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宁和他的118场宣讲

2021-05-17 03:48房佳佳
方圆 2021年8期
关键词:康宁普法民法

房佳佳

4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康宁应邀参加由陕西省国防工会主办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为300名农民工现场解读《民法典》,这也是李康宁的第118场普法宣讲。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康宁讲述了一起比较常见的朋友之间互相借钱的事情。“如果朋友向你借钱,到期之后仍不归还,要是到法院起诉对方,借款还能追得回来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欠款时间超过三年就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就可以以这笔债务过了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坚决不还,法院也不能依法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李康宁向现场听众解释道。

类似这样的普法对于李康宁来说不胜枚举,大家听得感兴趣,还能学到法律知识。“这需要多年的教学经验,同时去用心琢磨。”李康宁对《方圆》记者说道。

不光有着法律人的严谨,李康宁自带幽默细胞。有时不经意的一句自嘲,却让听众捧腹大笑。有学生说他长相酷似演员黄宏,他却说自己更像憨豆先生,自带喜剧角色,可以找个机会拍片子去。随后又一本正经地说道:“他们会表演,我也会,但是我会讲民法,他们却不会。”大家一听,乐得前合后仰。

在李康宁看来,普法的话语是生活的,案例是典型的,事例是日常的,这样的宣讲才是适合普罗大众的。对于普法这件事,李康宁已经坚持了16年。而有关普法的意义,他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要做到良好的实施,必须唤起人民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做到全面的普法宣讲。

走向普法之路

2005年10月的一天,李康宁突然接到中央电视台编导的来电,邀请他参加《法律讲堂》栏目的试镜。“当时接到电话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很意外的,这是我不曾涉猎的事情,何不尝试一下呢。”回忆当时的情景他说道。经过一轮试镜之后,李康宁被选中,成为《法律讲堂》栏目的主讲人,同时也是该栏目在西北五省区遴选的第一位主讲人。

让李康宁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以“信息消费黑幕大揭幕”为主题的一次节目录制,其中包括了婚介陷阱、职场陷阱、购房陷阱等7个专题,涉及许多其他法域的法律法规。身为民商法法学教授,李康宁需要先收集相关案例进行自我消化,然后再将这些内容变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授。那时正值春节,李康宁也没有休息,每天十几个小时盯着电脑,搜寻和筛选大量的资料,逐字编辑成文。有时候来感觉了一写就是一个通宵。为了达到最佳的宣讲效果,他不断和节目编导沟通,反复推敲打磨课程。直到临行赴京前,李康宁才最终定稿。

谈起第一次录制节目的情景,李康宁倍感压力。“我觉得自己像个木偶人,思想几乎停滞。好在有中场休息,我得到了片刻缓解。录制第二期的时候,紧张感减轻了不少。虽然仍显得拘谨,但比第一期好了许多”。慢慢地,李康宁基本适应了演播室的环境和氛围,开始脱稿讲授。

2020年12月7日,李康寧被评为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同时被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06年3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播出后,李康宁火了,就连街道社区也请他来普法。他的课堂氛围活泼,许多难懂的法律问题都能被他讲得十分接地气,这是因为他不仅拥有专业的知识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而且很能抓住听众的“痛点”。

例如在讲解有关胎儿财产利益保护的时候,李康宁说:“一个孕妇的丈夫突发车祸去世,那么她丈夫的遗产怎么继承呢?首先妻子是肯定有继承权的,那腹中的胎儿呢?严格来说胎儿还不是个独立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法律上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给胎儿虚拟一个人格,把胎儿当作有独立人格的人对待,这样胎儿就可以享有继承权了,这就是通过立法技术手段加强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在李康宁看来,课堂上那一套法言法语在社会讲座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普法不是学术讨论,校园里听课的都是接受过系统化知识学习的法科学生,而普法讲座的对象绝大部分是没有法学基础知识的普通人。如何合理地转换话语系统,让普通人能够听懂,并且乐意听上两三个小时,他认为这是关键。而宣讲不是一股脑地抛出知识点,还需要穿插一些生动翔实的案例,一旦听众觉得听起来有意思,才会主动去分析理解。因此,李康宁十分注重案例和问题的设计。

