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男 姚抒含 姚远(通讯作者)
(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 秦皇岛 066002)
为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海域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海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潜在危害,有效保护海域资源,掌握工程对该海域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资源的影响,为今后海洋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管理提供依据,以达到保护海洋环境、开发海洋资源、维持生态平衡、防治污染损害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海洋局有关文件要求,秦皇岛中心站对工程周边海域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和生物质量的影响情况实施了海洋环境现状监测,并开展了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项目海域海洋水文现状调查。
沉积物监测项目为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铜、锌、铅、镉、铬、汞、砷、锰、钴、钒、镍。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制备、保存、检测方法严格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5—2007)执行,具体方法见表1。
表1 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
调查区域海域沉积物调查要素14项: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铜、锌、铅、镉、铬、汞、砷、锰、钴、钒、镍。采集表层沉积物样品送入实验室,分析各要素含量,其中锰、钴、钒、镍四个要素委托谱尼测试分析。
沉积物评价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污染程度随实测浓度增大而加重。公式为:
式中:Pi— 某污染因子的污染指数,即单因子污染指数;Ci—某污染因子的实测浓度;Cio—某污染因子的评价标准;
凡是单因子指数小于或等于1者,为该监测站水体没有遭受该要素的污染,大于1者为遭受污染,该值越大污染越重。
将2018年5月和9月沉积物调查项目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铜、铅、镉、锌、铬、汞、砷作为评价因子,按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表2 2018年5月沉积物污染指数统计表
表3 2018年9月沉积物污染指数统计表
结果表明,2018年5月和9月调查海域各站位沉积物中的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铜、铅、镉、锌、铬、汞、砷污染指数均小于1.0,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因此也符合各站位所在海洋功能区的沉积物质量要求。2018年监测海域沉积物质量良好,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项目施工对项目周边海域沉积物环境未产生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