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陈文新
今天讲的题目是:“假如吴敬梓来评《红楼梦》,他会怎么说?”题目好像有点新奇,其实要谈的内容很平实,就是《红楼梦》和《儒林外史》的比较研究。
人们通常有一个看法,以为两个伟大的人物之间的了解,一定比我们普通人对他们的了解更加深入一些,或者认同度更高一些,其实未必如此。我注意到一个现象,胡适先生很早以前对《儒林外史》和《红楼梦》做过评价,说《儒林外史》是有思想深度的作品,而《红楼梦》在思想内容上远远不及《儒林外史》。后来又注意到清代中叶一个叫袁枚的名家,袁枚和吴敬梓当时都在南京,而曹雪芹也在南京待过。从袁枚《随园诗话》的有关记载来看,袁枚是读过《红楼梦》的,而且很有好感,但是没有显示出任何读过《儒林外史》的迹象。这里有一个可能,也许他对《儒林外史》的认同度不如对《红楼梦》的认同度那么高。还有一个可以拿来比照的现象。比方说,北宋时期的两个伟人,一个是司马光,《资治通鉴》的作者;一个是苏轼,后世眼中的大众文化情人。这两个人尽管人品都非常好,可是对于对方的人生理念、学术理念,认同度都不高;两个人可以说闹了大半辈子别扭,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是因为他们的理念差异比较大。
这些事例表明,伟大人物之间的互相认同,可能难度更大一些。原因在于,他们在某一方面达到了常人不能达到的深度,在理解别人、认同别人方面,反而更加困难。中国古人由此提出了一个观点,叫“善写者不鉴”。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高明的作者,就不要去鉴定、评价别人的作品,因为你可能已经失去了平常心;“善鉴者不写”,一个公允的、能够对不同作者都做出公允评断的人,最好自己不要写。出乎其外,才能保持对于所有文学现象、人生现象的理解能力。今天讲这个题目,与上面这些想法有关。
今天的题目可以这样来理解:如果《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来读《红楼梦》,他会不会认同曹雪芹的写法?所以,今天的讲座如果对《红楼梦》有所批评,那不是我的意思,而是吴敬梓的意思,是一个伟大作家与另一个伟大作家之间的隔阂。
我想分三个方面来谈:首先是吴敬梓对曹雪芹整体理念的评断;其次,对贾宝玉这个人物,吴敬梓有一些话要说;其三,对林黛玉这个人物,吴敬梓也有一些话要说。
下面讲第一个方面。对曹雪芹的创作理念,吴敬梓可能会有什么样的评价?据我推测,对曹雪芹这样一个作者,对《红楼梦》这样一本书的作者,吴敬梓特别想说的一句话也许是:没想到你把逸士高人与情痴情种混为一谈。
曹雪芹和吴敬梓对于逸士高人有不同的理解。
先说曹雪芹的理解。在《红楼梦》第二回里,曹雪芹设计了贾雨村和冷子兴之间的对话,贾雨村的那些议论,相当一部分是代表曹雪芹来说的。那段话把人类社会的所有人分作了三类。第一类是仁人君子,也就是像尧、舜、禹、汤、孔子、孟子、朱熹这样一些历史上的圣贤。第二类是大凶大恶,也就是历史上的夏桀、商纣、秦始皇、秦桧这样一些坏人。这两类人,前一类是致力于为天下做好事,后一类是致力于把天下弄得乱七八糟。还有第三类人,是由前两类人的部分元素合成的,既不是仁人君子,也不是大凶大恶,《红楼梦》写的贾宝玉,就属于第三类人。
第三类人,曹雪芹又把它分作了三个小类,划分的依据是出身境遇的不同。第一类,如果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就是情痴情种。历史上的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都属于这一类。第二类,如果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就是逸士高人。比方阮籍、嵇康、陶渊明,都属于逸士高人。还有第三类,生于薄祚寒门,甚至为奇优,为名倡,也断不至为走卒健仆,甘受庸夫之驱制。也就是说,社会地位虽低,依然傲骨在身,如李龟年、薛涛。这三种人,《红楼梦》主要写了情痴情种,也就是贾宝玉,同时也兼顾逸士高人和奇优名倡之类,如柳湘莲、秦钟、蒋玉函。
