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梅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贵州 贵阳 550000)
“十三五”期间,花溪区(不含经开区)出色地完成了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但是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仍旧任重道远,并且随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空间的逐步压缩及人们对居住环境的日益严苛,大气污染防治需要走上精细化管控道路。
花溪区国控站点碧云窝(106.5684°E,26.4324°N)位于城区溪北街道碧云窝水厂内,海拔高度1100m,由于城市发展需要,站点3公里范围内存在较多建设项目,是颗粒物排放的主要源头;东北方向存在小型工业企业聚集群,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也是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原因之一;站点东侧紧邻省道S106,由于车流量大(尤其是柴油货车),机动车尾气排放及道路扬尘对碧云窝站点监测数据贡献较大。
2016年至2020年,花溪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基本呈持续上升趋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从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情况来看,细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硫浓度虽呈下降趋势,但其下降程度不明显;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基本呈改善趋势,但部分年度年均浓度出现反弹,其中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7年增长了5.1%,2019年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比2018年增长了25%。从六项污染物单项指数来看,占比较重的污染物指标均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
2016-2020年贵阳市花溪区环境空气质量一览表浓度单位:(mg/m3)
从轻度污染天气超标因子来看,花溪区近5年的超标因子均为细颗粒物和臭氧,其中,2020年3天轻度污染天气超标因子均为臭氧。从污染物月变化情况来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变化趋势与颗粒物浓度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冬春季以颗粒物为主,夏秋季以臭氧为主,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较为稳定,无明显变化趋势。细颗粒物与可吸入颗粒物比值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扬尘污染的相对大小,比值越小则扬尘污染越大,2020年4-11月,该比值均小于0.5,说明该时段内空气质量受辖区建筑工地、裸露土地扬尘排放影响较大;二氧化硫与二氧化氮的比值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燃煤固定源与移动源影响的相对大小,2020年1-3月、12月,该比值均大于0.7,受燃煤固定源排放影响较大,其他月份则受移动源排放影响较大。从污染物小时变化情况来看,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二氧化氮变化趋势基本一致,高值主要出现在19:00至次日0:00,说明该时段主要受站点东侧省道上夜间行驶的重型货运车辆排放影响较大;细颗粒物与可吸入颗粒物比值在12:00-18:00之间较低,说明该时段扬尘污染较为明显;二氧化硫浓度高值出现在8:00-12:00之间,主要受站点附近居民燃煤排放影响。
尽管“十三五”期间已设立区级环境空气质量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但驻守人员只有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2个人,并且还肩负有其他工作职责,人员不足的短板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的管控工作,首先应将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商务等重要的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充人员结构;其次要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细化日常管控措施、管控要点、处罚制度等;最后各部门之间还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强化联防联控。
根据本区污染物特点,从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角度出发,重点加强以下四方面的管控。一是持续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要求辖区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严格开展工地扬尘污染防控;二是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减少道路二次扬尘,对上路行驶的违规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减少道路扬尘来源;三是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特别是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的摊点、餐饮门店外非法占用公共场所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严格处罚;四是冬春季加强露天焚烧巡查和管控,夏秋季加大涉VOCs企业、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
根据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发布的数据,结合本区的实际地理位置,风向、湿度等指标进一步研判,并及时根据应急管控方案启动应急管控工作,管控过程中根据站点实时数据污染物特征及数值,及时调整管控措施,避免盲目管控。
除上述日常管控外,还需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综合治理;强化汽车4S店、汽修店钣金喷漆工序运行规范化,含漆废气、危险废物的有效处置;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末端处置的全覆盖,进一步减少细颗粒物、臭氧前驱物质的产生,“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