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璐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6月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考核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情况,并对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网点数量、客户群体等标准分组进行考核评分。同时,为形成正向激励,《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考核评估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
金融管理部门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履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市场准入管理、金融监管评级、机构审批设立、业务范围调整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近年来,监管对银行实施普惠金融的评价考核机制不断细化,从最初的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目标到2020年银保监会发布实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采用定量与定性的方式对银行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打分”,引导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近年来快速增长。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5.94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同比增速31.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9.8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户数2796.01万户,同比增加550.66万户。
对于银行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此前央行、银保监会均有对银行“三农”贷款投放设有相应的监管考核,但考核形式和手段运用较为单一,此次《办法》是对银行发展乡村金融更為系统化的全面考核评价,预计同样会在未来几年引导银行不断加大对乡村金融发展的投入力度。
根据《办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定量指标权重75%,定性指标权重25%。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
定量指标的一级指标包括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比重、金融服务和资产质量五类;
定性指标的一级指标包括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五类,并另设加分项、扣分项。
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每年评估一次,按要求,对全国性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网点数量、客户群体等标准分组进行考核评分。央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同级派出机构对辖区内金融机构,按照上述标准分组进行考核评分。对规模较大的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由其总行所在地央行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同级派出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档,其中:
综合得分≥平均值+标准差,为优秀;
综合得分∈[平均值,平均值+标准差),为良好;
综合得分∈[平均值-标准差,平均值),为一般;
综合得分<平均值-标准差,为勉励。
此外,在评估结果运用方面,《办法》提出,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央行和银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以下工作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相关货币政策工具运用;
(二)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管理;
(三)在银行间市场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试点;
(四)对金融机构开展综合评价和监管评级工作;
(五)对金融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和现场检查工作;
(六)审批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七)对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监管等激励措施;
(八)建议对涉农贷款实施风险补偿;
(九)央行和银保监会认为适用的其他业务。
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0.8万亿元。
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除了《办法》之外,据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近日透露,银保监会还将继续指导银行建立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优化完善专业化的运行机制。鼓励银行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人员配置、考核激励、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向乡村振兴金融业务进行政策倾斜。
同时,加大乡村振兴信贷供给,在全国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求农发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信用体系的完善是银行开展信贷工作的基础。过去,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较慢,阻碍当地融资环境完善。近年来,监管日益重视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针对当前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落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获得感不强等问题,毛红军透露,银保监会将指导各地开展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引导银行下沉服务,主动上门为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争取在2023年底实现对这两类涉农主体信用建档评级的基本全覆盖。
另外,银保监会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在有条件的地区搭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破解农村金融缺信息、缺信用等难题。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主要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在农村地区金融环境完善的过程中,保险业扮演了同样重要的角色。
据了解,为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银保监会将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覆盖区域范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优化农险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