这里可以提出一个问题:逸士高人和情痴情种,为什么在曹雪芹的笔下被归为一类?也许曹雪芹这样写的时候,他想到了关于阮籍、陶渊明的一些逸事,或者一些作品。
比方说阮籍,人们都承认他是逸士高人,写过《大人先生传》这样的作品,和孙登那样的高士是极为要好的朋友。而阮籍的经历中,流传很广的还有这样一些事情:有个兵家女,一个下层社会的女孩子,长得很好,年纪轻轻就去世了。阮籍跟这个家庭平时没什么往来,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特意赶去痛哭了一场,哭得非常伤心。又,阮籍附近有家酒店,女老板长得挺漂亮,阮籍经常去那里喝酒。喝到半醉不醉的时候,就在女老板的身边靠了下来休息。起初这个女老板的丈夫还怀疑他居心不良,后来发现他确实没有邪念,也就坦然相待了。生活中有这些花絮的阮籍,是可以被解读为情痴情种的,因为他对人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对美好事物的消逝,都有一种深厚的眷恋或爱惜之情。这也是后来贾宝玉的一个特点。
关于陶渊明,人们都知道他长期隐居,写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当然是一个逸士高人。这样一个人,有些读者可能不太留意的,是他有一篇《闲情赋》。“闲”,如果写成繁体字,一定不能把“门”里边写成“月”,而要写成木头的“木”。木头的“木”表示门栓,把门加上栓,是说把想管住的东西给管起来。“闲情赋”的意思,就是把自己内心里一些不该有的感情,严格地加以约束。《闲情赋》用了赋的一般写法,先是劝,后是讽。劝的内容是这样的,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喜欢到了这样的程度:他愿意变成一领席子,让这个女孩子躺在上面休息;他愿意变成一把扇子,让她握在手上驱暑;他愿意变成一双鞋子,让她穿在脚上;他愿意变成腰带,让她系在身上。一共有十个左右这样的愿望。这样的愿望,在后来各种各样的情诗中都有表达。比方说我们这一代人很熟悉的《在那遥远的地方》,小伙子喜欢上了那个女孩子,竟然愿意变作一只小羊,以便女孩子可以用皮鞭轻轻打在他的身上。陶渊明写的也是这样一种愿望。不过,在写完这样的愿望之后,陶渊明还郑重表达了讽谏的意思。结尾说,他和女孩子之间不可能有圆满的结局:如果做这个女孩子的鞋子,到晚上就被撂到一边去了;如果做女孩子的扇子,到了秋天就用不上了;如果做女孩子的腰带,她有很多很多条腰带,不知要多少时日才轮到一次。既然不可能花常好,月长圆,陶渊明也就当机立断,拿定主意,从此以后不再思念这个女孩子了,不再跟这个女孩子来往了。这和后来的贾宝玉也有一点像,贾宝玉断然出家,和《闲情赋》这样一个先劝后讽的结局是一致的。从曹雪芹的角度来看,把逸士高人和情痴情种合为一体,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因为他们之间确乎是有内在联系的。作为普通人,我们也可以认同曹雪芹的看法。只是,作为《儒林外史》作者的吴敬梓,他能不能认同这个看法呢?他显然是不会认同的。
《儒林外史》也写了不少逸士高人,给我们印象特别深,一点疑问都没有的,庄绍光算得一个。庄绍光这个名字,是比照东汉初年的严光来取的,严光就是严子陵。严光本来姓庄,后来因为跟某个皇帝的名号有冲突,所以被改姓了严。“庄”“严”两个字的意思是一样的,所以他改叫严光。“绍”是继承的意思,“庄绍光”的意思是“继承庄光”,或“绍续庄光”。严子陵和刘秀曾是同学,后来刘秀做了皇帝,即汉光武帝,请严子陵来做他最高的官员之一,被严子陵婉言谢绝了。汉光武帝成全了他的想法,把富春山一带送给了他,说你既然想隐居,我就把这一带送给你,作为你隐居的礼物。实际上是让他收这方圆几十里的税,让他衣食无忧。严光在富春山隐居数十年,是中国历史上响当当的逸士高人。庄绍光是比照严子陵来写的:他曾经被皇上请去征询对国家大政的意见,相当于严子陵被汉光武帝请到京城做客。庄绍光辞官不做,收下了皇上送给他的玄武湖这份礼物,相当于严子陵收下了汉光武帝送给他的富春山这份礼物。这样看来,庄绍光是《儒林外史》中典型的逸士高人。
