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英瑾
这几日,在中文互联网被广泛讨论的一件事情,便是日本政府决定将已然泄露的福岛核电站所产生的核废水倾倒入太平洋。日本政府的作为已经遭到了中韩等利益相关国家的强烈反对。笔者由此却联想到更深的一个问题:日本号称是所谓“民主国家”,有所谓的“三权分立”体制,怎么在处理核废水如此敏感的问题上,行事如此不顾近邻感受?
这事还多少与日本的有点奇葩的核能管理体制相关。众所周知,福岛核电站的大东家乃是“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为“东电”,是全球最大的民营的核电供应商,下有员工五万多人,承担全日本六分之一的电力供应。然而,也恰恰是由于这家企业的民营性质,在股权结构上,日本政府缺乏对于东电的有效介入能力。此外,在2011年3月11日福岛核电站出事之前,日本政府专门应对核能安全问题的部门是“原子能安全保安院”,这是 “经济产业省”所下属的“资源能源厅”之下的一个政府编制,可谓“衙门小”“层级低”,而且在人事安排问题上常与作为被监督对象的各电力公司玩“旋转门”游戏。这样的“伪监督机构”,在福岛核电站出事之后表现不佳,也就不足为奇了。2012年,日本政府改组了处理核电事故的政府组织,成立了隶属于环境省的原子能管制委员会— 但没想到即使如此,今天还闹出了“倒废水”的丑闻。这又是为何呢?道理非常简单,因为上面所说的这种不痛不痒的监督架构改革,是无法改变政府与东电之间“朝小野大”的力量对比关系的,这也就是说,无法改变作为资本承载体的企业“利润”第一的行事逻辑。具体而言,处理核电废水虽然是件麻烦事,但直接就倒在大海里,却的确不是唯一选择,因为日本也可以选择建造更多的废水储藏罐,然后再集思广益,想出二次处理这些被储存起来的废水的稳妥方案。但这个做法却是日本的政府所不敢采用的,因为这既会得罪会因此计划多买单的私企,也会得罪要空出荒地安置废水储藏罐地方选民,而日本的菅义伟政權却恰恰缺乏足够的政治资源来做这些事情。与日本相较,同样高度依赖核能的法国却将核能的控制权牢牢掌控在政府手里—譬如,掌握着58座核反应堆的法国电力公司,基本就是由政府控股的,其相关的监督机构叫“法国原子能安全委员会”。这个机构权力很大,能够下令叫全国反应堆进行安全升级,并拥有国家级别的核电危机应急抢险队。法国的核电之所以相对安全,“国有控股加全国统一技术标准”乃是不二法门。
由此看来,涉及核能、铁路等国家基建设施的产权,因为这些设施的安全责任过于巨大,国家政权的确是比私企更合适的责任承载主体。在这个问题上法国比日本做得好,恰恰是因为法国的中央政府有更强的责任承担力。顺便说一下,对于福岛核电站事故背后的体制痼疾,目前的日本社会恰恰依然是认识不足的。譬如,2020年3月上映的灾难重现片《福岛五十死士》,以“避实就虚”的表现手法,对留守在核泄漏现场的东电基层员工的英勇极尽渲染。这些员工的付出固然值得感佩,但是全片站在东电的立场上,对指挥现场的政府官员极尽嘲讽之能事,却对政府之所以表现无能的体制性原因缺乏深入批判。而不少日本人文学者对于福岛核电的反思,却又突然上升到“核电废除论”这样的抽象层面上,既罔顾日本缺电的现实,又没有真正触及日本核电体制的真正肯綮。日本的尴尬无疑从反面告诉了我们,面对核能这样一个危险的怪兽,具有一个强大行动力的中央政府是何等之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