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涵
早在十八世纪,亚当·斯密就观察到不同于“情感充沛、富有生气” 的法国人和意大利人,英国人很少当众哭泣。达尔文在一八七二年写道:“除非悲痛至极,英国男人从来不哭;而在欧洲大陆的一些地区,男人们能随时随地、毫无顾忌地流泪。”“ 二战”期间,英国民众在面对纳粹轰炸时所展现出的“闪电战精神”(TheBlitz Spirit),是他们斯多葛式性格的绝佳体现。这种在炸弹落下时照常煮茶、在图书馆废墟上专心阅读的从容不迫和冷静乐观,成为英国人坚忍形象的生动诠释。在众多提振士气的“二战”英国宣传品中,一张印有“保持冷静、继续前进”的海报在二000年后迅速走红,成为代表英国精神的视觉标志和文化符号。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英国人坚忍克制、不苟言笑的斯多葛形象是如何形成的?英国人情感特征的变迁蕴含了哪些历史和文化内涵?长期以来,历史学家对诸如此类的问题鲜有关注,他们视情感为理性的对立物,拒绝将其纳入史学的研究范围。近年来,情感史研究异军突起,哭泣作为表达和宣泄情感的常见方式,也引起了史学家的兴趣。菲利普·卡特和伯纳德·卡普从性别、宗教和阶层等角度考察了近代早期英国人对哭泣的态度;亚历克·赖里分析了十六至十七世纪英国新教徒的眼泪和他们的情感世界;朱莉·埃利森探讨了十八世纪英美两国哭泣文化的政治意涵。二0一六年,伦敦玛丽王后大学情感史研究中心主任托马斯·迪克森出版《哭泣的不列颠尼亚:一个泪水中的国家肖像》,全面考察了从中世纪晚期到当代英国哭泣文化的兴衰,着重探究了“不哭”如何一步步成为英国的国民性格,为我们反思上述问题提供了独特的思路。
与近现代英国人冷漠克制的个性相比,中世纪英国人可谓情感丰富、泪腺发达,这一点与赫伊津哈笔下“情绪不受约束、既容易泛滥又容易点燃”的西欧人别无二致。在中世纪,基督教渗透进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哭泣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眼泪被视为虔敬的标志而受到教会的认可。教士们在弥撒仪式上热泪盈眶,在私下祷告时恸哭流涕。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和亚西西的圣方济各都因虔诚的泪水而受人敬仰。圣方济各为耶稣的殉难而哭瞎双眼,相传他在临终前也不忘感谢一直陪伴他传道的驴,驴也为此流下了眼泪。在中世纪的观念中,哭泣不仅是自发的情感表达,还是一种“习得”的能力。宗教文学、绘画和雕塑中随处可见哭泣的人物和催人泪下的场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怀抱耶稣尸体悲痛落泪的圣母玛利亚,都是信徒理解眼泪内涵和学习如何哭泣的重要途径。《圣经》中无处不在的哭泣情节也为人们提供了模仿和共情的对象,其中最具戏剧性的泪水,来自抹大拉的玛利亚和耶稣本人:玛利亚在耶稣墓前的滂沱泪雨,召唤来了天使并使她目睹了耶稣的复活;耶稣怜悯拉撒路,为他的死悲伤,当众洒泪。人们相信眼泪可以荡涤灵魂,在葬礼上哀号痛哭可以缩短灵魂在炼狱中经受考验的时间。正因为泪水被赋予了如此重要的意义,中世纪英国人的哭泣往往是公开的,伴随着夸张和戏剧化的肢体行为;相比私下的低声抽泣,在众人面前恸哭不仅展示了自己虔诚善良的品质和悔改的决心,还是一种为实现特定目的所做的善功。
但这种公开、功利的哭泣随着宗教改革的到来而遭到否定。迪克森将宗教改革视为塑造近现代英国人斯多葛性格的第一个里程碑事件。新教徒反对在公共场合宣泄情感。呼天抢地、号啕大哭既不体面又原始野蛮;它和苦修、圣物崇拜、买卖赎罪券一样,是腐败的天主教会编造的迷信。新教徒认为,得救与否完全在于个人的信仰和上帝的挑选,哭泣洗刷不了灵魂,也带不来天使和拯救。公开落泪和在葬礼上哭号是渎神的、无意义的,它反映出哭者对上帝的力量和公正缺少信心,企图用眼泪改变上帝的意志。加尔文指出:“罪人应该关注上帝的恩典而非自己的眼泪。”新教徒视泪水为上帝做工和恩典的标记,但否认哭泣具有任何救赎功能。宗教改革并未禁止眼泪,但它重新规定了哭泣的动机、对象和方式。泪水依然在新教徒的眼眶中打转,但它不再是面对逝者时的滂沱泪雨,或为祈求拯救所行的善功,而是对个人罪行的私下反省和哀伤。哭泣并不需要被人看见。在这种新的宗教观念的影响下,英语“能看见”(seely) 一词逐渐演变为“愚蠢”(silly)。类似的,因抹大拉的玛利亚而得名的词语“抹达林”(maudlin) 也渐趋贬义,在近代变成了“情感脆弱、多愁善感和哭天抹泪”的代名词。