现在要关注的是,吴敬梓赋予了庄绍光哪些意味深长的特征?如果与曹雪芹所说的逸士高人相比,可以说,最突出的特征是,他的隐居是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方式,是入世的,而不是出世的。
在《儒林外史》中,庄绍光不是一个孤立的逸士高人,与他关系亲密的杜少卿等也是逸士高人。杜少卿和庄绍光,都对自然风景有一种深挚的眷恋和关注。杜少卿曾经带着他的夫人到清凉山游玩,还借了别人家的姚园小憩;而庄绍光住在玄武湖,玄武湖本身就是一个风景区。一次,庄绍光和他的夫人一边喝酒,一边读杜少卿的《诗说》,这时候,庄绍光说了一句很得意的话:我们眼前就是风景,不像少卿要到别人家去看风景。言下之意是:我们比少卿更加惬意。这个细节,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东晋王徽之的典故。王徽之非常喜欢竹子,听说有一家的竹子很好,他也不跟主人打招呼,就直接去了那片竹林,一边欣赏,一边长啸,心满意足之后走了,依然没跟主人打招呼。一个是唐代诗人陈羽的典故。陈羽《戏题山居》:“云盖秋松幽洞近,水穿危石乱山深。门前自有千竿竹,免向人家看竹林。”诗里说的“向人家看竹林”,就是指王徽之;“门前自有千竿竹”说的是自家居处的情形。庄绍光以王徽之比杜少卿,以陈羽自比,是说他和杜少卿都是逸士高人。
庄绍光、杜少卿这些逸士高人,是出世的,还是入世的?说到这个话题,不难注意到,在《儒林外史》中,所有的逸士高人,虽然都不在乎世俗社会的名利,但并没有放弃自己对于社会的责任感。他们总想着为移风易俗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吴敬梓写庄绍光和杜少卿这些人,实际上是要树立人格的表率。《儒林外史》曾这样评价虞博士:他并不强求人不做什么,但是人们见了他的所作所为,听了他的所言所论,就不好意思再做那些贪名图利的事。这就是逸士高人的社会影响力。
这里可以把历史上对严子陵的评价说一说。历史上经常有一个争议,隐士对于社会生活究竟有什么用?你不做官,不为老百姓操心,究竟对社会有什么意义?一种议论是说,这些人一点意义都没有,比如南宋诗人杨万里。但是也有人说,这些人不愧为社会的中流砥柱,比方说北宋诗人黄庭坚。他的朋友李伯时,以严子陵钓鱼的沙滩为题材,画了一幅画,黄庭坚就这幅画写了一首诗《题伯时画严子陵钓滩》,其中后两句是这样的:“能令汉家重九鼎,桐江波上一丝风。”这是说东汉末年,很多人想篡夺汉家政权,因为汉家确实衰落了,但那些人都不敢轻易下手,包括像曹操这样的人,权力那么大,也不敢轻易下手,而只能留待他的儿子来做皇帝。曹操为什么不敢自己做皇帝?因为他做过东汉丞相,以汉家丞相的身份来篡夺汉家天下,一定有很多士大夫跟他拼命。而东汉士大夫之所以如此重视名节,就是因为有严子陵这样的榜样在前。这个事实可以说明,那些不做官的人,那些逸士高人,对于社会风气的改善,往往能够起到比那些官员更大、更深远的作用。
由此看得出来,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逸士高人所秉持的是儒家的入世理念,与《红楼梦》中逸士高人的情痴情种理念,是大不相同的。曹雪芹和吴敬梓假如有机会对话,估计吴敬梓一定会对曹雪芹表示不满。这个不满就是:“没想到你把逸士高人跟情痴情种混为一谈。”吴敬梓眼中的逸士高人,属于严子陵一路,跟情痴情种是不搭边的。这是《儒林外史》和《红楼梦》的一个重要区别。
接下来讲第二个问题。吴敬梓如果读了《红楼梦》,他可能会对《红楼梦》的主角贾宝玉说这样一句话:“大观园不应该是你的安身立命之地。”
关于这个问题,讲三个小点。
