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建玲
为充分了解掌握渑池县农村消费能力,渑池县农业农村局借助村级益农信息社平台,通过网络问卷形式,就现阶段渑池县农村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本次调查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按照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30户的标准回收问卷,经整理,认定有效调查问卷4450份,占全县7.2万个农户的6.2%。经对比分析相关数据,总结如下结论:
一、农村居民消费现状
(一)农村地区储蓄率较高,老一代农村居民(1975年以前出生)普遍存在“有钱不敢花”的现象
受传统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影响,再加上受婚丧嫁娶、铺张浪费陋习及“病不起、医不起”等客观条件的影响,渑池县年长农村居民普遍保留着高储蓄习惯。本次调查及历年年鉴统计数据显示,渑池县农村地区群众户均年度储蓄额占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左右。如2017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 721.6元,支出为9 420.6元;2018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 288.3元,支出为10 047.1元;2019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 048.3元,支出为11 204.7元。截至2019年底,全县农村地区年度储蓄总额为46.78万亿元,户均5.12万元。由此可以看出,除刚需外,“年年有余”的持家传统,“量入而出”的消费习惯及对未来缺乏良好预期等因素,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着全县农村居民的消费欲望,制约着全县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
(二)农村地区新生代居民(1975年以后出生)消费欲望强烈,总体消费呈现出 “两升一降”特征
随着渑池县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及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大幅度提升,全县新生代居民的经济状况及消费水平得到了逐步改善,其消费结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发生较大变化,总体消费呈现出 “两升一降”新特征。一是衣食及生活用品、交通通信、教育娱乐(含保健旅游)等消费支出明显升高。本次调查及历年年鉴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十三五”期间农村新时代居民2019年末对比2016年末消费支出的增幅分别是:衣食消费为7.10%,居家用品支出为4.36%,文化教育、娱乐保健消费支出为28.30%,交通和通信支出为30.80%,尤其是家用电器、小汽车、智能移动通信等消费需求增速明显。二是居住消费支出逐年下降。本次调查及历年年鉴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县农村居民对住房消费的人均支出由2016年的4 486.8元降到2019年的2 698.2元,总降幅达43.8%。现阶段下,新时代农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基本实现,县城有房、农村有院已成为大多数新时代农村居民的标配。新时代农村居民劳在乡下、活在县城也是当前交通及通信等消费支出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
(三)新的消费观在渑池县农村初步形成
一是随着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品质消费意识进一步增强。调查发现,目前全县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农民会优先考虑商品的质量和价格,注重性价比,能够充分考虑自身的消费能力,既不购买价格低廉但质量差或假冒伪劣商品,也不会盲目追求品牌和名气。二是随着移动支付、农村电商的规范崛起及农村物流的进一步顺畅,农村居民消费渠道更加宽广。智能家电、品牌服饰、精美水果等开始逐步进入富裕农村家庭,农村居民消费欲望得到较大激发。三是在农业生产领域,社会化服务消费得到大面积普及,大田农业生产变得更加高效便捷。
二、调查数据背后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一)消费信心不足,预期消费低
渑池县农村居民高储蓄的背后,反映出的问题是农村居民对未来的担忧,消费信心不足,预期消费低。当前条件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医疗、教育、养老等这些社会问题的未来不确定性,使他们对即时消费有所顾虑,消费压力增加。因此,农村居民会更多地选择用储蓄来代替消费。另外,全县农业生产主要以自然气候为先决条件,现在的农业保险体系还不够健全,农村居民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他们不得不压缩即时消费,留有一定的储蓄和现金以防备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生活风险,从而降低了消费水平。
(二)城乡之间的不均衡发展,不利于农村地区的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农村相对落后的教育条件,促使全县大部分农村生源向县城聚集,再加上父母农闲陪读,导致全县农村地区教育、交通消费支出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制约了农村地区教育及其他消费需求的释放。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大部分消费品的生产及完善的商业网络在城镇集聚,农村地区相对匮乏的消费物资及相对较窄的消费领域,导致农村居民的大宗消费向城镇转移,从而进一步抑制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
(三)农村地区一定程度上存在消费安全问题
农村消费市场点多面广,市场秩序因监管薄弱而相对混乱。调查中不少农村消费者反映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违禁商品等在农村市场经常出现,不仅带来消费安全隐患,还损害农村消费者利益,影响农村居民的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同时,农村维权网络还不健全,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三、提振农村地区消费的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农村改革和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提振农村居民消費信心,释放消费潜能
一是结合乡村振兴,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医疗改革,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居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消费后顾之忧,改善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二是要有相对稳定的消费价格,形成良好的消费品价格预期。三是通过减轻农村中低收入居民的税赋,对生活必需品实施低税率,减少重复征税,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措施,维持相对稳定的消费价格,形成稳定的消费价格预期。
(二)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加农村地区新消费供给,有效激发农村的潜在消费需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供应渠道,丰富农村地区消费品供给,加快推动社区、乡村零售店规范化建设,满足消费新需求,实现农村潜在消费的有效激发。二是重视城乡消费平衡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激活农村地区网络消费,培育农村消费新动能。三是逐步缩小城乡不均衡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和扩大农村地区服务性消费,重点发展农业生产、农村旅游、文化娱乐及休闲、健身等发展型和享受型服务消费,进一步激发农村消费活力。
(三)发挥制度优势,规范市场行为,加快形成有利于农村消费升级和产品升级协同发展的消费环境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地区消费特点的集风险监测、质量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于一体的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切实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规范农村消费环境。二是完善农村市场信用环境。引导行业组织在农村地区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全面在农村地区推行明码标价,依法严惩质价不符、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是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制度,加强12315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建设,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