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彦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环境就是民生,生态就是未来。2012年,宜都贵子湖和南桩桥湖被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由于历史原因,这两个湖泊长期作为水产开发基地,部分水域被切割成鱼塘,水流不畅导致水环境日渐恶化。2017年,湖北恒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智博投资600万元,按照水生态系统修复理论,自费治理贵子湖。2019年,他又投资400万元对南桩桥湖进行水生态修复治理。短短两三年间,“一潭死水”变成“湖心花园”。南桩桥湖被列为湖北省水生态文明试点基地,梁智博也上榜“荆楚楷模”,并荣获“宜昌生态环境保护奖”。然而,对这位满腔热血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的“民间湖长”,政府给予的实际支持有限,其生存发展全靠生态养鱼、种植生态作物来维持,且受政策和市场影响,寻找产业出口进程举步维艰。
生态修复是社会工程,是系统工程,仅靠政府几个部门捉襟见肘,需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河长制实行以来,政府唱主角,挑大梁,还要积极探索“政、企、民共管河长制”,培育更多像梁智博一样的“民间湖长”,全方位推进河长制深入民间,持久运作,让每片水域都有一个“民间湖长”“乡村堰长”“社区水长”,共享水生态文明成果。
由于生态修复产业周期长,短期难见成效,在实施推进水生态修复产业同时,也要看到民间发展生态产业的困难,特别是资金有限。生态修复产业的开拓者所付出的牺牲和代价,是常人难以想象和承受的,走市场之路吸引民间资本,需要一套包括激励在内的相关政策。党的十九大后,我国生态建设持续释放绿色发展红利,中央提出“将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专业化企业”,各地“三农”财政投入不少,但涉及生态水利的补贴不多,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早日出台有关湖泊生态修复的奖励政策,加快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修复产业专项奖励基金,大力支持进军水生态修复产业的中小企业或团体,减轻保护生态环境的民间人士和组织的压力,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力求“生态水”与“致富水”兼得,水环境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产业价值三足鼎立,共同改善水环境,实现生态文明的持续发展目标。
令人欣慰的是,2021年3月1日,國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进一步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生态保护需要民间力量,但愿“民间湖长”越来越多,民间治理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路子越来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