第一点,大观园有什么特点?大观园其实是一个特殊形态的后花园,是从以前的戏曲、小说、诗文当中的“后花园”演变而来的。对这一设计,我们应该表示极度的佩服。许多年前,杨绛先生写过一篇文章《艺术就是克服困难》,谈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她说,中国古代文学中的男女恋爱,因为受到了社交不太自由的限制,通常会采取一些大不同于现代的方式,一些带有喜剧意味的、不够流畅的方式。一种是男扮女装或者女扮男装;男扮女装或者女扮男装之后,你就可以和异性长期待在一起。但这个实际上算不得恋爱,因为总有一方是被蒙在鼓里的。另一种是人和仙女,或者和花妖狐媚恋爱。这也不是正常的恋爱,因为其中一方不是常人。第三种,就是和青楼女子恋爱。这也和现代恋爱不一样,因为现代的恋爱,身份是平等的,而士大夫和青楼女子之间,是身份极不平等的一种交往。除了这几种之外,更多的是一见钟情。比如在一座寺庙观光的时候,或者旅游途中经过一座桥,冷不丁地见了面。这一次见面,机会难得,要是错过了,这一辈子就没有见面的机会了。所以,只能一见钟情,直到终成眷属为止。
上面说的几种情况,都算不上真正意义的恋爱。曹雪芹居然能够设计出一个大观园来,居然能够让宝玉和这些女孩子们在同一个空间里有相对自由的来往和交流机会,真是了得。不少学者说,《红楼梦》所写的恋爱具有现代意味,宝、黛是经过了长期的交往和了解,才确立了恋爱关系。从读者的角度,我们不能不对大观园的设计表示由衷的佩服。
第二个小点,《红楼梦》在宝玉和大观园之间建立了什么联系?最为突出的是,宝玉愿意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在大观园中,或者换一个说法,他愿意一辈子在大观园中度过,他不愿意走出大观园。后来他被迫离开了大观园,没过多久,便离家出走,从社会生活中消失了。这样看来,贾宝玉是把大观园当作了安身立命之地。大观园之外的所有事务,他都不愿关心,生怕那些事务摊到自己身上来。当然,也可以说这不一定是曹雪芹的意思,因为曹雪芹还写了一个甄宝玉,那个甄宝玉是走出了大观园的。但不能否认的是,《红楼梦》是以贾宝玉为主角,对甄宝玉谈不上重视,也谈不上好感。曹雪芹以他的神奇之笔让读者感到眷恋的,也是大观园,很多读者都为大观园的衰亡而伤感过,动情过。
第三个小点,如果吴敬梓读到了这样一个大观园的故事,他会有什么样的想法?据我推测,他最想对贾宝玉说的,可能是这样一句话:“大观园不应该是你的安身立命之地。”何以做出这样的推测?是因为在《儒林外史》中,吴敬梓特别强调了两个方面。第一,作为社会生活中的男性,我们来到这个世界,首先要完成的就是对家庭的责任。《儒林外史》最为看重的人物是虞博士。吴敬梓写虞博士,反复强调,他所做的许多重要决定,常常是为了养家活口。比方说,他十七八岁的时候,跟着当地的一个名人云晴川学写诗,写得不错。邻居祁太公提醒他,光写诗是不行的,你得挣钱养家;还给他出点子,教他看风水、算命,用这样的法子挣钱。从《儒林外史》的一些情节看,吴敬梓对看风水、算命,其实不太认可,至少是将信将疑,可是他最看重的第一号人物虞博士并不拒绝做这些事。为什么不拒绝呢?因为要养家活口。况且做这样的事,只要把握好分寸,也于人无害。又过了一些时候,祁太公提醒虞博士,你得去考秀才。为什么要考秀才?因为考上了秀才,做私塾老师的几率就高多了;做了私塾老师,收入提高,家里的生活水平就会跟着提高。虞博士于是去考了秀才。后来也是因为同样的理由,他考了举人,考了进士。在做了几年国子监博士之后,离开南京的时候,他对杜少卿说了这样一句话:我这些年做官,也买了一些地;我再做几年,再买一些地,一家人的衣食,我们老两口的养老,都不用发愁了。我贪图做官干什么?看得出来,做不做官,虞博士是不在乎的,做不做大官,更不在乎,但是,假如为了养家活口必须做官的话,虞博士也绝不会拒绝。在虞博士看来,人对家庭的责任,哪有拒绝的理由。
可以顺便提到一个有趣的细节。一年年末,虞博士带着十二两银子回家,路过渡口时,见有人跳河自杀。虞博士叫艄公把他救了起来,问起原因,原来是欠了人的债,年关到了,没有钱还,情急之下,想一死了事。虞博士说,你不用寻短见,我手上正好有些钱。我留八两,家里人还等着这些钱过年。这四两给你,你还了别人的债,多余的以后做点小本生意。读这个情节的时候,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一下子想起了《水浒传》中的鲁智深。鲁智深资助金氏父女,是把身上所有的银两一股脑拿了出来,打虎将李忠拿的少了些,还被鲁智深鄙薄为不够爽利。在鲁智深看来,这才是侠客的作为:侠客可以自己不留一文钱,也要资助别人。而虞博士不是,他不是小气,而是总记得自己家里那几口人也是要吃饭的。对于家庭的这份责任,一个读书人,一个男人,必须好好去完成。从上面这些情况看来,假如吴敬梓读了贾宝玉的故事,他可能立马蹦出一个想法:宝玉,你这是不对的,你应该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如果家里需要你去考举人,你还是得考;如果家里需要你考进士,你也得考。那么大的一个家族,都指着你过日子,这个责任你是逃不掉的。
