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鹤,孔德静,徐 嵩,王思佳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a.城市建设学院,b. 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河北 秦皇岛 066004;2.天津城建大学 建筑学院,天津 300384)
中小城市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明确指出,要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1]。“十三五”规划提出:“以提升质量、增加数量为方向,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由此看来,研究中小城市发展具有国家政策和理论方面的重要支持,符合当今国家发展战略和时代要求。根据《2018年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研究成果》定义,中小城市不是建制市的概念,包括未成为建制市的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2]。截至2018年底,从广义上讲,中小城市直接影响和辐射的区域,行政区面积达93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97.3%;总人口达11.8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66%;经济总量达76.43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84.89%[3]。显然,中小城市的经济贡献在全国经济社会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研究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是遵循行业主流方向的选择。商业经济是构成经济总量的重要组成,商业经济良性发展的核心是商业经济结构及布局的优化,其中以商业经济中心优化最为关键。科学、有机、理性的商业经济中心结构及布局对商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功用。纵观国内外城市商业经济中心规划,大城市多采用表述各异的四级中心结构,如北京市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4]编制的《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将调整优化商业中心体系,在全市构建广域级、区域级、地区级、社区级四级商业中心体系,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范围规划相应布局形态[5];南京市基于规模、吸引程度、民众参与度等指标设置市级、地区级、社区级和小区级商业中心[6];青岛市因增加副市级商业中心而构成另一种四级商业中心结构;新加坡城市层面的商业中心在“环形城市”空间建设模式指导下形成了城市中心、区域中心、次区域中心和边缘中心的结构体系[7]……在借鉴大城市商业经济中心结构及布局的基础上,如何规范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建设并形成一种范式成为研究的关键内容。
级次是规范化层级关系的一种表述,主要描述纵向的结构层次。在中小城市商业经济发展中,首先需要确定城市人口规模、各级商业经济中心的服务人口范围等指标,从而确定商业经济中心的级次及数量关系。2014年底《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公布的最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中规定,城市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100万的为中等城市[8]。这种划分为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一般意义上,对国内四级城市商业经济中心结构的综合解读可以形成“广域级—城市级—地区级—社区级”的基本体系。如果剔除超大、特大城市在国内城市商业经济研究中的特例影响,也可形成“市级—副市级—片区级—社区级”的基本表述。其中,广域级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服务地域面积超过百万平方公里,主要针对国内外及本市消费者,设置上关注特色、影响力、辐射力,不限建设规模;市级商业经济中心的服务人口范围涵盖整个城市,并对外具备辐射功能,业态种类全面,占据城市中心区位,其购买力有50%以上来自该商业区以外的地区范围;副市级商业经济中心介于市级和片区级商业经济中心之间,可结合二者的服务人口和范围进行确定;片区级商业经济中心服务人口规模控制在20万人左右,服务范围为城市部分地区,满足区域内居民的商业生活及商务活动需要;社区级商业经济中心的服务人口为5万人,是最贴近居民日常生活的商业经济中心,一般外来购买力不足10%。结合以上指标分析可知,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体系的纵向结构包括市级、片区级和社区级商业经济中心3个级次,形成规范的中心级次维度模型,见图1。
图1 商业经济中心纵向级次维度模型
