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桐
在蒙元时期古列延·阿巴(kureen-aba)狩猎形式产生之前,作为其雏形的多人合作狩猎早已出现。《新唐书》记载室韦人:“每弋猎即相啸聚,事毕去”,描述的是北朝时期生活在山林之中的室韦人聚众狩猎的情形,又称打围“阿巴”(aba)。但彼时组成阿巴是因粗糙狩猎工具的威力和准度都极为有限,难免发生野兽近身缠斗或逃遁的情况,多人协作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与配合围困野兽,而蒙古先民社会的组织形态和人口限制了单次参与阿巴的人数,与后期的大型围猎有所区别。
古代蒙古民族围猎活动的第一个特点是规模空前。周密在《癸辛杂识》中记载了宋末元初时期蒙古民族的狩猎活动:“北方大打围,凡用数万骑,各分东西而往,凡行月余而围始合,盖不啻千余里矣。既合,则渐束而小之,围中之兽皆悲鸣相吊。获兽凡数十万,虎、狼、熊、罴、麋鹿、野马、豪猪、狐狸之类皆有之,特无兔耳。”由此可见其围猎范围之广、时间之久、人数之众、猎物之多。蒙古高原上的狩猎经济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古代诸民族从史前时代开始不断积累和传承着狩猎文化,蒙古民族作为其优秀的继承者,将社会发展带来的人口再生产、马匹养殖以及制造技术等成果应用于狩猎之中,形成了如此规模的大型围猎活动。
延续性和稳定性是古代蒙古围猎活动的第二个特点。大规模围猎活动即便在元朝之后仍未中断,萧大亨记载明代围猎盛况:“若夫射猎,虽夷人之常业哉,然亦颇知爱惜生长之道,故春不合围,夏不群搜,惟三五为朋,十数为党,小小袭取,以充饥虚而已。及至秋风初起,塞草尽枯,弓劲马强,兽肥隼击,虏酋下令,大会蹛林,千骑需动,万马云翔,较猎阴山,十旬不返,积兽若丘陵,数众以均分,此不易之定规也。”可见时至明代虽然私有制和畜牧业已经存在,但蒙古民族仍保持着秋季狩猎、大型围猎和平均分配猎物的传统,曾作为核心文化的狩猎经济对整体文化结构产生的深刻影响尚存,狩猎经济承载着传统文化与观念。季节性狩猎以及不捕孕畜幼畜之规,源于原始社会狩猎先民对野生飞禽走兽等集体共享资源的保护,明代蒙古民族仍坚守着依时节进行围猎的生产习俗,客观上是符合动物繁衍规律和可循环经济的,其内核是生态保护意识与地方性知识的传承。可见,大型围猎所蕴含的观念意识是有利于自然资源再生、群体内部团结和围猎活动延续的。
动物皮毛的经济价值是大型围猎延续的原因之一。围猎活动不仅所得猎物为数众多,而且可以围捕到皮毛华美而凶猛迅捷的猎物,这些动物皮毛富有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一,用于制作生活用品。动物皮毛是制作衣着的上佳材料,兽皮的保暖性和舒适度在当今社会仍被普遍认可,《蒙古秘史》中也多处提及兽皮衣;其二,用于市场交换。札奇斯钦提到:“贸易以有易无,无论其方式为何,都是所有游牧民族最感兴趣的一件事……畜牧与狩猎所生产的家畜、皮毛及其他副产品,除供自己消费使用之外,还要用它来向农业社会换取农产品和农业加工品。”寒冷干旱的自然环境并不适宜稻谷茶树的种植和养蚕纺丝等产业形成,与农业民族进行产品交换是自然的,互市互利的贸易也有益于维护双方和平稳定的关系。
狩猎工具
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种类丰富的狩猎工具体现了古代蒙古狩猎经济地域性和适应性的特点。狩猎工具的产生与狩猎群体所处自然环境和狩猎对象相关联,因此在特定地域内具有相当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并且工具的样式和功能随着环境变迁和新需求的产生而不断革新,同种狩猎工具出现更多类别分支是狩猎经济具有适应性特点的证明。
狩猎工具是适用于其生存环境的。蒙古先民在特定地点挖掘出可以困住野兽的陷坑,并以草木薄土等物掩饰伪装,力图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黑鞑事略笺证》记载:“挑土以为坑,插木以为表,维以毳索,系以毡羽,犹汉兔置之智。绵亘一二百里间,风飏羽飞,则兽皆惊骇而不敢奔逸,然后蹙围攫击焉。”这类陷阱工具通过将猎物绑定于地面或将其致伤来达到限制其移动的目的,但针对不同体型和习性的猎物,陷阱的结构和触发方式各异,且蒙古民族在不同地域、捕获不同野兽飞禽时所用的陷阱亦不相同。即便在水域与雪原中,蒙古狩猎者们也有着独特的狩猎工具作为其获取物资的文化手段。《隋书》记载室韦人:“凿冰没水中而网取鱼鳖”,拉施特写道:“他们就这样用察纳(janeh滑雪板)驰逐于原野上下,追杀山牛等动物。”两者皆是狩猎经济因地制宜的体现。
