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轩 曹大伟
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复和境外疫情输入威胁,给正在逐步复工复产的中小微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和挑战。如何在疫情危机中生存下来,化危为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是经营住宿餐饮业等中小微企业直面的挑战。
由于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受到限制,北京很多中小微企业无法按照原定经营计划与目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这一影响对经营住宿餐饮业的中小微企业尤为明显。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中小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收入63.3亿元,同比下降56.1%,营业利润减少31.9亿元。从业人员平均人数15.5万人,同比下降14.8%。第二季度收入131.8亿元,同比下降55.4%,营业利润减少62.9亿元。从业人员平均人数14.7万人,同比下降18.9%。相比其他行业,中小微企业中住宿餐饮业受到疫情的冲击最为严重。下面以A酒店为例,分析疫情冲击下北京住宿餐饮行业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
A酒店为北京市旅店行业特级企业,二星级宾馆。过去三年企业经营较好,持续盈利。疫情暴发后,A酒店出于疫情防控考虑,一直没有营业,半年来经营收入大幅减少,但仍维持着较高的固定成本费用支出。劳务用工成本、设备维护费用、防疫物资支出、房屋租金、利润分红等刚性支出,让企业负担愈加沉重,现金流更加紧缺(见表1)。
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A酒店现金流严重短缺。由于固定运营成本过于沉重,工作人员不得不由原来的36人裁减为2人,部分费用暂缓支付。收入大幅减少,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资产和净资产大幅缩水,企业资金链濒临断裂。
一是控制各类费用。企业应严格管控各类费用支出。减少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广告费等。必须支出的运营成本,应评估其是否还有下降的空间。实施以收定支、资金紧平衡计划管理策略,严控对外资金支出。
二是减少劳务开支。企业可与员工协商,采取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调整薪酬、裁减富余人员等方式,降低非必要劳务开支,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加强往来账款管理。催收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回笼。积极同供应商协商延长应付款的付款期限,尽可能推迟资金过账时间,保持企业现金充裕。
四是降低库存量,加强存货管理。降低存货资金占用,提高存货周转率,加快存货出售变现,维持现金流稳定。
表1 A酒店近四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五是加强现金流管控。完善财务制度,按月或按季度进行资金筹划,加大资金计划考核力度。虽然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暂时得到了控制,但是疫情常态化下,企业要时刻保持警惕,营造能让企业适应突发事件的财务环境,建立企业财务管理应急机制和措施,强化市场应变能力。
一是强化管理措施,营造安全卫生环境。后疫情时代,很多中小微住宿餐饮企业受到冲击,轻则暂停营业,重则破产倒闭。疫情常态化下,市场复苏缓慢,客户信任重建艰难。因此,中小微住宿餐饮企业应该做好安全管理应对措施,加强企业环境安全卫生检测,以保障顾客安全。要定时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如对大厅、电梯间、空调管道、卫生间、门把手、遥控器等客用设备实施制度化消毒。及时张贴消毒告示,公示消毒程序。倡议推行实施分餐制,鼓励使用公筷公勺及自带餐具,规范卫生消毒制度。通过减免部分费用,鼓励顾客自带洗漱用品。服务人员到岗前做好健康检查,每日测量体温,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持健康证上岗。服务人员及消费者要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并依照风险防控等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管理模式向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转变。住宿餐饮行业主要提供住宿、餐饮、会议、小商品零售等服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企业逐步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导致了市场环境变化。企业要改变旧有的经营模式及经营观念,寻求变革性突破。未来住宿餐饮企业管理模式应该向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转变,加快向智能化转型,要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普及“无接触”服务,由“一卡式入住”、“一站式入住”逐渐过渡到“自助入住”、“人脸识别入住”,提升入住体验;加快向数字化转型,要将员工培训、库存采购、销售宣传等经营管理活动逐步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加快向信息化转型,要强化与抖音、大众点评、美团、携程、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合作,通过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找准目标客户人群,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有序摆脱财务困境。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政府紧急出台了各种助企纾困措施。李克强总理指出,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要将主要着力点聚焦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群体。
住宿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类政策优惠,及时与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等进行对接与沟通,争取享受税费减免、延期缴税、财政补贴等政策优惠。例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按照这一规定,住宿餐饮业的困难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寻求租金、社保费等固定费用减免。例如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关于给予市属国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支持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补助标准不超过企业减免租金的2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至2020年底。企业应及时获取这些政策信息,与房屋出租方积极协商,争取最大支持,充分利用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最大程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与此同时,企业要密切关注银保监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发布的新政策,寻求融资支持。
疫情防控常态化,既是危机也是机遇,企业应该适应市场变化,寻找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管理模式转型升级,企业应及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财务管理应急预案,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损失,促使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