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在安全、有序地加快推進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截至3月27日24时,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一亿剂次。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简称“《指南》”),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指南》指出,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充分评估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和被感染风险的前提下,已经为一些有接种意愿,而且身体基础状况比较好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和慢性病患者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
由于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18岁以下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所以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指南》中规定:首剂接种之后,接种第2剂间隔要求大于等于3周以上,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疫苗后8周内完成第2剂接种。专家表示,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种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两剂次的接种。如果未能按照程序完成接种,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指南》指出,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国家卫健委4月1日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问答(2021年3月31日更新)》指出,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包括HPV疫苗)的接种建议间隔两周以上;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