之所以推测吴敬梓会对贾宝玉说“大观园不应该是你的安身立命之地”,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吴敬梓执着地认为,一个读书人,除了不能回避对家庭的责任之外,也不能够回避对于社会的责任。这也是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反复强调的一个意思。
《儒林外史》中有一个情节,大概所有读《儒林外史》的人都很难读起劲头来,就是大祭泰伯祠。而这个情节,恰好是吴敬梓最为看重的,所有在《儒林外史》中有分量的人都参与了这一次典礼,晚辈读书人中,比较有分量一点的,不少人也来凭吊过、瞻仰过泰伯祠。在操办祭典的过程中,《儒林外史》中以吴敬梓本人为原型的杜少卿,仅他一人就捐了三百两银子。三百两银子,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他之所以如此热心这件事情,理由很简单,或者说很明确,那就是要为当时的人树立一个人格表率。历史上的泰伯是这样一个人:古公亶父有三个儿子,泰伯是大儿子,第三个儿子叫季历,季历的儿子姬昌,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古公亶父认为姬昌足以恢弘拓展周的王业,想把自己的权位传给第三个儿子季历,然后由季历传给姬昌。当泰伯体察到了父亲的意愿之后,就带着他的第二个兄弟,从北方逃到了南方,开创了吴的基业。西汉的开国皇帝刘邦,在做了皇帝之后,曾炫耀地对他父亲说:我的家产和老二相比,谁多呢?在帝王把天下当作家产的时代,泰伯却放弃了这份家产,这样的品格被认为是极其崇高的。唐代有一个诗人陆龟蒙,他写了一首诗《泰伯庙》,里面有这样两句:“迩来父子争天下,不信人间有让王。”意思是说,近来的人,为了争夺天下,父子之间都杀得不可开交,他们哪里相信,人世间真有把天下让出来的人。泰伯就是这样一个把天下让出来的人。虞博士、杜少卿这些人大祭泰伯祠,他们自己说了,有两个用意:一是演练礼乐,培养一些人才;一是树立人格表率,号召世人学泰伯的为人。他们着眼于移风易俗,着眼于社会风气的改善。
可以看出,吴敬梓是一个有深厚儒家情怀的人,不仅执着于对家庭的责任,也执着于对社会的责任。这样一个吴敬梓,假如他知道贾宝玉只在乎大观园,而对于大观园之外的家族和社会一点儿也不在意的话,他当然不会认同。他也许会严肃地提醒贾宝玉,你应该走出大观园,你应该把你对于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承担起来。
说到这里,可以提到生活中的一个插曲。大约是十几年前,我与一个韩国的女学者聊天,谈到《红楼梦》的时候,她说:“我们最讨厌贾宝玉了。”问她为什么讨厌贾宝玉,她的回答是:“贾宝玉这个人,一点责任感都没有。”后来想想,韩国女学者有这样一个想法,可能是基于他们的日常生活感受。在韩国,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或者年纪更大一些,丈夫就是一个家庭的台柱子,所有家里的收入,都要靠丈夫去挣,女性一般只做家庭主妇。假如有谁嫁了贾宝玉这样一个丈夫,她这一辈子可就惨了。他们不能接受贾宝玉,这个情形,也许可以作为理解吴敬梓的一个参照。这是我讲的第二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假如吴敬梓读了林黛玉的故事,他可能会说什么?他也许会对林黛玉说:我始终没弄明白,你要的究竟是恋爱还是婚姻?