狩猎工具在不断调适革新以适应环境变迁和新的生产需求。狩猎工具作为古代蒙古民族重要的物质文化,其适应性主要体现于金属材料的应用以及同种工具衍生出多个类别。弓箭产生于石器时代,林幹认为战国时期蒙古族的先祖东胡人已经用骨镞与铜镞代替石镞来强化箭矢的威力了。关于明代蒙古民族箭矢的多样性,萧大亨记述道:“镞以铁为之,有阔二寸或三四寸者,有似钉者,有似凿者。”通过弓把、弓弦、箭身和箭簇等部分的材质和形态改变,弓箭被赋予不同性能。类似的,狩猎者在面对不同猎物时对投掷物的自身重量、抛掷距离、飞行速度等方面也有相应的要求,因此制作布鲁时便在其大小形状、金属配重件等方面加以区别,产生了“都经”“翁吉”“哈亚马勒”等类型以适应不同需要。新式陷阱工具令小规模狩猎行为更为普遍,地弩和铁夹等陷阱分别是基于弓箭、石木陷阱再加以金属材料改造而来的,抓获猎物的能力更强,且这种狩猎形式并不会占用畜牧业生产的时间。新式陷阱的制作也须根据预期捕获猎物的不同而对各个零件的大小、樣式和重量进行调整组建,狩猎工具的多样分类意味着古代蒙古狩猎经济的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随着古代蒙古社会的发展而持续提高,这也是蒙古狩猎经济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原因之一。
与军事相结合
围猎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并非偶然,古代蒙古狩猎经济的发展潜力还体现于其高度的组织化和分工的细化。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曾详细记载了蒙古大汗带领军队围猎的情形,包含如下内容:围猎通常是在初冬时节,大汗令诸异密带领军队的中路和左翼、右翼边行军边向中心区域驱赶野兽。当猎圈的直径约十余公里时,军队停驻并用覆盖毛毡的绳子将猎圈收口,依次由大汗、诸王及那颜贵族先骑马射猎,之后将官和士兵便正式开始了长达数日的狩猎暨训练活动。在这种大型围猎活动中有着指挥全局的“图布奇”、负责两翼包抄的“奥忒”、探路的“嘎扎儿齐”、管理鹰犬的“古尼赤”等专职人员,类似的角色均可在古代蒙古军队中找到对应职务,军队编制的方式与其行猎组织颇为一致。随着围猎活动的不断实践和围猎组织的衍变,古代蒙古军队组织在其影响下逐渐成型,借鉴了狩猎的组织形式,并改造狩猎工具为战争武器。
将狩猎与军事结合成大型围猎活动的做法,于古代蒙古社会而言有着双重益处:首先是军队得以有效训练。《元史》载:“国家用兵,一以国俗为制,而不师古。不计师之众寡,地之险易,敌之强弱,必合围把槊,猎取之若禽兽然。”讲的是古代蒙古民族将狩猎经验应用于军事上的表现,将敌方如同猎物一般包抄合围,原本用以猎取野兽的适应策略在经过一定程度修改后成为了一种战术。这种战术之所以通用于狩猎活动和军事活动,是得益于古代蒙古社会充足的马匹储备以及自狩猎活动中掌握并传承下来的骑马技能。狩猎工具的应用对于军队而言即是一种实地器械演练,因此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他们在攻击距离或速度上取得了巨大优势。瑞典学者多桑所指出:“蒙古人之围猎有类出兵”,因此“练习围猎,以为猎足以习战”。除了弓箭、砍刀、刺矛、马匹等狩猎所用与军事装备有相同部分以外,大规模围猎活动中也训练了对命令的执行力、令行禁止的纪律性和骑马行军驻军与整理行囊等多方面能力,因此志费尼说:“行猎是军队将官的正当职司,从中得到教益和训练是士兵和军人应尽的义务。”其次,行軍中进行围猎是补充军粮的手段。如彭大雅所言:“鞑人生长于鞍马间,人自习战……如出征中国,食羊尽,则射兔、鹿、野豕为食。”一方面,人数众多的军队对食物的消耗也是惊人的,对国家财政和民众赋税造成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军队尤其在远征时不便携过多牲畜同行,久之或将面临军粮匮乏的情况。因此沿途狩猎是补充军粮的手段,在解除食物储备危机的同时也训练了军队的弓马技术与围剿战术。
推进畜牧业的产生与发展
蒙古畜牧业是基于狩猎经济而产生的,狩猎工具和技术的革新提升了生产力,所得猎物开始超出了群体整体的生存所需,出现了社会剩余财富。一方面,将生擒的猎物圈养起来作为储备肉源,随着此类活牲数量积累,畜牧业逐渐成型;另一方面,当狩猎经济从业者饱和时,社会分工便令一部分劳动力转向其他经济活动,圈养活牲也为动物驯化和畜牧业提供了必需的生产资料。古代蒙古狩猎群体中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以及剩余财富带来的阶级分层推动着蒙古社会的变迁,也说明了古代蒙古狩猎经济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调整内部组织结构的。
