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丹
(保山学院 政府管理学院,云南 保山 678000)
当前扶贫开发的两大重要手段是共同经济带动和针对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村特点的扶贫开发项目。但这两种反贫困措施的效果正在减弱。因此,国家找出了扶贫工作的根本人——农民,将目光投向农民,针对农民开展精准扶贫,这样可以达到提高扶贫成效的目的。
乡村扶贫攻坚战十分复杂,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在扶贫开发中,如何找到合适的社会单位是一个大问题。从当前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效来看,还有更多的社会帮扶空间,为此,为了提高扶贫攻坚的有效性,对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攻坚的行为逻辑与着力点进行研究。
由制度到关系,由关系到行为,这是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攻坚的制度活动模式,其建设重点是通过关系系统的塑造和行为导向,实现系统的自主、持续和再生产。[1]因此,此次研究预先分析扶贫攻坚主体结构与行为动机,在此基础上,从二元关系系统的形成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目标实现两个方面,[2]提出了具体的行为逻辑关系。
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攻坚的行为逻辑关系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制度化的分析框架
从整个社会扶贫结构来看,扶贫开发体系的目标是以扶贫治理结构主体向多中心发展为基础的,这说明精准扶贫不仅仅依靠政府的帮助,更需要多个主体的联合和相互衔接。
市场组织可以更快地进行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扶贫的精准度、对资源进行整体优化、减小扶贫差距,市场组织参与到扶贫项目中可以提高政府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度。在对贫困户进行定向扶贫时,最重要的是让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努力脱贫,把原来的被动扶贫转化为主动扶贫,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从而达到定向扶贫的目的扶贫。
根据以上内容,把精准扶贫主体结构划分为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农户五个方面。[3]-[4]其作用机制如图2所示。
图2 扶贫攻坚作用机制
扶贫攻坚的主体行为可以说是一个团体行动,当一个团体共同工作时,难免会有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争端出现,精准扶贫主体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有属于自己的考虑。
第一,政府方面。我国政府的信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一直都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政府参与到扶贫工作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福祉。贫困问题不只是社会问题,而是可以影响到国家声誉,关系到我国能否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性问题,只有彻底地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才能让我国在国际上有更好的名誉。
第二,市场方面。基于市场的精准扶贫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市场对精准扶贫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凭借社会责任来提升整个企业的形象和绩效;市场参与到精准扶贫中,通过所参与的扶贫项目来扩大原本的市场和所经营的品类,从而让市场组织从中获利。
第三,社会方面。整个社会组织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给社会提供服务,解决社会发展中产生的问题,让社会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贫困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只有社会群体的共同参与才能有所改善。要让社会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包括以下几个内容:社会组织的本职工作,参与其中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重大作用。个人、政府、企业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可以借助社会组织的帮助,建立一个完善的扶贫系统。
第四,社区方面。社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社区如果参与到精准扶贫当中,就可以利用自身在制度协调、资源对接等方面的优势,把更多、更好的扶贫资源提供给社区居民,进一步完善“扶贫攻坚”服务。
第五,农户方面。要想让农民脱贫致富,就要精准地整理出所有的扶贫对象。农户参与精准扶贫,一是整合扶贫对象,提高脱贫积极性,从“想我脱贫”转变为“我想脱贫”;二是让农户之间互相监督并反馈扶贫进展,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真正让农民们富起来;三是将散落的农户整合为小集体,一个农民致富成功,可以带动很多农民,既能让农民们认同扶贫策略,又能从中受益,营造积极的集体氛围,进入良性循环。