尽管宗教改革让英国人认识到上帝并不欣赏滂沱的泪雨,但哭泣依旧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内心炽热的清教徒经常像中世纪的天主教徒一样以泪洗面,克伦威尔、约翰·班扬、贵格会领袖乔治·福克斯都是这种爱哭的典型。英国的哭泣文化非但没有衰落,反而在十八世纪隨着循道宗的发展、情感主义的兴起和感伤文学的流行而再度繁荣,使流泪成为十八世纪英国的一种独特的时尚。
兴起于十八世纪三十年代的循道宗,是对彼时毫无生机、死气沉沉的英国国教会的回应。它继承了清教主义中的福音思想,尤其重视信仰生活中的情感体验和表达。循道宗信徒用泪水表达悔罪之心和得救的感激之情,眼泪既是他们情感的自然流露,也是某种强制性的情感表达。他们被牧师告诫,泪水是虔诚和得救的标志,干涸的双眼则是下地狱的征兆。以乔治·怀特腓德为代表的循道宗牧师们善用感情充沛的讲道强化这一观念,甚至他们自己在讲道时也经常落泪。“他没有哪一场讲道不泪流满面,”怀特腓德的一位听众写道,“他经常泣不成声,有那么几秒我怀疑他无法从自己的哭号中恢复过来。”卫斯理的讲道同样催人泪下,一位听众发现“所有人都在哭,有的是因为喜悦,有的是因为自己的罪”。随着循道宗信徒的增长和福音运动的发展,哭泣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在世俗领域,哭泣文化的兴起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英国哲学家论证了人类情感的道德功能及其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洛克指出,人类的一切观念和意识源自包括情感在内的感官经验。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和弗朗西斯·哈奇森认为人类具有与人为善的天性,面对不幸之人油然而生的怜悯乃是一种胜过理性思考的道德情感,能够带给人以美和愉悦的感受。休谟和斯密证明同情心不仅是人际交往的纽带,而且是构成一切正义和美德的基础。因此,拥有丰富、敏锐和怜悯的情感被视为美德。作为表达悲伤、怜悯和感激之情的常见方式,哭泣成为善良品质的体现。正如詹姆斯· 福代斯所言,“ 同情的叹息和温柔的泪水”是文雅之士的标志。“文雅”是流行于十八世纪英国上流社会和中间阶层的关于个人修养和社会交往的基本原则。文雅的哭泣应是安静的动容,而非当众哭号。随着文雅在十八世纪中后期逐渐蜕变成一种徒有其表、虚情假意的装饰,真挚的情感和善良的眼泪日益成为道德家和文学家们赞美和刻画的对象。
在这一背景下,感伤主义文学应运而生,它侧重刻画人物的内心情感,强调道德的改进和与人为善的社交原则。感伤文学的主人公无一例外是善良博爱、多愁善感、哭哭啼啼的道德楷模。劳伦斯·斯特恩在一七六二年出版的《感伤旅行》是英国感伤小说的开山之作。当主人公约里克神父看望被心上人抛弃以至精神失常的玛利亚时,斯特恩如此写道:“玛利亚任由我用手帕擦去她不断落下的泪珠,我擦了她的眼泪就忙着用手帕擦自己的,然后去擦她的,再擦自己的,再擦她的。就在我擦着眼泪的时候,我感到内心生出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感。”感伤小说的另一代表是苏格兰作家亨利·麦肯齐在一七七一年发表的《有情人》。麦肯齐在该书中设置了多达四十七处哭泣的情节,主人公哈雷向他遇见的每一位不幸之人都给予无私的帮助和怜悯的泪水,就连骗子、妓女和罪犯也不例外。哈雷阅尽世间的不公,在病榻上哀叹“这个世界自私、势利、愚蠢”。作者在结尾以旁白的口吻说道,哈雷的经历“会让你厌恶这个世界,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有种温柔的气息使我无法厌恶任何事情;对于这个世界,我同情它的每一个人”。哈雷的同情心化作温柔的气息和怜悯的泪滴,浸润读者的心田,令英国人为之动容。
