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莹莹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GICU(EICU),河南 郑州 450000
颅脑损伤主要是指患者头部因外部暴力直接或间接作用而受到损伤,其中重症颅脑损伤患者病情危急,较难治疗,多数患者需入院接受ICU治疗[1-2]。在患者病情趋于平稳后,需要将患者转入普通病房,而在此过程中,护理工作往往不被重视[3]。过渡期护理是指将患者从ICU转至普通病房过程中保证护理工作的有效性及连续性,以帮助患者在转入普通病房后较好度过危险时期。本研究选取了86例ICU重症颅脑损伤患者为研究对象,以探讨过渡期护理对ICU重症颅脑损伤患者预后的影响,报告如下。
按照随机数表法将2017 年3 月—2019 年12 月于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86例ICU 重症颅脑损伤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43例。对照组患者男性24例,女性19 例;年龄为21~74 岁,平均年龄(47.52±5.51)岁;患者从ICU 转出时平均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为(9.29±2.48)分;有36 例患者为重症颅脑损伤,7 例患者合并其他器官损伤。观察组患者男性21 例,女性22 例;年龄为19~75岁,平均年龄(47.03±5.42)岁;患者从ICU 转出时平均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为(9.34±2.51)分;有37 例患者为重症颅脑损伤,6 例患者合并其他器官损伤。对比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纳入标准:①经检查,确诊为重症颅脑损伤者;②在神经外科住院时间>7 d 者;③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④对本研究内容知情并签署同意书者。(2)排除标准:①合并消化功能不全、营养严重障碍者;②长期使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治疗者;③无法配合医护人员护理及研究工作者。
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护理干预:患者被转出ICU时,由值班护理人员与神经外科病房护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严格遵守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护理规定。观察组患者则实施过渡期护理干预,措施如下:(1)成立由1名ICU护士长及神经外科护士长、6名神经外科护理人员及3名ICU护理专业人员组成的过渡期护理小组,成员入组后需进行定期专业培训,确保成员对重症监护过渡期相关的知识能够全面掌握,且所有组员需对患者具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为其制定专业且具有针对性的护理流程。(2)对过渡期护理人员的岗位进行设定,重症监护过渡期岗位护士由经过专业培训后合格的ICU护理专科人员担任,该岗位护理人员需在患者未转出ICU时细致评估患者及其家属的合理需求,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对过渡期的护理方案进行制定;将患者转出ICU后,过渡期护士需继续对患者进行跟进,并对各项护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及评价,后结合患者对护理的具体需求对护理内容进行动态化修改。(3)将过渡期设为7 d,在患者转入神经外科病房后,需由过渡期ICU护理人员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如:①病情观察:随时观察患者身体具体情况,以防发生不良事件;②呼吸护理:给予呼吸机支持,同时护理人员还需预防使用呼吸机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③心理护理:对内心易出现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的患者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护理干预,从而提高患者护理依从性;④压疮护理:定时为患者翻身,保持其皮肤干燥、清洁,以防患者出现误吸、压疮、人工气道堵塞等不良事件;此外其还需在与病房护士沟通后制定随访计划,在患者转出ICU后随访7 d,根据随访情况对护理内容进行调整,而病房护士则需按照过渡期护士制定的护理计划进行护理干预。
对比两组患者护理后不良事件发生率、负性情绪及护理总满意率:(1)于护理后对患者不良事件:压疮、误吸、人工气道堵塞发生情况进行观察并记录。(2)使用SAS 焦虑自评量表对患者焦虑情况进行评定:该量表有20 个条目,采用4 级评分,15 道反向计分题,其中重度焦虑>70分,60 分≤中度焦虑≤69 分,50 分≤轻度焦虑≤59 分;采用SDS 抑郁自评量表对患者抑郁情况进行评定:该量表有20个条目,10 道反向计分题,其中重度抑郁>72 分,63 分≤中度抑郁≤72 分,53 分≤轻度抑郁≤62 分。(3)使用医院制定的满意度调查表评定患者满意度(其中包括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涉及沟通技巧、服务态度、健康宣教等。
数据采用SPSS 20.0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和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护理后,相比对照组(25.58%),观察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6.98%)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护理后两组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对比例(%)
护理前,两组SDS、SAS 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后,相比对照组,观察组SDS及SAS评分均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护理后两组患者SDS、SAS评分对比(±s)分
表2 护理后两组患者SDS、SAS评分对比(±s)分
注:与本组干预前相比,aP<0.05
时间干预前组别对照组(n=43)观察组(n=43)tP干预后对照组(n=43)观察组(n=43)tP SDS 71.52±9.23 70.11±9.05 0.715 0.476 60.30±8.11a 50.15±9.54a 5.316 0.000 SAS 68.98±9.14 66.47±8.98 1.285 0.203 58.41±8.73a 49.29±6.41a 5.522 0.000
护理后,相比对照组(81.40%),观察组护理总满意率(97.67%)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对比例(%)
由于颅脑部位存在大量中枢神经系统,其发生损伤后具有较高的致残及病死率,因此重症颅脑损伤患者通常需要接受ICU 治疗,且医护人员需要高度重视该病患者[4]。而在患者病情逐渐平稳后,医护人员需要将其转入神经外科普通病房,在此过程中,医护人员极易忽视患者可能会出现的人工气道堵塞、误吸等不良情况,对患者身体及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5]。因此,在将患者由ICU 转入到普通病房过程中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护理干预对改善患者的预后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过渡期护理干预是一种在将患者从ICU 转至神经外科病房过程中,根据患者不同情况为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护理计划,并给予其高质量的护理干预[6]。由本研究结果可知,护理后,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SDS、SAS评分均较低,护理总满意率则较高,可见对ICU重症颅脑损伤患者实施过渡期护理干预有利于降低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改善情绪,提高患者护理满意度。分析其原因在于给予患者过渡期护理,需要由护理人员成立专业护理小组,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护理人员对该病的专业知识水平,有利于改善患者预后,提高其护理满意度;护理小组成员需要对患者具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根据了解的情况为其制定具有针对性且科学、全面的护理计划,有利于护理人员清楚了解护理内容及方向,从而提高了对重症颅脑损伤患者的护理质量,减少了不良事件的发生,对患者不良情绪起到减轻作用[7];在患者未转出ICU 时详细了解患者及其家属合理需求,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护理方案,并在患者转出ICU 后,结合患者具体的需求对护理内容进行动态化调整[8];在患者转入神经外科病房后针对其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护理内容及措施,并在过渡期(7 d)对其进行随访,根据随访结果调整护理内容,并由过渡期及普通病房护理人员共同对患者实施护理干预,从而提高护理质量,以达到改善患者预后、提高护理满意度的目的[9]。
综上所述,过渡期护理干预的实施有利于减少ICU 重症颅脑损伤患者过渡期不良事件的发生,改善预后,减轻患者内心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提高患者护理满意度,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