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锋
(广东省英德市水政监察大队,广东 英德 51300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城市出现了水资源短缺迹象。为了保障清远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2018年清远市水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切实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北江中游,南岭山脉南侧与珠江三角洲的结合带上。总面积1.92万km2,2018年年底户籍总人口大约为410万人,气温偏高,高温天气突出;开汛早,降水总体偏多;前汛期强对流、强降水频发,且影响范围广;后汛期台风影响偏晚偏轻;秋冬季持续干燥少雨,气象干旱发展。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546.67 m3,城镇居民人均用水量182.3 L/d,农村居民人均用水119.9 L/d。单位GDP用水量188.63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9.92 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774 m3。
以清远市县级行政区水资源三级分区为统计单元,行政分区按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及阳山县共8个县级以上行政区统计。统计内容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水资源配置)、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落实情况(水资源节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落实情况(水资源保护)。
统计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清远市各级水务(水利)部门。由县(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汇总,最后上报市水利局水资源公报编辑部汇总,统计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清远市总分配水量为20.7亿m3,实际总用水量为18.31亿m3,比2017年减少了0.19亿m3,1.03%,没有超出分配水量。
4.1.1 水量分配
2018年,清远市的水量分配遵循“十三五”期间的水量分配方案,在流域水量分配的框架下,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结构与生产力布局、水资源条件、用水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将广东省下达给清远市用水总量20.7亿m3/a的指标在全市8个县(市、区)进行分配,新的水量分配方案更加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见图1)。
图1 清远市2016年~2020年各县(市、区)水量分配(万m3)
4.1.2 水资源调度
清远水文分局在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的组织下,编制了北江流域2018年冬至2019年春枯水期水量调度实施方案,确定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实行流域枯水期水量调度,乐昌峡水库、南水水库及飞来峡水库为调度重点水库,以确保枯水期北江流域用水安全。实行流域水量动态调度,以确保流域重要断面水质、水量满足控制目标,实现北江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保障北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及水量调度方案落实到位。
4.1.3 取水许可管理
2018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与发放的取水许可证共382套,许可水量112.76亿m3。全市注销取水许可证48套,相应削减许可水量3.48亿m3,无吊销许可证。年终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1616套,许可水量1271.68亿m3。2018年清远市各行政区年终保有有效的河道外许可水量情况见图2。
图2 2018年清远市各县(市、区)年终保有河道外许可水量
4.1.4 用水计量
至2018年底,由清远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证并保有的202个河道外取水户中,安装了计量设施的取水许可证有175个;已安装计量的175个取水许可证中,共有取水口门数188个,已安装计量设施的取水口门数为178个,安装率为94.68%。按地级行政区统计,清新区和英德市的取水口门数计量设施安装率为85.71%和70.00%,其余6个县(市、区)和市属的取水口门数计量设施安装率均为100%。
4.1.5 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
(1)水资源费征收
2018年,清远市水资源费征收总额达到7590.44万元,比上年增加39.43%。按取水用途统计水资源费:自来水征收4991.56万元,生活自备水征收85.00万元,工业自备水征收503.95万元,水力发电征收1887.46万元,其他类征收122.48万元。与2017年相比,除了水利发电征收水资源费分别下降27.88%外,自来水、生活自备水、工业自备水和其他四类的水资源费均比2017年有所增加。不同用途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见图3。
图3 不同用途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情况
按取水水源统计:地表水征收水资源费7451.47万元,地下水征收138.98万元。按行政区统计:市级征收的水资源费为4350.73万元,比上年增加1549.52万元。各行政区征收最多的是英德市,为960.39万元,最少的是连山县,为151.41万元。2018年清远市各行政区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见图4。
图4 2018年清远市各县(市、区)水资源费征收情况
(2)水资源费使用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清远市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共投入经费1259.37万元,占征收金额的16.59%。其中清远市市级投入最多为541.89万元,其次佛冈县投入280.26万元。2018年全市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经费投入比例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县收缴的水资源费统一上交区县财政,再由财务集中分配管理,故无法统计专项用于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的费用。
2018年,清远市水资源费征收额较上年有所提高,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力度,主要反映在:一是水资源费征收率有待提高,取水户拒缴、拖延缴交水资源费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征收的水资源费中用于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比重较低,难于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不足,尚未建立长效投入保障机制。
4.1.6 地下水管理与保护
清远市尚未发现地下水超采现象,目前没有制定发布专门针对地下水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但《清远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清远市节约用水规划》对地下水管理与保护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2018年清远市万元GDP用水量为116.99 m3,低于省控制指标117.2 m3;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4.56 m3,低于省控制指标25.5 m3;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04,达到省定0.502的要求。根据《清远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规定,对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随着清远市节水措施的普及和人们节约用水意识的提高,减少了用水浪费现象,提高了企业的用水效率。2018年清远市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达标率为100%。
取水计划是水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实施取水许可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截止2018年年底,清远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保有河道外取水许可证202个,许可水量3.59亿m3,其中实施计划取水的证数为214个(其中包括年中注销的取水证),下达计划取水量2.10亿m3,实际取水量1.81亿m3,比计划取水量减少2844.11万m3。与2016年相比,计划取水量减少0.86亿m3,33.78%;实际取水量减少0.78亿m3,30.12%。
按取水用途划分,公共供水实际取水1.59亿m3,占总取水量的87.72%;生活自备水实际取水208.06万m3,占总取水量的1.15%;工业自备水实际取水1889.02万m3,占总取水量的10.42%;其他实际取水128.95万m3,占总取水量的0.71%。
从行政分区情况看,全市河道外取水户实际取水量,最大的是英德市,取用水量5116.38万m3,其次是清远市属和清新区,取用水量分别为3867.00万m3和3834.18万m3。2018年各区县河道外取水户实际取水情况见图5。
图5 2018年清远市各县(市、区)河道外取水户实际取水情况
2018年清远市共有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1个,用水量为1250万m3;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4个,用水量为14994.10万m3,其中公共供水单位3个,用水量14655.72万m3,工业用水单位1个,用水量338.38万m3,4个单位全部纳入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12个,公共供水单位5个,用水量1075.67万m3,纳入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为4个,工业用水单位7个,用水量819.78万m3,纳入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为6个。
近几年,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持续推进,清远市节水投资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部门在农业方面的节水投资达到601.06万元,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4504万亩,累计有效节水灌溉面积182.175万亩,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节水工作。
通过对清远市2018年水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包括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取水许可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水量分配与水资源调度、水资源监测、地下水保护等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清远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0.7亿m3。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工业企业节能、节水,2018年实际用水总量为18.31亿m3,比控制指标少2.39亿m3,圆满完成省下达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同时,分析发现水资源管理中尚未建立长效投入保障机制,需要加大保障力度,保障水资源节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