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推测?这是因为,在《儒林外史》中,显然地,吴敬梓是把婚姻和恋爱当作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来写的,他认为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这样一个看法,现代读者可能觉得比较奇怪,因为“五四”以来,一个流行的理念是,恋爱是婚姻的过渡,婚姻是恋爱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结果。甚至有一个说法,叫“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不道德的恋爱”。假如有人一开始就拿定了主意,我不想跟你结婚,我就是想跟你玩几年,这在大家看来当然是不道德的。
不过古代人的观念显然有所不同。在传统中国社会,婚姻主要是一种社会关系。有“五伦”这样一个说法。所谓五伦,就是五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妻。如果这五种社会关系处理好了,社会就会稳定和谐;如果处理得不好,社会就会混乱无序。婚姻实际上是不同家族的两个人之间的一个契约,这个契约签订的基础是,两个家族,当然也包括当事人在内,他们之间确立这样一种关系是合适的。古代社会之所以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因为在家族看来,在社会上的其他人看来,这两个人的结合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这个结合不以感情为基础,结合以后也不是要来谈一场恋爱。他们在后来的生活中也可能有了深厚感情,或者说不少夫妻之间有了深厚感情,但那其实是在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同甘共苦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亲情,不是通常所说的恋爱之情。有一部分夫妻没有这个亲情,就只有分手。当初他们签订这一份契约,双方的条件基本上是对等的,或者说看起来是般配的,但谁也不能保证在未来的几十年当中,不会发生变故。比方说,男的一方丢了工作,或者女的一方身体出了问题。在结婚以后,如果出现了这一类变故,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契约的功能之一就是保持夫妻关系的稳定。契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夫妻必须协力把老人送到生命的终点,让他们老有所养,必须协力把孩子抚养成人,让他们接受正常的教育,有能力进入社会生活。这都是契约所赋予的责任。而之所以要把这些责任加在夫妻身上,一个现实的考虑是,假如天底下所有的夫妻都不承担这些责任,这个社会就乱套了。
这样看来,在中国传统社会,婚姻跟恋爱之间是可以不沾边的,当然也不一定排斥恋爱,尤其是普通百姓的子女,他们之间的婚姻,是有可能建立在恋爱基础上的。比如,一个三五口人的家庭,或者七八口人的家庭,两家比邻而居,一家有个男孩,一家有个女孩,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双方父母也觉得挺好,这样两个人,后来组成了一个家庭,这种情况也不时发生。不过,即使是这种情况,通常也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程序,结婚之后所要履行的责任,也同样是上面说的那些内容。这可以说是把恋爱纳入了婚姻的框架,在婚姻和恋爱之间有一个自然的衔接。但对于大家族来说,这种情形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就大多数的平民家庭来说,这种比例也不是太高。
上面说的是传统社会的婚姻。传统社会的恋爱,又是怎么回事呢?
