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地区汉代石棺画像伏羲女娲交尾类型研究

2021-05-19 15:56杨华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1年6期

杨华

摘 要:近年来,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在此背景下,中华文化的魅力也得到了充分彰显。川渝地区有众多汉代石棺画像,研究画像中的伏羲女娲人首蛇身形象不仅能够进一步探索历史的真相,而且也能够充分彰显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现实魅力,对于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的提升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此,文章在综合了实地考察研究,并结合相关专家、学者的论著之后完成,希望能够对相关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川渝地区;汉代石棺画像;伏羲女娲交尾

结合相关的调查和研究可以很明显发现:川渝地区的汉代画像石棺中,伏羲和女娲主要是以人首蛇身的形象出现。具体来看,画像中的伏羲女娲形象大多呈现出交尾的特点。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形象主要表达的是家族经久不衰、繁衍生息的美好愿望。然而,在四川部分地区的石棺上,伏羲女娲并不是以交尾形象出现,甚至还有部分地区完全没有交尾的形象。从这方面来看,虽然部分地区的石棺画像表达出了“欲交”的形式,但是和交尾仍然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为此,需要针对其中的不同形象,进行深层次的调查和研究。

1 伏羲女娲交尾类型分析

综合了对川渝地区伏羲女娲画像的基本类型和特征对比之后,可以简单地将其分为A、B、C三个主要类型。A类主要指的是伏羲女娲形象共同出现,但并未出现交尾的现象。B类主要指的是伏羲女娲形象共同出现,并且呈现出了交尾的特征。C类主要指的是伏羲或者女娲的形象单独出现,并且没有交尾的特征。具体来看,B类又可以根据其交尾的复杂度分为B1、B2、B3三种类型。B1主要指的是简单形式的交尾,即二者仅是在尾部地区出现了一个重叠点。B2主要指的是“∞形”交尾的类型,即二者在尾部出现了两个及以上的重叠点。B3的交尾类型相对复杂。作为一种特殊的交尾类型,其不仅简单地是在尾部的位置以直接相交的形式表达。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因三者表达的意思较为相同或相近,因此都可以划分在B类中。

2 伏羲女娲交尾特征分析

在进行具体的调查和研究中可以发现:因该形象的形成年代较为久远,部分石棺画像已经出现了破碎,从而导致一些信息无法进行全面的查询。为此,本文仅根据一些具有明确出土时间的石棺画像上的伏羲女娲交尾特征进行分析。

2.1 A型交尾特征

结合相关的调查信息可以发现:具备A型交尾特征的图像一共有8例。在这些图像中,伏羲女娲主要是以对偶的形式出现。整体上看,多是伏羲在左、女娲在右。但是简阳县龟山头山崖墓石棺是伏羲在右、女娲在左的形象。另外,江安3号魏晋石棺墓由于年代较为久远,并且相关信息记录不完善,已经无法准确辨认伏羲女娲的身份。并且在多数图像中,呈现出伏羲一手持矩、一手托圆轮,女娲一手持规、一手托圆轮的形象。因此,可以说,在画面安排上二者的姿态具有明显的对称性的特点。另外,南溪县长顺坡砖石墓2号石棺和内江市白马关圣殿崖墓石棺中还出现了伏羲女娲刻有兽足的形象,然而其他地区发掘出来的石棺中并未发现此形象。

2.2 B型交尾特征

在整个川渝地区,汉墓石棺画像中具备伏羲女娲形象,并且属于B类型交尾的共有20例。具体来看,属于B1型的有7例,B2型的有12例,B3型的有1例。

2.2.1 B1型

这部分图像中,有4例都是伏羲在左、女娲在右的形象。富阳县和宜宾市墓葬石棺画像已难以辨认,新津县石厂湾崖墓石棺上呈现的是女娲在左、伏羲在右的形象。在进行该部分内容研究时,可以明显发现:伏羲和女娲手持的物品已经不再局限于过去的规、矩,还加上了一些羽人和蟾蜍的元素。其中,伏羲和女娲绘有兽足的情况有1例。

