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岚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近年来,部分地区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不断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很多不法分子觊觎老年人的养老金,打着养老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骗取老年人的钱财。老年朋友如果有投资意向,应小心谨慎,一旦发现陷入集资诈骗的圈套,应当及时报案并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案例:春光明媚的一天,刚退休不久的马大爷在公园散步时碰见一群人在搞旅游促销活动,促销人员宣称某公司正在组织登记免费旅游。马大爷见很多老年人围在边上登记,便跟着登记了。第二天,马大爷就跟着30多位老年人去了外地一个度假村游玩。度假村风景优美、设施齐全,旁边还有一建筑工地正热火朝天地施工。此时边上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某公司专门投资养老项目,现在正在扩建度假村,村内房屋可以租赁、销售,也可以先租后售,签订合同后,还可按销售产品预售款一定比例向客户返还高额推广费,合同到期后还本付息。马大爷一听感觉还不错,赶忙跟着一行人签订购买合同,打算回家后取钱交付合同款项。
马大爷回到酒店后,正好儿子小马打来电话,马大爷就跟小马说了这事。小马觉得不对劲,连忙上网去查询某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发现那个度假村及施工项目根本不属于马大爷口中的某公司,随即赶忙劝说其父亲撤销合同,避免了财产受到损失。
说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第二十五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本案中,该公司以投资加盟度假村项目的名义,承诺高额的推广费和还本付息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正是《条例》严厉打击的行为。《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每一个人,尤其是老年人对非法集资行为都应保持高度警惕,不被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诈骗套路所诱惑。马大爷在其儿子的提醒劝说下,意识到不对劲,及时撤销合同是正确的,否则一旦陷入非法集资陷阱,受到财产损失,其不利后果可能得由他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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