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龙,姜安印,陈卫强*
(1.兰州财经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2.兰州大学 经济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随着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入,乡村衰落成为全球性的普遍现象[1,2]。乡村社会活力衰退[3]和乡村振兴主体缺位日益明显,乡村逐步走向“无主体熟人社会”[4],面临振兴乏人的困难局面。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工农协调发展刻不容缓[5,6]。在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7,8]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小农户作为乡村振兴最主要的利益主体、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地位得到明确,承担的产业兴旺、文化传承、组织保障和生态保护等多重功能进一步凸显[9,10]。在此背景下,探讨如何以更为有效的方式促使小农户自愿留守乡村建设家园就显得尤为必要。
乡村振兴精准定位和概括了我国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方方面面,是统揽我国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抓手和关键着力点,是统筹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工具选项[11]。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关于谁来振兴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小农户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已是共识。当前关于小农户乡村振兴主体地位的阐述主要集中于政策性文本和学理研究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性文本对小农户乡村振兴主体地位的高度肯定。2018 年3 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鼓励支持农民工人、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和工商企业等从事现代化建设、发展农村新业态新模式,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2018 年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提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0 年中共中央在“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与小农户之间的内在关联,突出了小农户在乡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不难发现,政策顶层设计对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战略定位趋于明晰化。二是关于小农户乡村振兴主体地位的学理研究普遍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问题是“人”的问题,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12],乡村振兴不能没有小农户的参与[13]。小农户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充分认可[14],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是重构乡村建设主体的重要手段[15],同时乡村建设的重点应强调小农的作用[16],振兴小农户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从家庭经营、小农经济、规模经济等概念进行学理辨析可知小农户家庭经营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地位[17],进一步佐证了“不是家庭选择了农业,而是农业选择了家庭,世界各国概莫能外”①这一观点。此外,亦有学者认为,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众多,如国务院部委、各类智囊、地方政府、村干部、小农户等均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主体[18],返乡群体[19]、“城归”人口[20]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而“三农”队伍、社会组织、乡贤精英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补充力量[21],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尤其要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小农户的主体性[22]。
不难看出,不管是政策层面还是学理层面均对小农户乡村振兴主体地位进行了确认。遗憾的是,已有研究对于小农户主体性与乡村振兴的内在关系缺乏深入分析,未能阐明小农户深度融入乡村振兴的理论可行性和现实必要性,未能明确提出小农户融入乡村振兴的路径。本文拟就此展开研究,以期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从效用均等化视角剖析小农户与乡村振兴的关系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探讨体制机制的构建问题。本研究之所以选择从效用视角阐释小农户行为选择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小农户是理性经济人,效用是经济学研究个体行为决策的基础性概念,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理论视角和分析视角;二是寻求更高经济收入、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源与空间是小农户从乡村走向城市的根本目的,而这从更深层次来讲是效用最大化问题;三是利用效用均等化分析乡村振兴问题,与国家大政方针具有目标一致性和内容的共融性。
小农户作为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利益主体和承担主体,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每一环节都具有显著影响,而乡村振兴战略字里行间显露着与小农户的息息关联。