2.2.2 B2型

在B2类型中,大多数图像呈现出了伏羲在右、女娲在左的形象。并且二人手持的基本上不是规、矩,取而代之的是灵芝、排箫和巾带等物。在这12例图像中,仅有2例画像包含了规、矩之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2例图像中,是伏羲手持规、女娲手持矩的形象,和A、B1类相比较,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些图像在表达生生不息的繁衍情感时,不仅局限于交尾的形式,部分图像还借助身体其他部位的接触来进行情感的表达。比如:郫县新胜2、3号砖墓和4号石棺,成都天回山3号崖墓石棺图像,都借助伏羲和女娲脸部贴近的方式,呈现出一种明显的“接吻”式状态,进而表达子孙繁衍的情感。长宁县、合江县、四川平山县部分地区出土的画像中,还将伏羲女娲手部或者足部进行有效相连。从其特点来看,这部分的伏羲女娲大都有兽足。

2.2.3 B3类

在整个调查中,仅有重庆市璧山县蛮洞坡崖墓石棺有属于B3类型的伏羲女娲画像。具体来看:该图像是伏羲在左、女娲在右。左侧的伏羲头上戴了一顶山形冠,右手举一个圆轮。而右侧的女娲则是头顶梳了髻发,左手举一个圆轮。二者都呈现出了明显的人首蛇身的特点,并且身穿紧袖短服。因此,这也被称为“特殊式交尾”。该画像中,伏羲和女娲不再是单纯以人首蛇身的形象出现,而是在两腿微分的地方画了一条蛇,并将蛇头伸向生殖器官的部位,在伏羲和女娲尾部的位置进行相交。这种刻绘方式虽然在整体上和人首蛇身交尾的寓意并无明显差别,但是这种完全化人首人身的方式,给二者赋予了更多的人性。

2.3 C型交尾特征

此次調查总共涉及2例C类型的交尾图像,但是因为这部分的画像中,伏羲和女娲均是以单人的形象存在,所以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3 伏羲女娲交尾形象的变化历程

3.1 时空变化

从时间变化角度看:A类型图像主要出现在东汉中期和中晚期;B1类型图像主要出现在东汉中晚期,其中更有个别图像出现在汉末魏初之际;B2类型图像主要出现在东汉晚期。因此,从时间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对川渝地区伏羲女娲画像交尾的时间进行判断和分析,形成一条相对完整的脉络。

从空间变化的角度看:A类型画像主要集中在四川的东南部地区,并且呈现出了集中化分布的特点;B1类型图像主要分布在四川省东南部到中部的地区,并且和A类型画像相比较,其分散性的特征较为明显;B2类型画像则是分布在四川东南到中部的地区,中部地区相对更为集中。

3.2 形象变化

3.2.1 从位置角度看

结合本文上述内容可以发现:A类型和B1类型的画像主要呈现出伏羲在左、女娲在右的形象,仅有个别画像与此相反;而B2类型则大多呈现出伏羲在右、女娲在左的形象。

3.2.2 从肢体接触的角度来看

A类型和B1类型画像都没有出现伏羲和女娲肢体接触的现象。B2类型中超过一半以上的画像出现了或多或少的肢体接触现象,包括手部、面部、足部等部位的接触和相连。

3.2.3 从兽足的角度看

从兽足的角度看,在A类型中,伏羲和女娲绘有兽足的情况相对较少,仅仅占总数的30%。在B1类型中,绘有兽足的画像数量更是明显下降。但是在B2类型中,绘有兽足的画像数量呈现出急剧增长的态势,其数量更是占总数的50%左右。

3.2.4 从手中所持物体的角度看

在A类型中,伏羲多是左手持矩、右手托着圆轮。女娲则与之相反,右手持规、左手托着圆轮。在B1类型中,伏羲和女娲虽然都会手持规、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其他物体,如排箫等。在B2类型中,伏羲和女娲手持规、矩的形象明显减少,甚至已经缺失,取而代之的则是灵芝、排箫、巾带等。

3.2.5 从附加元素的角度看

附加元素主要指的是在整个画像中,除了伏羲和女娲两个主神形象和手持物之外的一些其他的构成元素。结合整体的调查和研究可以发现:在A类型中,附加元素相对较少,仅部分地方会有一些方位神;在B1类型中,除了A类型中的方位神之外,还出现了一些人首蛇身的小孩形象和羽人形象;B2类型画像中,附加元素的数量明显下降,仅1例画像中出现了倒置分开双腿的小人。

