制定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要明确规定财政资金的使用明细,避免出现当地合作社的实行与原则相违背。其次,要主动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建立,政府应当推出市场最优的模式,强化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金融支持政策,降低操作风险,对于农村经济金融的生态建设,政府要采取高度的重视,要尽最大的努力创造快速、高效、廉洁、公正的服务环境以及办公环境。借助政府的行政资源,加强金融机构合作,将金融的力量与政府整合配合市场需求,从而解决农村市场效率低下和发育不足等问题。一个完整的金融支持体系能够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发挥奠基石的作用,因此,我国要充分了解、明确规定、适时调整,构建一个协同发展、激励兼容的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体系。
在新形势下,各大金融组织机构要大力支持农村的土地流转金融服务,应当鼓励民间金融的合法发展,允许有条件的民间金融进入合法的金融市场,制定金融信贷业务的失信惩罚制度和守信获益体制,强化农民的信用文化。要建立农村金融合作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现代农业的建设发展和金融服务行业,提供有效的金融保障,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社的土地流转金融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