有一次李康宁讲到一个涉嫌侵犯隐私的案子。案件很常见,就是电脑坏了拿去修理的事情。师傅打开电脑进行修理,无意中看到了你的照片和个人私密信息。

李康宁在讲课。(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这算侵权吗?肯定不算!因为你让师傅修电脑,就相当于对他让渡了这些隐私权,他要检查你电脑的问题,就有权打开,当然能够看到。但是,这种让渡是暂时的,有边界的。如果师傅没经过你同意,偷偷把照片拷贝下来,甚至还传到网上,那这就是妥妥地侵权了。”这样一讲,大家一下子就都明白了。

听众们对李康宁的讲课印象深刻:“李老师的讲课方式很特别,一支粉笔一杯水,他便可以滔滔不绝地讲完一堂课。再加上他极富磁性的声音和抑扬顿挫的普通话,枯燥晦涩的民法专业概念顿时就鲜活起来。”“还记得大学的时候最爱上的课就是民法学,李老师有时候讲累了还会给我们唱上几句陕北民歌。”“李老师就是我们学院的明星教授,结课那天我还找他在民法书上签了字呢。”

李康宁不仅完成了400余场《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系列民法讲座,还为多所高校开设了“大学生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在普法的道路上,李康宁从来没有停下脚步。

完成118场《民法典》宣讲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不少法律从业者都加入到宣传民法典的队伍中,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也是李康宁最为关注的。作为西北政法大学《民法典》宣讲团的主要宣讲专家,《民法典》正式颁布后,他比往常更加忙碌——他被邀请到两会专题直播出镜点评,接受电视台专访,还同步进行线上和线下的宣讲。

迄今为止,李康宁已完成118场《民法典》的宣讲。他以《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阐释》为宣讲主题,讲解《民法典》中的重点问题和制度创新。他还从民法典各编的主要民事权利体系、互联网及生物技术方面、风险治理和其他管理措施等方面,介绍现代社会面临的新挑战和《民法典》的应对。

“民法是私法,针对的就是私人、私事、私权利。《民法典》有1260个条文,体量庞大,要讲全面、讲出彩,极不容易。”李康宁认为,将体量如此庞大的《民法典》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不能只是照本宣科,要根据不同受众对象,有重点地进行解读。

比如对于普通社会成员,要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民法典》与自己生活的密切相关,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民事权利,这些权利如何行使以及权利受侵害后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等。

在谈到针对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时,李康宁提到了索赔权。他说:“民法典明确赋予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的索赔权,也就是说,婚姻中,一方因为欺诈、胁迫结婚的,或者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出轨导致的离婚,另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这是一大亮点,因为当婚姻被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无过错方的利益很可能会受到损害,甚至他们的子女利益也会连带受损。那么新规的出台就能够很好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民法典》颁布以后大半年时间里,李康宁几乎每天都有讲座,每场差不多3个小时,没有中场休息,一气讲完。讲台上的李康宁经常被身后发热的电子屏烤得挥汗如雨,他一边擦汗,一边幽默地说:“大家享受空调冷风,而我如背负火炉,这教授也不好当啊。”有时候宣讲的地方比较偏远,交通不便,光是路上就耗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讲完之后还得赶紧前往下一个地方。

有次李康宁在一场宣讲前偶感风寒,头痛发烧,但他仍然坚持讲完了整场。考虑到之后还有几场宣讲,他当天立马增加了服药量,想要在讲课时撑住。“虽然普法讲课很辛苦,奔波劳累,甘苦自知,但我觉得一切都值得。”

2020年12月7日,李康宁被评为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同时被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这份荣誉,也让他更加坚定去坚持做好普法宣讲。

让法律更好地为民服务

这些年,李康宁一边讲法普法,一边做学术研究。目前他正主持着《中国民法立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的课题,致力于研究我国民法的立法技术。