4 伏羲女娲人首蛇身的意义

4.1 图腾崇拜的含义

在春秋战国之前,虽然社会上流传着伏羲女娲造化万物的传说,但是并没有对其形象进行准确描述。到了春秋时代,仅部分文献中出现了对伏羲女娲形象化、具体化的描述。到了汉代,一些墓葬绘画中出现了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形象。因此,相关考古学家和学者结合一些文献和已经出土的文物等,基本上判断出汉代之前已经出现了人首蛇身的形象。在新石器时代出现这种概念之后,殷商时期又再次出现了相关概念。虽然并不能够准确判断出人首蛇身是否就是伏羲或者女娲的形象,但是其中存在的关系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从这方面看,可以基本上判定人首蛇身具备了一定图腾崇拜的含义。这不仅是当时社会人民生活的寄托,也是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在最初发展阶段,这仅单纯作为万物有灵说而存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思想认识的深化,图腾意识开始逐渐向民族英雄、时代英雄方向转变。上古时代出现的许多神话便可以有力证明该传说。虽然从整体上看,这样判定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是不可否认其中所蕴含的图腾观念。在汉代时期,图腾形象被逐渐的人格化,这便可以说明,人为意识开始逐渐参与图腾形象的创造。

4.2 转移神力的意义

综合文章上述内容可以明确,伏羲女娲人首蛇身形象的出现主要受到当时图腾崇拜的影响,但是到了汉代以后,又和丧葬文化产生了一定的联系。

对此,笔者认为:在进行图像研究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当时的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将其放置在特定的社会语言中,挖掘作品背后深层次的表达和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为此,在进行伏羲女娲人首蛇身形象和意义的活动中,必须要综合社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虑,进而去揭示其背后的特定含义。

综合专家、学者的论著之后得出结论:人首蛇身的形象是在蛇的基础之上,对其进行神化,从而变成了社会寄托的图腾物,也就是龍。所以,在进行伏羲女娲人首蛇身形象研究时,可以与龙形象放在一起研究,探究其表达出的通天神力,更加彰显了神圣性的特点。

5 伏羲女娲交尾的含义分析

从伏羲女娲交尾含义的特点看,这主要是受到了灵魂升仙的影响。在汉代文献中,书写了众多关于方仙道房中术的内容。虽然放在现代社会看,这仅仅表达一种肉体上的满足,但是蕴含了一种长生不老和飞天成仙的意义。在方仙道信仰中,一直坚信人能够飞天成仙。其中,修道成仙更是成为整个道教思想的核心内涵。和其他的修炼术相同,道教中的许多学者和思想家也围绕该主题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

从其特点看,这些房中术的研究内容,不仅仅是一种社会风俗,更是一些社会情感的表达。当时的人民借助伏羲女娲交尾的形式进行情感表达,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首先,伏羲女娲长久以来作为汉代人民心目中繁衍人类的始祖,在当时,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人民都坚信女娲能够趋利避害,保佑身体健康。其次,在汉代人民的心目中,黄帝之所以能够修炼成仙,最主要就是依赖于伏羲女娲的力量。

正是因为黄帝这个例子,进一步增加了汉代人民对于道教房中术的推崇和崇拜,并在此基础之上,将其和传说中的神仙进行有效融合。伏羲女娲作为传说中人类的始祖,受到了后人的一致推崇。一些后人将其所代表的社会意义,结合图腾的方式,进行有效表达,并借助人首蛇身形象,将自己描述为龙的传人。在社会历史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将其视为神仙,传输一种保佑的含义。在后代发展过程中,伏羲女娲形象在人们的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6 结束语

总体来看,在时代迅速发展变化中,加强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深层次理解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川渝地区伏羲女娲形象,经历了由不交尾到简单交尾再到复杂交尾的变化,这不仅彰显了一定的时代背景,同时也是雕刻家思想认识的具体体现。所以,研究这些内容能够让现代人对于传统文化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徐新.川渝地区汉代石棺画像伏羲女娲交尾类型研究[J].美与时代:中,2019(5):145-147.

[2]张海桐,崔骁.川渝汉画像石砖"伏羲女娲"图像研究[J].大舞台,2015(6):257-258.

[3]黄乐生.四川汉代画像石棺相关问题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12.

[4]张如柏,张玉玉.四川广汉古蜀国文物新发现:伏羲女娲交尾玉器[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