第一,双重关系系统的塑造。治理关系系统是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但这些研究往往只是着重从政治、社会关系的宏观角度分析政府治理关系。外国学者普遍认为,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削弱了其基层导向、自治和独立性。社会组织的自治和平等地位以及支持者的角色对于优化贫困治理结构具有根本意义。综合当前研究认为,在制度安排上,关系体系作为制度的传递机制,不仅是政治和社会的宏观关系,而且是个人、团体和组织的中观关系。参与路径与政社关系两个维度的关系定位如图3所示。
图3 参与路径与政社关系两个维度的关系定位象限
所以精准扶贫中社会组织参与关系体系的形成,还必须包括扶贫实践中社会组织与政府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受宏观政社关系的制约,同时也对改变政社关系起到潜在的作用。其中既有“社会组织以何种形式参与精准扶贫实践”[5]-[8],也有“社会组织与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参与过程中如何开展合作”。为此,应从政社关系和社会组织参与路径两个维度构建关系体系,也就是从宏观和中观两个角度构建关系体系。从政社关系和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路径两个维度,将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关系分为独立竞争、独立协同、嵌入竞争和嵌入协同四种模式。[9]
竞争性和协调性主要是指社会组织在相对政府自治的基础上与政府的分离程度,以及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对抗和竞争程度,或是政府在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中的亲密伙伴。自主性与嵌入性主要描述了社会组织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中的角色与行为特征,是独立于公共领域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还是嵌入于政府的传统行为空间。
第二,问题瞄准式扶贫公共产品与服务递送。要使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从关系到行为的制度化,就必须以关系为导向,明确社会组织扶贫的行动方向。内嵌的合作关系是社会组织的参与行为和政府的减贫行动通过合作网络的沟通和联系而相互补充和融合。就决战脱贫攻坚这一战略任务而言,参与精准扶贫行动的社会组织应避免重复发展和功能重叠,但应针对等级制度本身难以克服的问题,突出其比较优势,使之真正发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协同作用。[10]
“精准扶贫”的概念主要体现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评价四个方面。单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不足的扶贫开发实践在以上四个方面存在着一些共同的问题。例如,在精准扶贫中存在着扶贫资源供给的非制度化、供需不平衡、贫困者参与程度浅等问题,严重偏离了扶贫目标。政府行为逻辑下,相关部门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形成了政府内部的“孤岛效应”,影响了扶贫治理的整体效果。
如何调整农村社区治理的结构一直都是社会热点问题,而对社会工作在其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共识,要利用“给权”这一技巧,深度挖掘出农村社区治理的方法和优势。
第一,农村社区治理的优势在于它可以“诊断”和“治疗”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攻坚的效果。如果社区工作人员长期在农村社区工作,他们将具有较强的“填空”、“漫游”能力,可以针对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获取农村社区治理的不足,让农村社区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第二,通过比较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治理理念、治理环境和治理对象的异质性,对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差异进行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调整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发挥农村社区治理的潜力。促进农村社区特色文化提升改造,培育地方治理结构,推广地方特色治理模式;
第三,通过社会工作将基层治理主体联系起来,鼓励农村社区进行特色化治理,提倡从政策层面上向农村倾斜,使农村社区在特色化治理过程中获得政策支持。用来推动农村社区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提升“一村一品”品牌价值。社会工作的“赋权”表现为集体层面,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的治理结构、治理潜力和治理特点等。充分利用党和政府对农村的优惠政策,推动党和政府在农村社区治理领域进行有效的政策调整,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积极性。[11]
首先,增强贫困群体参与农产品交易活动的主动性,实现交易信息对等。社会工作者拥有科学的知识体系和丰富的人力资源体系,它们能够接触市场上的优秀人才,为此可以通过优秀人才培养农村贫困群体的市场交易技巧,以及农村社会工作者的技能。通过接受严格的专业培训提升谈判和合作技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交易信息的有效交流和沟通,从而为贫困农户了解市场信息提供技术支持。