产业兴旺需要小农户重点作为。乡村丰富多样的资源禀赋为乡村产业的兴旺发达提供了条件,而乡村产业发展的潜力和市场前景则是吸引优秀人才的关键。乡村产业是可以带动小农户脱贫致富的另一种产业,能够发挥多重功能,实现多重价值[23],可为乡村振兴奠定经济基础。通过开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等生态产业,充分挖掘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建立小农户脱贫与防止返贫的产业模式,是留住乡村人才的关键。重点培养小农户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小农户积极融入乡村振兴过程,让流动小农户看到乡村产业的发展潜力,自愿回归乡村建设家园,承担振兴乡村的主体责任。如此,在确保留守小农户安心从事生产的同时,以“乡情”吸引流动小农户回流创新创业,助力乡村空心化和“三留守”问题的加速解决。
生态宜居需要小农户积极创造。生态宜居从发展视角反映了乡村振兴的重点是生态,蕴含了小农户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理念在乡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自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生态保护被推到另一高度,小农户施用农家肥和不违农时的生产方式,这些亲环境行为是生态保护的具体体现。小农户生态保护的内容和实践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生产过程而言,小农生产的周期性、季节性特征保证了土地肥力的可持续性,加之地块分散,易于实现多样化种养和有序性管理,有利于保持自然环境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第二,就耕作方式而言,小农生产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小农户强调“人从土中生,食物取之于土,泻物还之于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方式。第三,小农户能够提供天然有机、特色化、多样化的优质农产品,满足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基本要求,可以主动抢抓品质革命和消费革命为小农户提供的重大历史机遇,顺应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潮流,积极嵌入国家质量兴农战略大局当中。乡村振兴的根本落脚点是宜居,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4]。营造环境优美的宜居乐园,满足小农户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积极回应,也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更是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构件。
乡风文明需要小农户创造传承。乡风,即乡村社会的风尚或者风气,是村民的风俗习惯、道德观念、传统信仰、价值追求等方面的集合,是经过千百年生产劳作生活的沉淀,是在社会历史变革和政治文化的熏陶下诞生的乡村习性和村民的精神风貌。乡风文明是新时代建设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是乡村善治的主要体现,是小康建设的重要任务,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强有力保证[25]。乡村是乡风文明传承和乡愁记忆的重要载体,小农户是构筑乡村社会的基本单元,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小农生产活动是乡村文化成长的沃土,小农户是乡村文化的创造者、传承者和弘扬者,振兴乡风的使命应由千千万万的小农户来完成,只有小农户才能切身体会文明乡风带给人的那种和谐安定、恬然适足的精神归属。乡村的故事只有小农户可以讲,也只有小农户可以讲得好[26]。
治理有效需要小农户奠基护航。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良好的乡村治理新秩序,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构件,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27]。乡村治理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分,但无论何种制度形式,其出发点都在于为乡村营造和平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小农户的合法权益。作为正式制度代表的村民自治制度,旨在体现小农户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小农户的内在自治活力。村内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机构的建立,则旨在培育小农户的法律意识,引导小农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非正式制度的风俗习惯、乡贤文化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是塑造乡村德治秩序,营造风清气正淳朴乡村的重要力量。不难发现,小农户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千千万万的小农户共同构筑了稳定有序的乡村社会,也成为乡村治理的受益者。
生活富裕需要小农户共同受享。乡村生活富裕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切乡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解决好小农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改善小农户生活状况是乡村建设的目标导向和价值追求,是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乡村产业的兴旺发达,衍生出众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小农户纳入产业链分工链条,分享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范围拓展的增值收益。支持小农户利用自然资源、文化遗产、闲置农房等发展观光旅游、餐饮民宿、养生养老等非农项目,实现家庭多元化经营,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小农户收入水平,将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锁定在小农户的生活富裕上。此外,有效的乡村治理、优秀的乡土文化以及宜居的生态环境,皆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小农户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全体小农户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实现小农户的全面发展。