蒙古先民的畜牧业经济是对土壤草地资源的主动规划使用,构建出从草原到牲畜再到人的供给链条。更多的畜群意味着自然资源产出过程加快,单位草原的土地承载力是有限的,畜群对草原资源的消耗是可以通过食用、卖出、游牧或轮牧等方法进行有效控制,但相比之下野生食草动物数量泛滥带来了更多的问题:对草场资源的随意消耗和破坏、引走家畜群或影响其品种繁衍等等。野生食肉动物引发的威胁更为明显和致命,尤其是一些习性凶残的野兽会因饥饿、报复等原因突袭咬死大批的、远超过其生存所需数量的家畜,有时甚至会直接威胁群众的生命。面对来自野生动物的诸多问题,蒙古先民以有节制的狩猎作为应对策略,故有“猎将竟,则开一门,广半里许,俾余兽得以逸去,不然则一网打尽,来岁无遗种矣。”这种遵循季节性围猎、小规模狩猎和放生孕畜幼畜等狩猎习俗不仅保护了草原资源、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还予野生动物种群以相当的关注,因此蒙古民族的狩猎活动确是有着维系生态平衡的作用。再者,日常饮食消耗对畜群数量也有影响,狩猎经济的产出可以减少畜牧经济的消耗。“他们正是用所猎取的禽兽皮肉,充为衣食,以补畜牧业的不足和减少牲畜过量的消耗,从而使牲畜的存活量逐年增加。”而且自然灾害、疾病以及温度过低或降水不足都会导致牲畜减量,在畜牧业受创期间尤其需要狩猎经济发挥功能。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动物驯化与畜牧业也有利于狩猎经济的发展。犬、鹰、隼等驯化后可以成为辅猎动物,能在狩猎的过程中协助狩猎者围堵或捕杀飞禽野兽,增加了狩猎的效率和安全性。马、鹿、牛、驼则可以用于骑乘或搭载猎物,符拉基米尔佐夫说:“马是蒙古人的交通工具,不仅用于战争和围猎,还可挤取乳汁当日常饮品”,骑乘奔跑迅捷的马极大地提升了蒙古先民单次狩猎的地域范围、追猎速度以及携带猎物的数量,畜牧业生产出的大量马匹更是进行大型围猎活动的必备条件。
古代蒙古狩猎经济之所以达到如此繁盛的程度,与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和狩猎经济自身的特点有关。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是适宜狩猎活动的,历代生活在其中的古代民族共同创造了以狩猎经济为核心的前塑文化。蒙古民族继承了先民的生活环境与生计方式,即便历经社会变迁而狩猎经济仍是重要的辅助经济,并在更优越的物质基础上展开了前所未有的大型狩猎活动。狩猎经济兼具延续性和适应性。狩猎经济的延续性并不仅体现于这种经济活动形式的存在和规模的发展,还体现为内在的生态平衡与保护观念、泛化互惠式资源分配方式的文化传承,以及狩猎经济产出的动物毛皮在日常生活和贸易交换中稳定存在的经济价值。狩猎经济的适应性和调适能力在狩猎工具的产生和革新中得以体现,狩猎工具的产生基于对生存环境和猎物习性相关知识的掌握,因地制宜的陷阱、雪橇等工具有着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弓箭、布鲁和陷阱地弩等工具多样的形式是狩猎经济对环境变迁和不同狩猎对象作出的积极反应,通过改变工具的特定形态、结构以及换用金属材料不断提高生产力,令古老的狩猎经济保持了时代步伐。狩猎经济对军事和畜牧业均有着深刻影响。古代蒙古狩猎经济对军事的影响在于狩猎活动的过程,涉及狩猎组织形式、狩猎工具和围猎策略,或者说后者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下脱胎于前者而产生的。因此大型围猎与军事训练之间本就存在着相似性,二者的结合既可以作为军事训练来磨练技艺、协调性和纪律性,又可补充军粮,减少军费开销和行军负担。古代蒙古狩猎经济对畜牧业的影响在于狩猎活动的结果,不仅因狩猎所得猎物的增多和剩余积累产生了畜牧业,还通过有节制的狩猎活动调节着草畜关系、保护畜群安全、维持生态平衡。
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特别项目“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子课题《蒙古族狩猎经济概论》(项目编号:2014TB001)的阶段性成果。
基金项目主持人:僧格。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