然后,重建贫困群体的关系网络,让他们主动的在农村社区开展农产品交易并乐此不疲。就目前来说,我国社会属于典型的关系型社会,其行为主体主要包括不正式的网络和与熟人参与冒险行为两种。关系在所谓的“熟人社会”社会结构中已经可以主导生活、经济领域。正是利用我国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社会工作者在各种关系网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发挥着日益重要的资源链接作用。社会工作者作为市场交易的弱势群体,需要为其提供重要的关系资源,即利用关系资源生成的信息网络,帮助贫困群体准确掌握市场交易信息,从而消除交易活动中的信息盲点,减少交易过程中的损失。
从形式上看,中国通过这么多年的扶贫经验总结出了许多扶贫政策和制度并加以实行。这些推出的政策,在扶贫的不同时期对扶贫工作起着重要作用。从2006年开始,社会工作扶贫的政策文本逐渐从含糊不清走向规范。在国家扶贫战略的实施过程中,社会工作的服务质量越来越高,对扶贫工作产生的效果越来越好,社会工作在扶贫工作中的价值越来越高。在非正式制度方面,乡村非正式制度注重乡土资源和知识体系的结合,以当地的资源为基础对知识体系加以利用,这样一来就可以扩大社会工作的扶贫范围,让更多的人快速有效地摆脱贫困。
一方面,对贫穷农民来说,当地的资源和知识系统更加易于掌握,可以通过农民本身对其进行传播和推广,不需要其他的投入,农民集体就足够了,这样一来不仅大大的减少了成本而且简单快速地达到了对资源和知识系统进行传播推广的目的;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深入了解贫困地区的农民根据他们个人的能力推动扶贫项目的开发,提高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效益[12]。
生活经验和环境塑造了个人的性格特征,甚至是不变的基本人格。如果贫穷的受试者在日常习惯中融入了这些特质或性格,要改变他们就会更加困难。社会学家可以从认知系统和生态系统这两方面着手,让贫困主体具备独立性,打破贫困主体原有的认知系统和生态系统,让他们有新的生活习惯。社会工作者要通过各种途径让贫困的主体认识到“独立”的重要性,让每个贫困主体可以做到“体面出门”,这样一来就会方便社会工作对贫困主体提供帮助。提高“体面出门”的能力的路径如图4所示。
图4 提高“体面出门”的能力的路径
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原因造成农村社区“三留守”人口较多与农村社区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而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中包括社区工作,社区工作可以更好地鼓励贫困群体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社会工作者善于总结和思考典型的扶贫案例,收集和撰写扶贫故事,利用社会工作进行“精准化”扶贫,这既可以让贫困人口意识到国家对于扶贫工作的重视,又可以调动贫困人民摆脱贫困的积极性。同时,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利用社区关爱体系,增强贫困群体的互助意识,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调动贫困家庭和贫困个人的积极性,提高贫困主体参与社区发展的积极性。为了不让贫困家庭或个人感到不适,社会关怀模式在他们习惯的环境中提供专业服务,利用贫困地区的优势资源,让贫困群体感到社区的发展有自己的努力。
弹性的治理结构的关注重心是如何有效地干预和控制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复杂的、不稳定的、具备一定风险的事件。治理主体会及时地接受风险后果,针对风险事件的特点,快速及时地制定应对方案,通过对自己能力不断的反思不断完善应对方案,制定出最优的方案。并且,若要有效减贫,就必须补充传统的减贫模式,强调社会和个人在减贫方面的作用,注重扶贫开发的“放权”,注重扶贫开发主体的能力建设和社会资本。同时,在我国扶贫治理中,社会工作参与不仅是政府扶贫与多元化扶贫的结合,也是增强扶贫能力、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治理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主导作用,构建更加灵活的扶贫治理体系,使之成为高效扶贫的手段之一。社会工作参与扶贫开发是一种“合作式”扶贫开发模式,在扶贫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3]-[15]在这一扶贫体系中,扶贫对象主要是农村贫困人口,体现了社会工作对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性。
一方面,农村贫困人口也可以带动“本地化”资源的传播和发展,比如,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根据他们的民风民俗,构建出属于自己地区的扶贫治理体系,不仅可以传播发展本民族地区的特色风俗,而且可以通过本民族的特色风俗吸引外地人员进行消费从而达到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社会救济工作者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参与扶贫工作,促成贫困地区基层政府、其他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发挥地方特色。充分利用本地优势资源,引进现代科学技术,由里至外、由小向大地发展社区经济。另一方面,注重农村贫困人口“定位”扶贫模式的建设,全面扶贫是我国最终的扶贫目标。“精准化”扶贫政策,可以让全国人民意识到扶贫对于我国发展的重要性。社会工作者要善于总结和思考典型的扶贫案例,收集扶贫故事,撰写扶贫故事。值得一提的是,社会工作者可以将贫困地区建设成为扶贫示范区或扶贫基地。
政府推动下,社会工作参与扶贫开发已获得制度认可,并已初见成效,未来应围绕国家可持续扶贫开发,不断完善和优化社会工作,帮助贫困人口找准定位,使扶贫开发工作专业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体现扶贫开发的价值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