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小农户,是在特定资源禀赋条件下以家庭为单位、集生产与消费于一体的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本研究所涉及的小农户可概括为两种:第一种可称为留守小农户②,此类小农户是长期在农村从事生产活动,以农业收入为主、非农收入为辅的小农户,此为人们普遍知悉的小农户,其基本活动范围在农村内部。第二种小农户可称为流动小农户③,此类小农户游走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因保有农村户籍和土地而仍被称为小农户,此为人们所忽略的小农户。此外,若以收入结构与就业结构为依据,当前小农户可分为纯小农户、农业兼业户、非农兼业户、非农农户四种类型[28]。其中,纯小农户是指家庭全部或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且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源于农业经营收入的小农户;农业兼业户是指家庭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且家庭总收入的50%~80%源于农业经营收入的小农户;非农兼业户是指家庭主要劳动力从事非农生产经营且家庭总收入的50%~80%源于非农收入的小农户;非农农户是指家庭全部或者主要劳动力从事非农生产活动且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依靠非农收入的小农户。截至2017 年年底,我国共有小农户数量27 084 万户,其中,纯小农户17 332 万户,农业兼业户4 889 万户,非农兼业户2 337 万户,非农农户2 526 万户④。需要明确的是,不管是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小农户,还是以非农生产为主的小农户,均应纳入乡村振兴主体范围,让其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证。
林修果将村庄精英成员的回流称作“城归”,城归精英是从乡村进入城市获得资金、技术、社会网络等资源后再度回归乡村的一类特殊群体。城归人口的回流,为乡村建设集聚了人气,成功晋补乡村建设主体地位,成为促进乡村振兴越来越重要的支撑力量[29],有望形成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红利⑤。城归人口回流可以从三方面得到解释:一是叶落归根的乡土情怀。“叶落归根”作为深深融入中华民族血液之中的一种文化意识,尽管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这一文化基因被不断解构,但是对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彻底实现身份转化的打工者而言,浓厚的乡土情怀和叶落归根的迫切愿望依然不减。二是虽然打工者基本生活在城市地区,但从未真正融入城市的体面生活,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福利,依然被排斥在城市文化活动之外,难以参与城市的社会活动与民主生活,社会地位明显降低。这类人群乡土情结历久弥深,从未与农村有过真正隔离,在乡村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的影响力,激发了此类群体的回归意愿。三是此种回归是被农村丰富的资源禀赋、广阔的市场前景、优惠的社会政策以及巨大的发展潜力所吸引,回归后可以利用积累的资本、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在农村开发资源、建立工厂以获取经济利益。城归人口为乡村带来源源不断的社会网络资源,在乡村开设工厂,为留守小农户提供就业平台和发展空间,便于留守小农户坚守乡村建设家园,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如此,流动小农户甘愿回流,留守小农户自愿留守,乡村振兴建设主体得以补位,实现回流小农户叶落归根的夙愿、留守小农户脱贫致富的素志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三赢局面。
效用是经济学经典概念之一,是对消费者消费商品或享受服务以满足自身需求或欲望的度量,可作为消费者整体福利水平的评判标准。本研究从效用视角切入来剖析小农户流动进城的缘由,将效用视为与小农户的收入水平、社会化服务享受程度以及与政策效果直接相关的、能够反映其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改善的衡量指标。效用均等化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是从效用概念推演出的与本文主题紧密相关的有效变量,意为小农户无论是留守乡村从事生产活动,还是进城务工或经商,均能获得同等的满足程度。研究发现,追求更高的收入,享受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小农户流动的重要诱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流入城市可以获得高于留守乡村的效用水平,小农户作为“理性人”,自然愿意进入效用水平更高的城市地区。从理论层面分析,通过系列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加之有效的治理手段和举措,小农户可以在村内村外实现效用均等化,无论是留守乡村还是进城务工均能获得同等的效用水平。如此,小农户自然不愿背井离乡远赴他地谋求生存,而自愿留守乡村建设家园,主动承担乡村振兴的重要使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通过分析效用一般化原则发现,效用均等化具有理论可行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可从政府和小农户两个维度得到解释。就政府而言,一方面,引导农民向市民有序转移的成本远远高于使小农户安定留村的成本,政府可用同等的成本为农业农村做更多有益的事,改善小农户的生产生活环境,从而提高小农户的效用水平;另一方面,小农户的生活水平整体较低,相对低的收入和较为次之的社会化服务就可以满足其基本需求,意味着小农户从政府提供的乡村社会化服务和资金中获得的边际效用高于城市,这是政府易于做到的方案。就小农户而言,若能在乡村获得与离乡同等的效用水平,不用经受离乡入城受到的挫折排挤,不用割舍乡情,能够尽享家庭团圆之乐、至亲好友的情谊,小农户对留守乡村建设家园的安排也是欣然接受的。可见,为留守小农户提供同等效用水平的服务成本低于流动小农户,政府在小农户实现效用均等化过程中大有可为。同时,小农户可在不背井离乡的情况下获得与进城务工或经商同等的效用水平,既可享受美丽乡村带来的闲情逸致,亦可满足小农户对美好生活的迫切之需,是小农户所殷切期盼的结果。