随着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英国的哭泣文化盛极而衰。迪克森认为法国革命是继宗教改革后塑造近现代英国人斯多葛性格的第二个里程碑事件,极大地改变了英国人对哭泣的态度。在攻陷巴士底狱后的最初几年,英国各界都为法国大革命流下了眼泪。革命的同情者面对摧枯拉朽的革命进程而热泪盈眶,保守派则为法国国王和贵族的失势呜咽擦泪。但是,随着一七九三年路易十六被处决和雅各宾派掌权,英国社会对革命的观感彻底改变。越来越多的英国人将肆意泛滥的同情和眼泪视为源自法国的、幼稚的、可能引发政治动荡的有害情感,而法国革命及其恐怖统治正是这种不受束缚的激情所导致的结果。曾令读者动容的约里克神父和哈雷们, 如今让人警惕。当他们为乞丐、妓女、罪犯落泪时,他们的情感与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别无二致;后者将同情置于美德之首,凌驾于理性、传统和秩序之上。罗伯斯庇尔曾动情地说,美德在本质上是“自然激情”,“它因同情而生,是温柔的、无法抗拒的、主宰一切的激情,是对暴政深切的恐惧和对受压迫之人发自肺腑的怜悯”。对“自然激情”的狂热推崇,不但使情感和同情成为一切价值判断和政治行动的基础,还能激发人们对压迫者刻骨铭心的仇恨,因此成为一种具有颠覆性的力量。迪克森写道:“曾经流淌在感伤文学中的泪河,如今变成了从法国革命中流出的血河。”革命的腥风血雨使海峡对岸的英国人开始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哭泣、同情和一切直抒胸臆的激情,并将眼泪视为激进派的标识。当激进的辉格党议员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在议会上落泪后,伦敦报刊讥讽道:“这种哭泣的时尚是从法国进口的,在革命中展示了无与伦比的舞台效果。”反对哭泣,此时不仅是英国人面对法国这一政治敌国和文化他者的自然选择,更反映了英国人对激情和任何受激情支配的、空洞抽象的理念的否定。
英国在十九世纪中后期成为殖民地遍布全球的“日不落帝国”,泪不轻弹最终成为英国国民形象的核心特征。迪克森指出,维多利亚时期的“宗教、军事和科学力量将不哭的英国人和下等人区别开来”。俯视一切的霸主心态,使英国人将不哭视为理性、文明和男子气概的标志,流泪则是未开化和软弱可欺的象征。高傲冷漠、压抑情感的面孔既符合英国作为世界性帝国应有的尊严,也成为统治殖民地人民的工具。一八五六年,印度总督胁迫奥德土邦的王公退位。当王公将象征权力的头巾交给东印度公司官员乌特勒姆时,王公悲痛欲绝、泣不成声。这一举动令乌特勒姆感到痛苦无措,殖民地作家约翰·凯写道:“在这种夸张的无助之中,有一种极具东方特色的东西。在乌特勒姆的所有差事中,没有什么比这位王公毫无男子气概的垮掉更让他难受。严厉地对待一个如此懦弱的人,无异于殴打一位妇女或瘸子。”好哭的印度人成为形塑英国国民性格的“他者”。在英国统治下的爱尔兰也因信仰天主教而保留了中世纪的哭丧文化,成为凸显不列颠人坚忍性格的陪衬。这些“他者”加深了英国社会对眼泪的负面印象,使英国人自觉地将哭泣视为“非不列颠的”标志。
从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学会不哭”成为英国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儿童教育的一部分。这些将来要为帝国效力的孩子们从小就被教导应“坚强隐忍,掌控自我,做情绪的主人”,甚至在遭受体罚时,他们也牢记“饮泣吞声是一种尊严”,因为这尊严不仅属于他们个人,未来还属于英国。这些孩子中有不少人后来参加了“一战”, 其中有作家王尔德的儿子西里尔。他在战壕里写信给自己的兄弟:“ 成为一个男人, 是我的头等大事。我不应该为一个颓废的艺术家、柔弱的唯美主义者和屈辱的堕落之人( 指其父) 哭泣。除了为国王和国家的尊严战死沙场,我别无它求。”英国人这种混合着强烈的爱国精神、民族荣誉和个人尊严的坚忍性格,在“二战”时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一九四五年,駐守文莱的英军上尉威廉·马丁被日军俘虏。在战俘营里,马丁因帮助另一位英国战俘而遭到日军的毒打和羞辱。日本兵要求马丁痛哭求饶,后者誓死不从, 随即再次遭到殴打。事后一名日本兵问马丁是否落泪,马丁回答:“没有英国人会哭。”
但哭泣文化的复兴早已有目共睹,它始于“二战”结束,一直延续至今。从运动员到明星、从政治家到皇室成员,他们呜咽擦泪的形象不时见诸报端;文学和影视作品中满是催人泪下的情节。英国似乎又回到了感伤主义盛行的十八世纪。迪克森用英国人的泪滴串联起从中世纪晚期到当代的英国政治、宗教、社会和文化史,为我们探究七个世纪里英国的政治和社会局势、宗教和道德观念的变迁,及其与社会情感间的互动提供了崭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