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卉, 黄晓华
(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浙江 杭州 310020)
浙江省是农药产业传统大省,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后,浙江省着力做好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推进农药行业转型升级。至2021年3月底,浙江省有农药登记产品2 282个,已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81个(不包括已注销的2个),核准农药原药(母药)167个,通过率为89.3%;制剂425个,通过率为92.4%。
浙江省现有农药生产企业81家,其中大田农药企业59家,卫生杀虫剂企业24家(包括3家大田农药和卫生杀虫剂均生产的企业),杀鼠剂生产企业3家(包括2家大杀鼠剂和卫生杀虫剂均生产的企业)。根据浙江省农药企业的生产调度数据,2020年浙江省生产农药原药10.83万吨、制剂37.04万吨,销售原药7.23万吨、制剂37.09万吨,农药销售收入为215.92亿元。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原材料成本和海运费用上涨等因素影响,尽管销售收入同比2019年上涨6.4%,但利润下降17.4%,为14.23亿元。
原药产品中,除草剂占据了“半壁江山”,产量达7.28万吨,占原药总产量的67.2%;杀菌剂后来居上,原药产量1.98万吨,占18.3%;杀虫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产量差异不大,均占7%左右(图1)。
制剂产品中主要是除草剂,产量达21.98万吨,占59.3%。卫生杀虫剂是浙江省的第二大类制剂产品,产量达7.49万吨,占20.2%。杀虫剂和杀菌剂并驾齐驱,分别为3.37万吨和2.99万吨,各占9.1%和8.1%。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1.13万吨,仅占3.1%(图2)。
农药销售外贸依存度较高,一半以上的原药和1/3的制剂产品出口。2020年原药出口量达4.03万吨,出口金额为3.75亿美元,主要为除草剂(70.9%)和杀菌剂(16.1%),主要出口产品为异丙甲草胺、莠去津、丙草胺、草甘膦、草甘膦铵盐、毒死蜱、三乙膦酸铝、丙环唑等。制剂出口12.46万吨,出口金额为3.19亿美元,其中76.2%为除草剂。
创建并完善审批工作机制。按照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制定《农药生产许可办事指南》,并梳理成“一图两表”,不断完善农药生产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度可查、短信告知等功能,审批环节和审批意见及时告知申请者,做到许可审批规范透明公开。
严把行业准入关。严格审查,及时跟进并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问题突出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帮助企业提高认识,厘清存在的问题。
强化许可监管。出台《浙江省农药生产许可观察员制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对涉嫌违法的农药生产企业予以通报并依法查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农药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浙江省充分发挥行政许可在优化农药产业布局中的作用,实现农药产业集聚,农药行业呈现出健康发展的新趋势。
2.1 产业布局优化,企业加快进园入区 近年来,迫于环境保护、经济转型等因素,浙江省农药企业外迁、关停数量明显增加。与2017年底相比,农药生产企业数减少了20家,其中大田农药企业减少了20.3%,卫生杀虫剂企业减少11.1%。温州地区企业转移、关停趋势最为明显,新条例实施前,温州地区原有企业13家,产业集中度较高,但现在仅有企业6家,产能大幅度削减,且现存企业仍有下一步搬迁计划。
产业进一步集聚。目前,全省现有37家企业已进入市级以上化工园区,其中20家企业在国家级园区内,14家企业在省级园区内,3家企业在市级园区内,入园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38家原药企业,21家已进入园区,入园率为55.3%。同时,多家企业正计划新增或省内搬迁,初步呈现出向绍兴上虞、杭州钱塘新区、宁波象山、金华义乌等化工(工业)园区转移的态势。
2.2 产品结构升级,剂型更加环保 在已核发的167个原药产品中,除草剂64个(50种有效成分),占38.32%;杀菌剂55个(34种有效成分),占32.9%;杀虫剂36个(26种有效成分),植物生长调节剂11个(11种有效成分),杀鼠剂1个。新增原药产品26个,主要为除草剂(占50.0%)和杀菌剂(34.6%),与国内外农药市场变化趋势基本一致。核发制剂剂型50种425个,其中卫生杀虫剂制剂71个,大田农药制剂354个。大田农药主要为水剂、乳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水乳剂等,其中水剂、悬浮剂、水乳剂等环境友好剂型占比77.3%。
2.3 生产工艺清洁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突出原药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绿色环保要求,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及上下游配套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应用,微反应、管式反应、绿色循环等先进生产技术得到很好的应用。浙江省的绍兴东湖高科乙烯利微反应技术、新安化工草甘膦氯甲烷回收和母液浓缩定向转化技术等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安化工近三年来在安全环保领域设施改造资金累计投入6亿元,加大副产物及“三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利用,形成独有的“氯、磷、硅”元素大循环经济模式,其马目基地生态智能园区1.0版已成型,数字化生产设备数量占比达60%,其中联网数字化生产设备数量占比80%,IT应用基本覆盖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成为了运营与管控一体化的现代智能制造示范园区。作为浙江农药生产的主阵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开展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2019~2022年),重点实施智慧智能改造,实现产业结构高端化、工艺装备智能化、创新应用集成化、空间布局区块化、安全环保标准化,逐步形成以智能自动化为标志的对标国际、引领国内的新化工高质量发展升级版,为全国化工园区改造升级提供了示范标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20%噻唑锌悬浮剂、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井冈霉素可溶粉剂均通过了“浙江制造”认证,成为了代表浙江省农药制造的“金名片”。自动化灌装设备在制剂生产领域得到普及,部分包装线实现全程智能化,不需要人工操作,成功实现了“机器换人”。
目前正值浙江省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农药产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
3.1 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 浙江省农药企业分布在10个市39个县,有一半以上的企业不在园区内。全省农药上市企业只有6家,销售过亿企业仅34家,卫生杀虫剂销售过亿企业仅3家,规模企业数量总体偏少,小微企业比例高,市场竞争优势不强。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进化工(工业)园区,进一步做大做强。
3.2 农药产业发展空间有限 浙江现有49个合格化工园区,有农药企业园区有19个,仅占38.8%,现有园区对发展农药产业的意愿不强,甚至有个别化工园区正清退园区内的农药企业。新增化学原药项目难以落地,原药产能扩大受阻,企业发展空间受限。然而,浙江省实际原药产能开工率只有45.4%,尚有一半的产能闲置。建议加快农药原药产品结构调整,腾笼换鸟;同时引导企业把发展重心逐步向制剂生产研发转移,着力开发省工省力、适应无人机等新型防治器械的制剂产品,建设区域性制剂中心。
3.3 证后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 需针对技术力量薄弱,生产、检验等技术人员流动性大的农药企业;违法生产已许可未登记原药的行为;生产设备不能满足除草剂、杀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隔离要求的制剂产品委托加工等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生产。
备注:本文引用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农药企业生产调度数据、浙江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批数据及行业调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