为便于分析,本研究将影响小农户效用水平的因素归纳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增收机制的构建以及公共服务满意度三个维度,并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小农户提供的就业空间以及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收空间视为小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如此,影响小农户效用水平的因素可简化为公共服务满意度和收入水平两个指标。图1(a)显示的是,在农村地区,小农户获得的收入水平为S',公共服务满意度为S,在E1点处实现最优。图1(b)显示的是,在城市地区,小农户获得的收入为M',公共服务满意度为M,在E2点处实现最优。不难看出,城市地区的小农户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水平,公共服务满意度更高,其无差异曲线U2明显高于农村地区的无差异曲线U1,这是诱使小农户从农村地区流入城市地区的重要驱动因素。图1(c)显示的是,通过惠农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留守小农户的收入水平从S'提高到L',公共服务满意度从S 上升到L,最优点从E1移动到Eq 点,无差异曲线从U1移动到U3,而U2和U3代表相同的效用水平,说明通过提高留守小农户的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满意度,可以实现与城市务工获得同等的效用水平。从图1 整体来看,(b)代表的效用水平明显高于(a),这是小农户持续离村进城的重要诱因,而通过打造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建立小农户增收长效机制,提升小农户公共服务满意度,小农户在农村地区可以获得与城市地区同等的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即E2与Eq 代表相同的效用均衡点,可以实现小农户在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效用均等化。此外,由于农村地区已经可以获得与城市地区相同的效用水平,加之小农户对农村具有特殊的乡土情怀,自然而然会产生从城市回流农村的想法,这更加证实了实现城乡效用均等化不仅是稳定留守小农户的有效手段,也是吸引流动小农户的关键选择。
图1 效用均等化的实现机制
如前所述,本研究涉及的小农户类型可大致分为留守小农户和流动小农户两种类型,这两类小农户都是乡村振兴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着乡村建设和振兴的重要使命。因此,本文就效用均等化视角下这两类小农户融入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进行阐释。
就留守小农户而言,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是其本质特征,引导这类小农户融入乡村振兴的主要手段是为其营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收入水平和农产品附加值,以弱化其离乡进城的动机。对于这类小农户而言,效用均等化主要通过提高收入与难舍乡情两个维度使其自愿留守乡村建设家园。毋庸置疑的是,获得更高收入是小农户离乡进城的主要因素,若能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获得和外出同等的收入,小农户留守乡村建设家园的意愿还是较为强烈的。囿于科学文化水平的制约和限制,外出务工只能从事高危且劳累的力气活,遭受不公平待遇也是常有之事,这是小农户不愿接受的。此外,难以割舍的乡情也是此类小农户愿意留守乡村建设家园的重要因素,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和乡土文化的敬重之意是外出群体的普遍感受,这从某种程度来讲会降低外出人员的效用水平。而生活在乡村的小农户可以有效避免此种效用损失,相较外出人员来讲是一种效用的提升,因此他们也愿意留守乡村振兴家园。
就流动小农户而言,获得非农收入从而提高效用水平是其主要的生活目标,引导这类小农户融入乡村建设的主要渠道是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让该类小农户看到乡村发展的前景和未来,使其自愿回流乡村振兴家园。此类小农户长期游走于城市与乡村之间,学习到了先进的生产经验和技能,积累了一定的创新创业资本,并且具有发展的眼光和魄力,是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战略支撑下最有可能实现创新和发展的一类群体。他们既具有振兴乡村的强烈愿望,也汲取了城市发展的先进观念和做法,这对于他们在乡村从事生产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在乡村开工设厂,此类群体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水平和良好声誉,摆脱长期在城市生活但无法立足的窘境,这从本质来讲是一种归属感和满足感,也是该类群体在效用均等化情况下愿意回归乡村建设家园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一旦实现城乡效用均等化,或者更直接地说使小农户在乡村振兴家园和外出务工获得同等效用水平,留守乡村建设家园的小农户会打消外出念头,外出小农户也会在各种优惠吸引下回归乡村建设家园,二者共同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生力量,承担起振兴乡村的历史使命和重担。
小农户外流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地区的就业机会、收入水平以及公共服务满意度等效用水平优于农村地区,因此,在探索小农户留守融入乡村振兴的路径时,必须从小农户外流的源头切入治理,破解乡村进入转型发展阶段面临的就业非农化、居住城市化、收入非农化、农村空心化困境[30],促使小农户自愿留守乡村建设家园。具体而言,可通过创造第三就业空间、拓展增收空间、营造公共服务空间等,改善小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调动小农户自愿建设乡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是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新动能,可以为小农户创造第三就业空间,改变小农户的就业观念和就业模式,以保障小农户拥有更好的职业选择、生活环境以及发展空间,不仅可以确保留守小农户安心从事生产,也可吸引流动小农户回流共建家园,是解决振兴乡村“后继乏人”的重要突破口。
首先,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要支撑,应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大力开发符合地域特色的非农产业项目,集中体现乡村产业的多重功能,改变小农户的就业范围和就业形式,以此稳定留守小农户留村建设,同时吸引流动小农户回流乡村。不断推动小农户向非农就业转移,千方百计提高小农户收入水平,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引导小农户积极融入乡村产业发展全过程,自愿留守和回乡振兴家园。
