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收集隐私的问题,各种媒体没少给出批评与建议,包括我国的主流媒体,也就这类问题专门进行过讨论。今年“315晚会”也展示了APP过度索权的现象。可见这类问题还是颇受舆论关注的。
而像苹果、华为这样的手机厂商也从技术层面着手。或许它们意识到了隐私保护的效果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口碑,倘若某品牌的手机频频出现信息泄露问题,那么极有可能对其口碑和销量造成负面影响,所以采取措施是必要的。
iPhone在2019年增加了一项功能,在APP后台收集用户位置数据时会给出提醒;去年又开启了防止追踪信息功能,当APP访问设备的麦克风、相机、剪贴板或其他敏感数据时,iOS 14系统将给予用户视觉通知。
华为则在Mate 40系列手机上增加照片分享脱敏、投屏信息隐藏、限制广告跟踪等功能,将隐私保护场景化,渗透到用户的具体使用场景中,给用户更好的隐私保护和使用体验。
这些关注与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数据泄露问题,但仍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本质上来讲,只有增加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才可能产生足够明显的效果。而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中,可以看到对许多当前较为严重的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同意,数据处理者还应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还有就是利用大数据对用户进行画像时,需要明示用户画像的具体用途和主要规则,用户有权拒绝“被画像”和“被推荐”。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除非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征得其监护人明示同意,否则不得进行个性化推荐。
此外,还有不得强制使用人脸识别。对“大数据杀熟”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上限可达到5 000万元。
关于数据隐私泄露有了明确的立法,是非常重大的进步。尽管这方面的问题很复杂,并非短时间内可以解决,但立法让我们看到了更多希望。相信在用户信息安全意识提升、平台自我净化,以及立法与规则趋严的共同作用下,我们能够早日不受隐私泄露的困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据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