传统社会的恋爱,有一个专有名词,叫“风怀”。中国古代的风怀,它的大概率发生场所不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而是在青楼那个特殊所在。青楼聚集了一群年轻的女性,其中当然有长得漂亮的,有擅长歌舞的,有谈吐风雅的,甚至兼具几样长处的,这些女性,和一个才学风度都好的年轻读书人之间,是可能相互欣赏、相互爱慕的。但是,他们之间很少有结婚的可能,因为两者社会地位的差距太大了。不少唐人传奇,写的就是这样一种“风怀”,比方说蒋防的《霍小玉传》。读《霍小玉传》,可能一部分读者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霍小玉从和李益恋爱开始,就并不指望李益以后娶她。她为什么不做这样的指望呢?因为这不合适。人家李益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读书人,如果娶了一个青楼女子,人们会怎么看他?唐代有一个明确规定,如果士大夫娶了身份过于卑贱拿不上桌面的女子,他的仕途就完了,因为第一关政审就过不了,一个连婚姻大事都处理得如此不靠谱的人,还做什么官?所以,在《霍小玉传》里,霍小玉对李益的指望,不是跟他结婚,而是说:你现在还年轻,才二十二岁,你晚点结婚吧,到三十岁结婚,这八年时间,你就跟我一起过。我现在十八岁,跟你在一起过八年,那时候二十六岁。到时你娶一个名门闺秀,过你的正常婚姻生活;我跟你在一起待了八年,也心满意足了,到青灯古佛旁过我的余生,也没有什么遗憾。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了,后来霍小玉对李益不满,不是不满于李益没有娶她,而是不满于李益答应了和她在一起度过八年,居然一年不到就弃霍小玉而去;而且切断了所有的信息渠道,不让霍小玉知道他的行踪。他在感情生活中不够仗义。注意,这个叫不仗义,不是婚姻道德的问题。因为不仗义,他受到了大家的谴责,黄衫侠客也对他不满,一定要把他挟持到霍小玉身边,让霍小玉把自己内心的愤怒和痛苦好好地倾泄出来。
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恋爱是不受重视的,因为它不影响别人的生活,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在外人看来,不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们自己不闹出乱子来就行。像明末清初的钱谦益、陈子龙,钱谦益是朝廷重臣,陈子龙是响当当的民族英雄,都曾有过这样的“风怀”,周围的人并不因此指责他们,这个没有什么好指责的。这是传统社会的恋爱。
传统社会的婚姻和恋爱是两件很不相同的事情,尤其是吴敬梓,他把这两件事情分得十分清楚。在《儒林外史》中,吴敬梓只承认婚姻是有价值的。他写虞博士有家,写庄绍光有夫人,写杜少卿有夫人,凡是家庭完整,夫妻关系好的,这些做丈夫的都值得佩服。反过来,假如到青楼里去找寄托,就不大合适了。在《儒林外史》中,青楼女子没有一个是值得交往的,所谓“风怀”,只是一种利益的交换而已。比如陈木南与聘娘之间,聘娘所看重的,是陈木南的几百两银子和做知府夫人的许诺。什么才情与风度的相互赏识,都只是冠冕堂皇的门面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对婚姻和恋爱做了明确区分,对恋爱是鄙夷和轻视的。
而在《红楼梦》里,对于恋爱和婚姻,林黛玉的取舍似乎不太清晰。比如说在第四十九回之前,林黛玉最在乎的是她和宝玉之间的那份感情,宝玉对她的好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唯一的。至于宝玉以后是不是娶她,黛玉好像不太留意。这里不能忽略的是,宝玉是一个对婚姻有强烈恐惧感的人。在他看来,所有要出嫁的女孩子,几乎都是跳进了火坑。宝玉对每个女孩子到了结婚年龄这个事实都有一种异常的敏感,他惧怕这个时间点的到来。对于宝玉的婚姻恐惧感,黛玉应该是有所了解的。
