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本报记者 陈青青
香港国安法实施超过一年。由香港律政司主办的香港国安法法律论坛以“国安家好”为题,5日上午以视频方式举行。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论坛致辞时表示,国安法令香港由乱转治,并未对港人的权利造成影响,香港本地、海外及网媒数目较去年有增无减,每天监督批评政府,新闻自由并未受削弱。与此同时,外资对国安法的疑虑已不断减退,改为关注“十四五”规划、大湾区发展及何时可通关等,香港法国工商会及英国商会还指香港是“绝佳营商地点”。林郑提到,截至上月底,国安法下有117人被捕,64人被检控,强调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人。
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刘光源在论坛上表示,一些西方国家的国安法密不透风,在打击国安犯罪上毫不留情,甚至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打压别国企业,却持续污名化及阴谋化香港国安法,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中联办副主任陈冬说,反中乱港势力仍未完全清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明目张胆支持及美化暴力行为,有团体或个人更“披着法律专业的外衣”从事乱港活动,同时有外部势力肆意干预香港事务,说明全面落实国安法是任重道远。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强调,警方除了执法及情报分析外也会加强宣传教育,避免市民成为“港独保护伞”。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陈晓锋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普通法是灵活、进步和弹性的,国安法的注入重新焕发了香港作为一个普通法城市的法治活力。陈晓锋表示,法律具有主权性质,香港是一个普通法城市,但香港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而设立,香港的法治基础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香港的普通法发展必须能够主动且自觉维护好国家的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对此,香港法律需要一场“革命性”的去殖民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