其次,生态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基,应从根本上整治农村脏、乱、差状况,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小农户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这是留住小农户乃至吸引流动小农户共建家园的重要驱动因素。第一,变革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减少对传统生产要素的使用,逐步实现生产方式现代化,从根本上消除农业污染源,为小农户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空间。第二,变革小农户的生活方式,对小农户生活垃圾集中归类处理,有效治理小农户生活污水和粪便排放等问题,减轻小农户的生活垃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小农户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第三,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小农户环保意识,让绿色发展理念渗入小农户生产生活,唤醒小农户生态保护的意识和决心,引导小农户融入生态治理全过程,充分体现小农户在乡村环境中的主人翁地位。如此,小农户可以享受生态保护带来的所有好处,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让农村成为小农户梦寐以求的心灵寓所。
长期以来,乡村优质的人力资源被城镇化建设单向抽离,城市的高收入成为小农户进城的重要诱因。农产品价格具有较大波动性,增大了小农户收入的不确定性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城乡收入不平衡状态。促进乡村产业多元融合,建立小农户增收长效机制,需从提高小农户收入和加大对小农户反哺力度两个维度进行部署。
提高小农户收入水平,在村内为小农户创造就业机会和第三就业空间,是防止小农户外流的基础性工作。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重视乡村优质资源开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乡村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开展以网购电商为代表的非农活动,将其打造成为继务农、务工经商之外的第三就业空间,即通过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为小农户创造就业机会和增收空间[31]。如此,能够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获得与流动务工或经商大体相当的收入水平,那么,小农户便可安心留守乡村从事生产活动,承担起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同时,开拓农产品增值空间是小农户增收的重要来源,打造多元化农产品销售渠道,做好做优农产品的精细化加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努力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区域知名品牌,使品牌营销效应惠及千千万万的小农户,使小农户切身体会到留在乡村的益处,自愿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参与者和实践者。
城市反哺农村不仅是消除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手段,也是破解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重要力量,从而也关乎乡村建设的成败。作为乡村建设的行为主体,小农户应是城市反哺农村的重要对象。具体而言,对小农户的反哺工作应当包括资金反哺、人才反哺和社会服务反哺三个方面。资金反哺是小农户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是实现“输血”向“造血”转变的关键所在,能够助力小农户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小农户学习使用新技术新机器的能力,将现代技术引入农业生产过程,从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全要素生产率,获取增加收入的方式和能力,是资金反哺的重要意义之所在。人才反哺是以城补乡的重中之重,城市帮助农村培养优秀人才、城市人才进村入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工作,为农村有志之士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是人才反哺的重要形式。通过人才反哺,培养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掌握一定技能与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助力农业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协助小农户增产增收,切实提高收入水平。社会服务反哺表现为城市将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转移,为小农户生产提供全过程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率。如此,小农户有望在避免离土流动的情况下实现就业,获得与流动务工或经商大体相当的收入,这是小农户所乐于见到的。就小农户内心来讲,深厚的乡土情结无法摒弃,难舍的乡土情怀无以言表,若非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去往喧嚣而陌生的大城市谋求生存。只要能够获得与流动务工或经商大体相当的收入,小农户更愿意留守乡村从事生产活动,乐于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主体建设家园。
我国长期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形成了城乡社会化服务的差异化供给模式。在这种背景下,城市地区的社会化服务供给要显著优于乡村地区,城市群体能以较低成本获得相对好的公共服务,致使小农户为享受优质的社会化服务而流动进城。显见,增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小农户公共服务满意度是保证小农户不外流的重要举措,须从以下两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破除城乡分割的制度藩篱,缩小城市户籍与农村户籍的功能差异。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用一纸户口分离的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异,以及由此造成的二者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享有的公共福利差异。同时,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有效推进人力资源在城乡间双向自由流动,疏通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工人化渠道,逐步缓解城乡矛盾和工农矛盾。