早在2010年到2012年,李康宁就先后发表过《民事法律立法语言失范问题检讨》《论民法的逻辑表达》等系列论文,指出了民法在立法语言和逻辑表达上的许多问题和解决途径。

《民法典》颁布伊始,李康宁还发表了《通过民法典夯实保障绿色发展的制度根基》文章,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原则制度化的立法技术表达也进行了一番剖析。他提到《民法典》“绿色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当代民法对传统民法的创新性突破,但在具体制度安排中仍有不足,必须对现有制度进行绿色化改造,增补缺失的制度规范,才能充分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法治理念,夯实民法典保障绿色发展的制度根基。

“虽然现在《民法典》已经颁布实施,但是作为学者我们要继续进行研究,我希望能尽快将一些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寄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希望他们能够听到我们的声音,进一步完善立法,提高立法技术水平。”对李康宁来说,这也是他作为法学研究者必须要做的事情。

传承民法精神

民法典凝聚着几代民法学家的心血和期待,回忆起《民法典》表决通过的那一刻,李康宁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他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很多前辈法学家终其一生都在期待中国有一部民法典。这也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导师——寇志新先生。寇先生是民法学家,一位为民法典奋斗一生的人,他的思想影响了一大批法学生,也是把李康宁真正领进民法之门的人。

李康宁回忆道,关于寇先生,当年西北政法大学流传着一句话:“他便是民法,民法便是他”。后來,李康宁考入寇先生门下,成了他的研究生。

“认识寇老先生的时候,他已步入花甲之年,却仍保持着二十岁的精神气儿,讲起课来侃侃而谈,眉飞色舞。寇老先生十分爱才惜才,把学生都当孩子看待,每当我们去家里做客,他和师母都会给我们摆上好吃的,我们就聆听他纵论民法,偶尔也给我们讲他和师母在北大上学时的趣事,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他一生都坚守在民商法学教学科研上,他创立的民法法理逻辑结构理论在民法学界独树一帜。如今他的很多观点都写进民商法学的教材里。除了学术上的成就,他对民法的痴迷、执着和刚正不阿的品质更是影响了我的人生。如今我也是一名老师,我想把从寇老先生身上学到的知识和他一生所弘扬的民法精神传承下去。”

除了寇先生之外,对李康宁影响颇大的还有西北政法大学韩松教授。作为寇先生的得意弟子、西北政法大学唯一的长江学者,韩松教授担任《法律科学》主编长达二十余年,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学术编辑工作,著述颇丰。

李康宁说:“每次有问题想请教韩松老师,找到他都特别容易,他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家里做研究。遇到专业方面的问题,韩松老师还会和我一起探讨,让我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

正是受到两位老师的影响,李康宁始终想着要把两位老师的精神和品质传递给更多年轻人。2020年他应邀为新入职青年教师做“青年教师的自我培育与成长”讲座,他写下了一段寄语:

三尺讲台一寸心,半支粉笔身微尘。

开言未必儒道释,握管常念天地人。

治学不吝勤犹苦,为师当怀德与忱。

满园桃李芬芳日,堪慰平生醉黉门。

受到李康宁的鼓励,许多青年教师从校园走出来,参与到社会普法活动中。

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肇始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谈及接下来的普法宣讲安排,李康宁笑着说道:“如果有需要我去宣讲《民法典》的地方,我就去,但我还是希望能把更多的机会留给年轻教师,让他们可以快速成长,我也建议高校能给予积极普法的教师表彰奖励,鼓励他们参与到社会普法活动过程中”。

“老夫自知桑榆晚,不须扬鞭自奋蹄。”这是李康宁最常说的一句话。身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李康宁深知职业神圣、使命光荣。“作为一名民法教师,我们一定要以己所长,继续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一分力量。”李康宁坚定地说。

猜你喜欢
康宁普法民法
人以修身为本 年年月月康宁
刘康宁
《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评释
论习惯作为民法法源——对《民法总则》第10条的反思
民法总则立法的若干问题
康宁SMF-28?ULL光纤
康宁SMF-28®ULL光纤
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