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夜跑、骑行与公路健身运动的流行普及,适用于这些场景的安全防护装备逐渐成为必需品,非专业用途的可视服装/配件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期,欧盟发布EN 17353∶2020《防护服中等风险情况下的增强可视性装备》(以下简称EN 17353∶2020)标准更新,并已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EN 17353∶2020 取代了EN 1150∶1999《防护服非专业用可视性服装》和EN 13356∶2001《非专业用可视性附件》,并对相应的技术要求做了更新与拓展。新标准规定了增强可视性装备的要求,这些装备以服装或装置的形式出现,能够在视觉上凸显出使用者的存在。增强可视性装备旨在在任何白天和/或在车辆前照灯、探照灯的照明下,为佩戴者提供中等风险情况下的醒目/可视性。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风险情况下穿着或佩戴,例如与慢速行驶的车辆一起工作,在速度较低的交通道路上慢跑或骑行。但不适用于:
(1)高风险场景,例如建筑行业、消防、救援等环境;
(2)头、手、足部,如头盔、手套和鞋;
(3)主动照明装备,例如LED等;
(4)低风险场景,例如设计采用可视性材料仅是为了装饰性目的,而不是为了凸显使用者的可见度。
增强可视性装备根据可预见的环境条件分为3类:A 型(日光条件下)、B 型(黑暗条件下)、AB 型(日光条件与黑暗条件)。
A型(见图1):使用者佩戴的装备,可以防御在日光条件下不被看见的危险。该类装备仅使用荧光材料增强可视性。
图1 A型
B 型:使用者佩戴的装备,可以防御在黑暗条件下不被看见的危险。该类装备仅使用反光材料增强可视性,包括:B1 型(自由悬挂型),见图2;B2型(临时性或永久性佩戴于四肢的反光装备),见图3;B3 型(佩戴于躯干或躯干和四肢的反光装备),见图4。
图3 B2型
图4 B3型
AB型:使用者佩戴的装备,可以防御在日光和黑暗条件下不被看见的危险。该类装备使用荧光和反光以及/或组合功能材料增强可视性,包括AB2型(见图5)和AB3型(见图6)。
图5 AB2型
图6 AB3型
图7 A型标识
图8 B型
图9 AB型
材料性能:荧光度和亮度因子、色牢度、尺寸稳定性和反光性能。
设计要求:标准对所有适用产品都提出了360°可视性的基本要求。最小可视性材料的面积要求详见表2。
表2 最小可视性材料的面积要求
该标准中涉及的产品属于个人防护装备,必须由公告机构根据(欧盟)PPE 法规(EU)2016/425 进行II 类PPE 产品ModuleB EU 型式检验认证,才能使用CE 标志进行销售。产品若同时销往英国市场,需要指定机构进行UKCA 符合性评价,并在上市前获得UKCA证书。
SGS 推出一次申请,UKCA+CE 认证程序可以同时进行一站式双评估方案,即“一审双证”,有效简化流程,缩短认证周期,认证后可以满足产品同时符合在英国和欧盟市场销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