圈层概念的原意指的是对特定社会背景下特定社会群体的概括,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领域完善形成圈层结构理论:由建成区至外围,由城市核心至郊外,各种生活方式、经济活动、用地方式等从中心向外围呈现圈层状有规律变化的基本形态。最早由德国农业经济学家冯·杜能提出,在指导城市经济结构布局方面具有重要价值[9]。圈层结构理论在日本被充分发展,形成用以指导国土综合规划的大城市经济圈构造理论;在国内诸多大城市中广泛应用该理论,对城市经济发展和商业经济规划具有指意作用。商业经济中心商圈是以商业中心为圆心,以特定距离向外扩张形成服务范围,满足消费和商业需求。在横向布局层面探讨商业经济中心商圈的圈层结构关系,是一种创新模式,对指导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数量的确定和分布区位的选点提供帮助。商圈圈层结构包括2个层次,由内而外分别以服务半径和人口确定范围[10]。其中,内核圈层确定的商圈范围相对静态固定,受到服务半径的影响,不同等级的商业经济中心服务半径不同,所确定的内核圈层商圈范围也有所区别,然而相同等级商圈的范围则是相同的,由服务半径的固定值决定。相比而言,外延圈层确定的商圈相对呈现动态形式,范围也较内核圈层更大更灵活,主要受到服务人口规模的控制和人口分布的调整,相同等级商圈的服务人口规模一致,但人口分布形态不尽相同,因此表现为半径不同的商圈范围(如相同服务人口规模前提下,居住紧密地区的商圈范围半径较小,而居住稀疏地区的商圈范围半径较大)。以2个圈层层次核定商业经济中心商圈服务范围,一方面可以规划关键商业业态的分布区域(一般而言,应当将关键商业业态分布在以服务半径为标准的内核圈层中,用以引导向心性的商业行为趋势),另一方面为商业经济中心商圈范围制定一个弹性模型,为城市商业经济发展和规划进程提供调整空间,见图2。
图2 商业经济中心横向圈层维度模型
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格式包括2个部分内容:商业经济中心纵向级次结构和横向商圈圈层布局。二者存在内在的运行牵动和影响关联。
首先,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构建了商圈结构。各级商业经济中心对应形成了商业经济中心商圈,级次结构越完整,则商圈服务范围越趋向全面、饱和。级次结构决定了商圈结构,商圈结构直观反映级次结构的形态,二者相互作用。
其次,级次结构划定了圈层布局。不同商业经济中心的级次要求圈层的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范围相应不同,直接决定了圈层的边界范围有所变化,从而关系到布局形态的最终格局。
另外,圈层布局图示了级次结构。在二维图形层面揭示了各级城市商业经济中心的数量、服务范围、人口分布等内涵,亦在城市空间层面划定了不同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的商业活动虚界线,使整个城市商业经济行为具有了特定的分区和结果。
同时,圈层布局检验了级次结构。对于依据服务半径或人口规模而反映在二维图形中的圈层布局,容易得出商业经济中心的级次或数量存在过剩或不足情况的结论,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调整。
京津冀地区符合中小城市规模要求的城市或城区数量众多,在实例造点时需要考虑以下三点原则:
其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实例选择首要满足的条件是京、津、冀三地范围内均有涉及,鉴于北京、天津城市规模等级较高,在考虑实现对河北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格式与其协同构建进行有力支撑和对等互动问题时,有意选取其中的特定城区进行研究,使三地协同促进和发展的可行性增强。
其二,河北省域范围内城市区位分布的广泛性。试图通过选取冀东、冀南、冀北、冀中等代表城市展开研究,为河北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格式构建进行现状结构归纳和提供规划范本,在河北省内实现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格式的统一。
其三,河北省域范围内特定区位分布城市的规模随机性。在已选定区位分布范围内随机选择人口规模不同的各类型城市或城区进行比较研究,是研究广泛性的另一种方式应用,避免单一化或近似化的阶段性结果出现,进而影响最终研究结论。
总之,在特定条件下选取不同区位、人口规模的中小城市或城市区域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在城市规模和分布差别允许范围内获得覆盖层面更广、指示意义更强的有效结论,对京津冀地区、特别是河北省域内各类型中小城市具有普适价值,对京津冀商业经济中心格式协同优化与比较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昌平区位于北京中心城北部的上风上水地区,是首都生态环境的重要屏障,城区定位为高新技术研发产业基地、教育基地和重要旅游区,发展目标为科教创新基地、人文生态景区和和谐宜居新城。依据《昌平新城规划(2005~2020)》文本,规划人口规模60万人,构建“1个商业主中心、3个片区级商业中心和多个社区级商业中心”的三级商业经济中心结构,其中,依托老城现有商业基础设施,整合提升形成新城商业经济主中心;东扩片区内结合轨道交通站点集中布置商业设施,建设成为昌平组团东部的高等级商业服务中心,沙河北片区北部建设面向高教园区的公共商业服务中心,片区南部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南部组团的商业服务中心;根据居住社区规模及分布特点,建立社区级商业中心体系。