《红楼梦》第三十二回写了黛玉由疑虑到自信的转变。当黛玉在窗外听到宝玉对湘云和袭人说:林妹妹说过这样的混账话吗?要是林妹妹也说过这样的混账话,我早就和她生分了。宝玉的这番话,让黛玉确信,宝玉跟她才是心心相印的关系。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确信,所以,从这一回之后,黛玉不再吃醋。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音”,一般读者可能更多注意到宝钗特别会跟人交流、沟通,但是,这个情节实际上也提醒读者,黛玉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对宝钗处处设防了。如果她依然对宝钗心怀疑忌,无论宝钗多么善于跟人交流,黛玉都不会接受她,更不会像亲姐妹一样跟她亲近。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把黛玉的这种自信和坦荡,表现得尤为充分。第一个细节是:大观园又来了一群少女,其中宝琴尤其出色,贾母甚至想到了要把她说给宝玉。琥珀开玩笑说黛玉会吃宝琴的醋,湘云当真想到黛玉会吃宝琴的醋,而宝钗说:我的妹妹和黛玉的妹妹一样,她比我还喜欢些,哪会吃醋?宝玉看过去,果然见黛玉赶着宝琴叫“妹妹”,并不指名道姓,真像亲姐妹一样。第二个细节是:姑娘们一起来到芦雪亭,听李纨出题限韵,唯独不见了湘云、宝玉。换了以前,黛玉马上就会警觉起来,这两个一个有金麒麟,一个有宝玉,会不会背后闹出什么绯闻?而现在的黛玉,却是神色怡然地提醒大家:“他两个人再到不得一处,要到了一处,生出多少事来。这会子一定算计那块鹿肉去了。”黛玉猜得不错,所以她接下来有些得意地笑道:“这可是云丫头闹的。我的卦再不错!”黛玉一点都不介意宝玉和湘云单独待在一起。第五十回又写了第三个细节:李纨罚宝玉去栊翠庵找妙玉取一支红梅来,“插着玩儿”,命人好好跟着。黛玉深知妙玉性情古怪,忙拦住说:“不必,有了人,反不得了。”她也不在意宝玉和妙玉单独相处。所有这些细节告诉我们,在黛玉知道宝玉唯有和她才心心相印以后,对于所有别的出色的女孩子跟宝玉的交往,都不再觉得有什么需要在意的,都能够坦然接受。
从上面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第三十二回之后,黛玉就进入了自信的状态。需要追问的是:黛玉的自信,是对恋爱的自信还是婚姻的自信?答案当然是前者。宝玉在第三十二回所说的那句话,可以给她带来恋爱的自信,却不能带来婚姻的自信。第一,宝玉那句话只承认她是心灵世界的知己,并不是一个婚姻的承诺。第二,黛玉也不能够确定,在婚姻这一方面,她从贾府得到的支持力度一定能超过宝钗、湘云、宝琴所得到的支持力度。第三十二回到第四十九回之间的黛玉,给读者的是这样一个印象。
但是后来的情形看来有点不一样了。第五十七回,黛玉的丫鬟紫鹃明确地向黛玉挑明了婚姻的话题,自此以后,黛玉最大的牵挂,好像就是能不能嫁给宝玉这件事了。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噩梦”,是因一个婆子,冒冒失失地当着黛玉的面,说她和宝二爷是天生的一对儿。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是因紫鹃、雪雁无意中提到老太太做主,正给宝玉提亲,不巧让黛玉听见了。第九十六回“泄机关颦儿迷本性”,是因傻大姐向黛玉透露了宝玉娶宝钗的事。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也把有情人未成眷属当作林黛玉去世的直接原因。第五十七回以后的黛玉,给读者的是这样一个印象。
假如我是吴敬梓,读了《红楼梦》的这些故事,可能会觉得,婚姻与恋爱的界限不够明晰,不知道黛玉究竟是要恋爱还是要婚姻。或许可以这样说,曹雪芹有意在两者之间做了模糊处理,以表达他特有的人生态度。只是,这种模糊处理,吴敬梓是不能够接受的。这个是我讲的第三个问题。
今天一共讲了三个问题,那就是吴敬梓对曹雪芹会怎么说,吴敬梓对宝玉和黛玉会怎么说。所有这些问题,其实可以归结到一点:吴敬梓和曹雪芹是两个很不一样的作家,他们的人生理念和小说理念都有相当大的不同。今天所讲的,不是一个价值判断,不是说曹雪芹写的有问题,或者说吴敬梓的看法不对,而是说,两个伟大的小说家,居然可以如此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