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会丽
许昌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河南许昌 461000
院外心脏骤停在我国发生率及死亡率较高,及时抢救有助于提升患者生存率。《2010年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是目前最重要的实施急救的参考依据[1],抢救内容包括,心脏按压频率和深度、人工气道清洁与管理、电击除颤、治疗性亚低温、肾上腺素。抢救成功后需要给与通气辅助治疗,以改善患者呼吸功能。呼吸机辅助通气是目前临床最常见的方法,但容易发生机械性通气并发症。简易呼吸器辅助仪是一种人工辅助仪器,由面罩、呼吸囊等组成,是抢救危重患者一种重要手段[2]。呼吸机辅助通气与简易呼吸器辅助通气的复苏效果尚未完全明确,安全性也不清楚。本文选择2018年3月—2020年3月抢救成功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给与呼吸机辅助通气与简易呼吸器辅助通气复苏,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随机选择2018年3月—2020年3月抢救成功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110例,计算机随机数字分组法将其分成对照组、观察组,每组55例。对照组患者中男性24例,女性31例,年龄18~80岁,平均年龄(47.77±5.98)岁。疾病类型:心肌梗塞14例、白血病20例、脑出血6例、哮喘3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12例。观察组患者中男性25例,女性30例,年龄19~80岁,平均年龄(47.79±5.91)岁。疾病类型:心肌梗塞12例、白血病18例、脑出血5例、哮喘5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15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诊断标准[3]:符合《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心脏骤停相关标准。纳入标准:(1)18~80岁患者;(2)抢救成功患者;(3)需要通气治疗患者;(4)知情同意患者。排除标准:(1)合并严重性基础疾病患者;(2)呼吸道狭窄患者;(3)呼吸道严重感染患者;(4)妊娠期、哺乳期患者;(5)认知功能障碍患者。
对照组患者接受简易呼吸器辅助通气治疗。医护人员确定患者具体情况后连接氧源,氧流量8~10 L/min,将简易呼吸的活瓣打开,与插头连接,然后均匀挤压气囊,挤压与放松比为1:1.5。挤压过程中要确保患者舒适性。观察组患者接受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呼吸机(飞利浦),选取患者头高脚底位,固定呼吸罩,不漏气,设置PSV+CPAP模式,吸入气体氧浓度为30%~50%,潮气量6~12 ml/kg。
动脉气血分析:通气治疗前后抽取患者肘静脉血5 ml,离心处理后留下血清,采用全自动脉气血分析仪检测酸碱度(pH)、动脉血氧分压(PaO2)、动脉二氧化碳分压(PaCO2)水平。不良反应:统计两组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计算发生率。肺功能:通气治疗前后使用全自动肺功能检测仪检测患者的1 s用力呼气容积(FEV1)、用力肺活量(FVC)值,计算FV1/FVC。复苏效果:统计两组患者通气时间、住院时间、平均恢复时间。
采用SPSS 21.0软件统计分析,计量资料(年龄、动脉气血指标、肺功能等)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性别、疾病类型、不良反应)以例数和百分比(%)表示,以P<0.05表示数据比较结果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者干预后pH、PaO2、PaCO2值高于干预前,PaO2、PaCO2与干预前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pH与干预前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pH值高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PaO2、PaCO2值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动脉气血分析比较(±s)
表1 两组患者动脉气血分析比较(±s)
注:与干预前对照组比较,a P>0.05
组别对照组(n=55)观察组(n=55)时间干预前干预后tP干预前干预后tP pH 7.17±0.91 7.24±0.91 0.624>0.05 7.14±0.98a 7.71±0.93 0.051>0.05 PaO2(mmHg)64.58±7.14 70.81±7.16 39.514<0.001 64.57±7.13a 86.74±7.18 21.445<0.001 PaCO2(mmHg)51.58±3.16 62.71±3.14 31.224<0.001 51.57±3.14a 75.81±3.15 29.662<0.001
观察组患者不良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干预前两组患者FV1、FV1/FVC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较干预前增加(P<0.05),观察组患者FV1、FV1/FVC值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肺功能比较(±s)
表3 两组患者肺功能比较(±s)
注:与干预前对照组比较,a P>0.05
组别对照组(n=55)观察组(n=55)时间干预前干预后tP干预前干预后tP FV1 59.47±2.59 63.12±2.51 21.746<0.001 59.46±2.53a 74.13±2.54 41.081<0.001 FV1/FVC 55.74±2.96 63.63±2.91 29.038<0.001 55.41±2.94a 76.87±2.93 31.784<0.001
观察组复苏效果优于对照组,本组患者通气时间、住院时间、平均恢复时间少于对照组(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复苏效果比较(±s)d
表4 两组患者复苏效果比较(±s)d
组别对照组(n=55)观察组(n=55)tP通气时间11.54±1.63 7.29±1.68 9.874<0.001住院时间24.79±2.39 16.87±2.31 24.911<0.001平均恢复时间18.57±1.91 10.79±1.93 27.062<0.001
院外心脏骤停极易猝死,自20世纪60年代心肺复苏创立以来,其方法与机制有了很大的进展[4-7]。部分学者认为院外心脏骤停患者抢救成功后不需要进行呼吸支持[8-10]。另有学者认为需要进行呼吸支持[11-12]。2000年美国颁布心肺复苏指南强调要重视抢救过程中患者的呼吸情况。简易呼吸辅助通气装置是院内转运危重症患者常用的呼吸支持设备,由于呼吸器完全由人工操作完成,其挤压率及幅度具有不确定性,导致氧浓度及潮气量不稳定,促使患者血流动力学改变。邓云霞等[13]研究发现简易呼吸器辅助通气后患者肺部感染、腹胀等不良事件明显增多。机械辅助通气避免了简易通气装备的缺点,智能设置通气潮量、呼吸阈值,确保了通气安全。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机械辅助通气的患者动脉气血明显好于简易呼吸辅助通气患者,观察组pH、PaO2、PaCO2水平明显提升。机械辅助通气能帮助患者更好的克服气道阻力和肺弹力阻力,纠正患者机体低氧循证未能过,缓解周围组织的缺氧程度。观察组患者呼吸道感染、腹胀、肺部感染、压迫性损伤不良反应少,说明机械辅助通气安全性较好。同时接受机械辅助通气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肺功能及通气时间、住院时间、平均恢复时间复苏效果好于对照组。机械辅助通气的设备精密,操作标准能够维持较高水平的呼吸压,减少肺部间质渗出,防止肺萎缩,继而提升了复苏效果。
综上所述,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抢救后呼吸机辅助通气较简易呼吸器辅助通气的复苏效果更好,不仅能明显改善患者动脉气血及肺功能,还能减少通气不良反应,建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