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将滨海新区的宜居生态属性进行明确定位,对京津冀、环渤海圈、三北和东北亚具有辐射功能,在制造业研发转化、航运物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使命[11]。因受到政策和城区发展定位的影响,截止2020年初,滨海新区常住人口299.86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27.09万人[12],可作为中小城市商业经济研究的参考。商业经济发展方面,形成了“以可持续、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以城市发展为指导、以政府为掌舵者”的规划原则,打造“标志性、区域性、新区级、功能区级和社区级”五级商业经济中心体系:1个“于家堡—天碱—解放路”标志性商业经济中心、1个开发区区域性商业经济中心、5个新区级商业经济中心、9个功能区级商业经济中心和多个社区级商业经济中心,分别实现服务国内外、全市、新区、功能区和社区等不同层面消费者需求的基本功能,构建城市立体化商业发展模式[13]。
昌黎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秦皇岛市南部,辖11个镇、5个乡、1个城郊区,行政村446个,总人口56.4万人。秦皇岛市作为京津冀地区唯一汇聚“三带”的城市给予了昌黎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依据《昌黎县城乡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15~2030)》,昌黎县商业经济中心体系设计为县级、片区级和社区级商业经济中心三级结构[14],其中县级商业经济中心规划2处,分别为老城区商业经济中心和新城区商业经济中心;片区级商业经济中心规划4处,分别为学院路东部片区商业经济中心、燕山路片区商业经济中心、空港产业聚集区商业经济中心和昌黎循环经济产业园片区商业经济中心;社区级商业经济中心规划16个,其中主城区6个,各镇驻地分别规划1个。
邱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邯郸市东北部,处在中原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交汇处,同时是两大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定位为邯郸东部林棉产业基地,交通设施、管材、石材生产加工基地,生态宜居的新型工贸城市。人口规模约26万人。规划商业网点空间布局结构为1个县级商业经济中心,位于老城区中部,服务城区和县域居民;西部工业区和东部新城片区2个片区级商业经济中心;中心城区中共规划5处(城西现代社区、新华生态社区、安康社区、曙光社区和东部新城社区)服务人口3~5万人、服务半径要求1公里的社区级商业中心,形成基本的商业网络[15]。
京津冀协同发展、京张携手筹办2022年冬奥会、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张家口城市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承担非首都功能、提升对外开放程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构建连接蒙俄合作新体制等成为张家口城市的新定位。依据《张家口市主城区商业网点规划(2017~2035)》,规划2035年主城区人口为115万人,城区商业经济中心按照市级、区级和社区级三级配套,根据张家口城市发展现状及未来城市规模,规划布置4处市级商业经济中心,分别是解放桥区域商业中心、胜利北路商业中心、南站商业(商务)中心和洋河新区商业(商务)中心,服务半径为3km左右,客流量控制在25万人。规划共设置6处区级商业经济中心,分别是大境门、金鼎、五一东大街、盛华东大街区域、奥体中心和洋河组团东部商业经济中心,辐射半径为1.5km左右,客流量控制在10~15万人。新建设和有条件进行改造的社区优先引入新加坡“邻里中心模式”,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于一体,为百姓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规划建议每个邻里中心承担1 km的服务半径,服务5~8万居民[16]。
涿州市位于河北省中部,保定市北部,市辖3个街道、6个镇、5个乡和1个开发区,在京津冀发展的核心交汇处,是北京重要的战略转移基地和卫星城市,其功能定位为京南区域性商贸中心,发挥专业市场多、潜力大的优势,加强本地区对区域的商业辐射力和对产品的集散力,力争达到与北京同商圈。规划到2030年,中心区人口达到80万人。商业经济中心采用三级结构:市级、区级和社区级商业经济中心。其中,市级商业经济中心共设置3处,分别为范阳中路商业综合体、拒马河滨河公园现代商业中心和城南新区CBD;区级商业经济中心规划3处,分别为铁西片区商业中心、滨河商业中心和新兴产业区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经济中心共设置12个,服务整个城区[17]。
