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印度特派记者 胡博峰
欧盟7月1日正式启用“新冠数字旅行证书”(“疫苗护照”),但目前暂未将印度本土生产的阿斯利康疫苗纳入其认证疫苗列表,引发印度不满。《印度时报》周四援引该国外交部消息人士的话称,印度已就此向欧盟转达相关立场,新德里将制定一项政策,即如果欧方认证印度疫苗,则印方亦将承认欧盟疫苗,免除对所有持欧盟“疫苗护照”外国人入境的强制检疫隔离。分析认为,此举意味着欧盟如果仍执意拒绝接纳印度的阿斯利康疫苗,可能会招致印方采取对等措施。
上述消息人士还提到,欧盟成员国可各自采取灵活的疫苗认证方式,暗示印度亦可通过此种方式“曲线解围”。据路透社1日报道,德国、奥地利等9个欧盟国家事实上已将印度阿斯利康疫苗列入本国疫苗认证清单。熟悉情况的印度匿名官员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欧盟药品监管机构的决定涉嫌违反非歧视原则,不仅伤害印度利益,还可能引发其他接种印度阿斯利康疫苗国家的不满。
欧洲药品管理局对法新社表示,疫苗是生物制剂,生产过程、生产条件上的细微差异可能会给成品带来巨大差别。虽然印度阿斯利康疫苗使用了与英国阿斯利康疫苗类似的技术,但依据欧盟规范,该印度疫苗目前并未获得批准。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欧盟目前批准上市的疫苗共有4种:辉瑞疫苗、莫德纳疫苗、英国阿斯利康疫苗以及强生疫苗。另外4种疫苗处于评估阶段,包括俄罗斯“卫星V”疫苗、中国国药疫苗、德国CureVac疫苗以及美国Novavax疫苗。
印度“News18”新闻网1日援引欧盟驻印度大使阿斯图托的话为此事“降温”。他表示,“疫苗护照”旨在促进欧盟内部之间的人员流动,但这并非赴欧盟国家旅行的先决条件。欧盟国家驻印度匿名外交官则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尽管无权评价欧盟监管机构的决定,但如果“疫苗护照”未来适用范围扩大,则各国在接种同一种被证明有效疫苗的情况下,都应享有平等的入境机会和隔离待遇,否则难言公平,甚至可能引发“疫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