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治
(福州第一中学,福建 福州 350001)
2021 年3 月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指出,“思政课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也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来讲”“‘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一定要跟现实结合起来。上思政课不能拿着文件宣读,没有生命、干巴巴的。”[1]由此可见,基于思政一体化的初中法治意识教育,要结合现实社会生活,从生活中找活水、找源头。在初中法治教育过程中,以生活情境为载体,意义重大。一方面,法律知识严谨、枯燥、乏味;另一方面,初中生年龄特征,心智不成熟,好奇心较强。单纯说教,无益于法治意识的培育。生活情境源于生活,贴近学生实际,鲜活的素材案例有利于激活课堂,激发学习热情,改变传统法治教学单纯说教的枯燥;在生活情境教学探究中,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在教学相长中增强法治意识;在生活情境中,学生身临其境,在思维碰撞、真实情感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
在以往的情境教学中,教师往往列举多种情境,铺设课堂。形式上情境丰富,但很多情境并无关联,效果不佳,学生们走马观花,抓不住重点。生活素材的选取要精不要多。教师要研读教材,在熟知教材的基础上,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素材。
在《善用法律》生活素材选取上,教师基于教材和学生实际,做了如下考虑:一是基于教材。在本节课前,教材已经讲解了法不可违、违法的三种类型,也警醒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本节课要让学生学会遇到侵害,如何依法求助;面对违法犯罪,要勇于斗争、善于斗争。二是基于学生。八年级的学生,14 岁豆蔻年华,已经初步具备法律意识,但善用法律、依法维权能力有待提高。
教师基于教材、基于学生,选取了14 岁少年小金被父母逼迫碰瓷讹钱的真实案例素材。教师用小金的案例一例贯穿全文,让学生以同龄人的身份代入生活情境,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取得了良好反响。
在案例教学实践中应尽力避免那种重讲案件情节却疏于分析,重案例本身却淡化法治认识形成的偏差做法。[2]在本课执教中,教师基于生活素材,设计一系列相关联活动,在情境探究中增强法治意识。
在《善用法律》的教学中,教师通过多媒体视频的方式,和学生们一起欣赏《被逼碰瓷的少年》案例。在真实的案例情境中,同龄人小金被逼跳车碰瓷,全身多次受伤;他曾偷拿户口本跑回老家想改变命运却招来更严重的暴打……多媒体声音的渲染、图片视觉的冲击,引发学生情感共鸣:法治意识淡薄,不懂得依法求助的危害,引出善用法律这一主题。
图1
教师引导学生一起分析同龄人小金哪些权利受到伤害,维权是否恰当。遇到侵害,要依法求助,路在何方呢?基于选取的生活素材,教师引导学生帮助小金设计维权方案。在维权设计方案中,教师引导学生合作探究,小组呈现方案。通过这一活动,让学生理解遇到侵害,可以向法律服务机构求助或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
为了让法治意识入脑入心,外化于行,教师让学生们角色代入,寻找身边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国家法律救济。教师在小金案例情境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思考:作为同龄人,如果我们的权益受伤害,该找哪些途径求助?学生们一下子脑洞大开,一一列举学校周边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公检法部门。教师引导学生们分析比较这些具体途径并记住简要号码,例如法律援助电话12348,省检察官热线电话12309,在真实生活情境中感受到法律的保护作用,增强学生法律情感。
学生已经理解了遇到侵害,依法求助;那么如果违法犯罪现象正在发生,青少年又该如何作为呢?为了突破这一难点,教室仍然用小金的案例,延伸情境,并把学生们代入情境中。延伸情境如下:《与小金同行》假如你是小金的同学,知道小金被逼碰瓷。某天放学路上,正好看到小金被逼跳车碰瓷……该如何帮小金呢?在生生互动、师生互动中,引导学生明白: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少年既要勇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见义智为。
教育的关键是让学生做到知行合一,教师应更多关注学生的求知过程、探究过程,了解学生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3]。教师选取的生活情境,是自然生成的。面对学生存在的法律困惑,教师在教学情境中解释相关法律问题,拨正学生错误认知,增强法治意识。
例如,在《善用法律》课例中,在小金维权方案设计时,学生对法律服务站、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产生困惑。教师意识到,这是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契机。教师引导学生阅读课本相关链接知识的基础上,用生活化的语言来解释它们的区别:法律服务站是半自助形式的,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收取一点费用;律师事务所是盈利性质的,收取较高费用,能帮人打官司;法律援助中心,是弱者的保护神。接着教师和学生们一起列举身边的法律服务机构,学生们的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列举国家相关部门时,学生们对于本地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级别存在概念混淆。教师抓住学生的困惑点,在专业名词解释中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认识。
在生活情境中,师生互动,环环相扣,教师不断设问追问,启发学生思考,在探讨中学会如何善用法律,提升用法技能。
例如,在《善用法律》课例中,教师在延伸情境“与小金同行”中,遇到小金被逼碰瓷现场:可怜的小金躺在地上,他父母跟(三轮车车主、残疾人)老王吵吵嚷嚷,要求赔偿,漫天要价。
师:该不该站出来,说出碰瓷真相?
生:应该,如果不站出来,更多的人会被讹诈
生:应该,不识破,小金还会继续受到伤害……
(教师引导学生认识: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接着教师又追问:那你敢不敢直接站出来,指明真相?学生们认知不一致,互动讨论中,教师引导学生们认识到未成年人的年龄特征,既要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这一情境中,教师引导学生探讨:该如何见义智为?打电话报警?如果没带手机,怎么办呢?向周围的人求助?向哪些人求助,比较合适?如果没碰到合适的人求助?又该怎么办?记住体貌特征,记住犯罪嫌疑人的去向和车牌号……在层层追问中,学生们结合情境,自然而然生成见义智为的锦囊妙计。
教师通过巧设生活情境,让学生“身临其境”,在法治体验中增强法治情感;教师通过巧用生活情境,在释法中增强法治意识,在追问探讨中提升法治技能。总之,巧用情境,以情境为载体,可让初中法治教育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