推进形成农村向城市开放资源、城市向农村开放权利的良好格局,促进城乡的互动与融合,在助力乡村振兴的同时,推动城镇化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其次,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改善应以住房、教育、交通为重点:其一,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⑥的发展理念,在充分尊重小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坚持危险房屋改造、闲置房屋转型、在建房屋引导并举的工作方法,因地因房制宜实现农房的现代化改造,为小农户提供宜业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是小农户留乡建设家园的首要前提。其二,通过合理的教育制度安排,加大教育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让农村获得与城市基本同等的基础教育资源,满足农村对基础教育的迫切需要。同时,加大对小农户的职业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小农户的职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以适应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轨之需。其三,通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农村公路目标引领,把道路畅通和设施升级作为基础设施改善的重中之重,使其成为缩短城乡空间距离的重要手段,由此催生出交通流、信息流、快递流等新产业新业态。公共服务应侧重完善如下三个方面。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基本养老金设专项管理,避免以任何形式挪用农村基本养老金的行径出现,为小农户的老年人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如此一来,小农户便可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待在农村投身乡村建设,承担乡村振兴的历史任务。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劳动能力或收入过低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家庭以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给予特殊的人文关怀,为其提供最后一道生存防线,让小农户切身体会乡村生活的特殊待遇,自愿为乡村振兴献计献力。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小农户“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小农户提供良好的医疗条件,弱化小农户为获取良好的医疗资源离乡进城的意愿和动机,实现城乡医疗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最后,加强对小农户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小农户的人力资本服务,以各类方式、多种渠道提升小农户人力资本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系统化的技术培训机制,设立专门的职业技术学院和技术培训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满足不同类型小农户的差异化需求,提升小农户的自我发展和自我革新能力。如此,通过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农业成为小农户脱贫致富的兴旺产业,农村成为小农户梦寐的心灵寓所,农民成为一种令人引以为傲的职业。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遵循。本研究通过深入分析乡村振兴的实施困境及其破解之法,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乡村振兴战略对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小农户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主体,在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和生态振兴等方面具有决定性作用。第二,政策的城市偏向、良好的就业环境、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小农户源源不断离村进城的重要诱因,是乡村振兴主体缺位的根源所在,也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的最大困境。第三,可以以效用均等化作为着力点破解乡村振兴困境,从创造就业空间、拓展增收空间、营造公共服务空间三个方面探索有利于小农户留守乡村的路径安排,为小农户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提供现实保障。
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不可或缺,充分调动小农户振兴乡村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域整合乡村特色资源,推动人文、科技、旅游等现代元素融入乡村产业,深度挖掘农业农村新价值新功能,拓宽农产品增值空间,是吸引小农户回归和留守的根本性力量。需要明确的是,效用水平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对于均等化的理解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均等化。承认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但并不是说小农户只能待在乡村振兴家园,而是要在城乡之间形成一种均衡,引导有能力有条件的小农户有序向城镇转移,同时为愿意在乡村从事生产活动的小农户创造良好环境,从而实现城镇化质量提升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双重目标。
注释:
① 参见《陈锡文:农村改革成就斐然 制度创新继续加强》http://www.gov.cn/jrzg/2012-05/05/content_21306 53.htm。
② 留守小农户:本文指长期待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农户,其以农业收入为主,非农收入为辅。
③ 流动小农户:本文指长期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农户,尤以农民工人为代表,其以非农收入为主,农业收入为辅。
④ 数据源于《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2017 年)》。
⑤ 参见《厉以宁:中国正出现“城归”人口 红利并非枯竭》,http://finance.ifeng.com/a/20161210/15068620_0.shtml。
⑥ 参见《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