在参考北京、天津市下辖区商业经济建设和论证河北省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格式的基础上,不难得出中心级次结构范式的普及性和适用性——三级商业经济中心结构体系符合中小城市商业经济的需求和期望。尽管天津滨海新区商业经济中心结构规划为五级体系,然而这与三级体系并不矛盾,其原因一方面归结于滨海新区非户籍人口数量庞大而形成了超乎中等城市的人口规模,树立一种站位较高的发展目标,在商业经济中心体系构建方面形成持平于甚至超越天津老城区城市发展的现象;另一方面,五级体系中的后三级在本质上与三级体系一致,也说明中心级次结构范式的普遍性,二者属于同源同构。因此,“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范式对中小城市商业经济发展和规划具有指导意义,见表1。
表1 京津冀中小城市(含滨海新区)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比较
以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决定城市商圈体系,符合圈层强调的层次概念。同时,由圈层布局决定各级商圈数量关系,并实现空间层面的合理落点和规划,满足对城市全部人口的覆盖服务。此外,商圈圈层布局有助于建构城市商业经济发展格局,并易从量化关系中获得对城市规模、商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前景、城市空间形态等内容的初步判断和基本认知。在建立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的基础上,商圈圈层空间布局的标准表述也相应产生,见表2。
表2 京津冀中小城市商圈圈层布局比较
级次·圈层模式从纵向结构体系和横向布局关系2个维度对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格式进行了规范性确定,形成一种可供参考的模型。基于此模式,在对京津冀中小城市商业经济中心格式进行比较论证过程中,获得了三级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的范式和商圈圈层空间布局的标准表述,对指导中小城市商业经济发展和规划具有积极意义。此外,对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指示作用,在提倡城乡统筹一体和产业互动的城镇化进程中,需要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特别是与北京、天津建立协同发展机制,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整和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和城市发展布局,将构建京津冀“同目标、共举措、齐发展”的新格局当作根本目的。因此,立足京津冀中小城市的商业经济研究,需要从以下3点深入思考和后续讨论:
第一,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体系的一致性和从属包容性。对北京、天津及其他大城市而言,商业经济中心结构相对完善、全面,商业服务范围宽广,具有极强的对外辐射功能;大城市下辖行政区及中小城市的商业经济中心结构相对简短,主要满足服务城市居民的基本要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需要规范城市商业经济中心级次结构,或一致或具备从属包容关系,从而在开展各类、各项商业经济活动中易于形成有效对话,在指导商业经济发展和规划方面具有相互借鉴的推动力。
第二,商业经济中心商圈圈层空间布局的质量性和发展性。北京、天津及其他大城市的高等级商圈业态种类极为丰富,低等级商圈也能够提供较高质量的商业服务,并且商圈数量饱和,能够满足民众公平消费和享有服务的基本需求。中小城市在商圈圈层空间布局的质量和数量方面应当能够达到对应城市级别的服务水平,在业态、规模、商品、服务和资讯等方面接轨北京、天津及其他大城市,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条件。此外,在规划商业经济中心商圈圈层布局时,一方面要考虑服务半径范围内的核心消费供给,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服务人口范围内的外延消费潜能,使规划的圈层空间具有弹性调节能力,商圈数量和布局具有发展性,特别是高等级商业经济中心商圈的辐射范围,应当建立京津冀城市之间的动态联系,增加跨市、跨区域的消费合作和商业交流。
第三,商业经济功能定位的特异性和关联互补性。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目标,既要建立各级城市之间的关联互补性,又要在城市本体中体现各自的特质和差异。城市发展定位至关重要,河北省中小城市需要根据条件率先确定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相应责任,其次充分发展自身优势,形成异彩纷呈的城市特性,在求同存异中实现被需要和被重视,形成优势互补和产业关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宏伟工程,河北省中小城市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功能,明确城市商业经济功能定位,建立完善的商业经济中心格式,并在务实的规划统筹中形成行之有效的积极举措,提升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动力和层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