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分析

2021-05-10 00:38张娴
科学与财富 2021年35期
关键词:国外经验

摘  要: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垃圾分类的情况,发现发达国家普遍实行垃圾按量收费制度,居民及各单位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一系列服务,通过采用从量制的收费方式,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而中国对垃圾分类重视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并将监管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增强对农户行为的约束。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国外经验

一、引言

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农村的实际来看,环境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特别是伴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日益富裕,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增多、成分越来越复杂。原有的瓜果蔬菜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许多之前不常见的垃圾,其中包括电池、塑料产品、人工化学合成的材料等多种垃圾,而且这些垃圾很难被微生物分解,会在土地水源中上百年而不被分解,这严重污染了农村的土地和水源,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生活垃圾产量与日俱增,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平均产生量为0.79kg/(人*d),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受范围,不仅污染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还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是现阶段农村环境最主要的污染源。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在不断增多,而且多样化、复杂化,越来越多的垃圾不能凭借自然能力分解。传统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是以烂菜叶,稻草杆,瓜果剩余等可降解的成分为主,农民采用沤肥的方式基本能够将生活垃圾处理掉,还可实现再利用。而现在农村生活垃圾中食品包装袋、快餐盒、塑料产品和电池等不可降解的成分越来越多,传统沤肥方式已经很难发挥作用。大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以直接焚烧和填埋为主,这种简单的垃圾处理方式不但难以缓解农村生活垃圾剧增带来的垃圾处理压力,而且对大气、土壤、水源等造成了严重污染,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活环境、生产运作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外垃圾回收处理现状

发达国家与地区垃圾分类收集具有以下特点:确定“以减量化为首要目的、以资源化为实现途径”的垃圾分类策略;建立与垃圾管理总目标相配套的分类收集管理目标;形成完整的垃圾处理和资源化产业链;健全的资源回收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执法;重视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環保宣传系统全面。

发达国家普遍实行垃圾按量收费制度,它是从“污染者付费原则”基础上发展而来,居民及各单位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一系列服务,应承担一定的费用。按照计价方式不同大致分为:定额制和从量制,目前发达国家的征收方式不尽相同,但不部分国家都是采用的从量制的收费方式。

日本的垃圾分为可燃、不可燃、资源垃圾三大类,其中资源细分到10种以上。不同的垃圾有不同的丢弃时间。居民如果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不按规定时间将规定的垃圾种类投到指定的地点,将会面临巨额罚款的惩罚。日本极其重视对居民进行系统详尽的循环经济知识的教育,为得到民众的理解和合作,每个月都要进行广泛的普及教育活动而巴西垃圾回收利用率在发展中国家名列前茅。巴西垃圾处理模式中最有特色的就是将城市拾荒者组织起来,成立拾荒者合作社。巴西大城市失业问题严重,很多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人没有工作,靠拾荒为生。当地政府免费提供场地,非政府组织赞助设备,企业提供垃圾分类培训,帮助拾荒者组织合作社。

三、国内垃圾回收处理现状与进一步思考

(一)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的垃圾生产大国,而且有研究表明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和排放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城镇。据估计,中国农村家庭中每人平均每天生产约0.8千克生活垃圾,以2016年底全国5.89亿农村人口计算,中国每年约生产1.72亿吨农村生活垃圾。与此同时,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仍十分落后,仅有约26.8%的行政村设有垃圾收集站所。约1/3的生活垃圾仍采取随意堆放等方式进行处理,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村地区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仅有21.8万个,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37%。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模式:集中处理模式和源头分散化处理模式。集中处理模式即“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村收集”指各村安排保洁员进行街道的清扫并将公共区域的垃圾和各垃圾投放点的垃圾进行集中,再转运至村庄的垃圾收集点;“镇中转”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将各村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进行收集和转运,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县处理”指由县政府安排将各镇清运至垃圾处理场的垃圾统一作无害化集中处理。

源头分散化处理模式即经过源头垃圾分类将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即由村庄首先对垃圾进行分类,对于有机物类可进行还田堆肥处理;对于可进一步回收的纸等收集后售卖至回收处;对于药品、电池等可能存在毒害物质的垃圾则单独收集后送往毒害垃圾收集点;其他瓦片、砖头等无机物垃圾则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站所进行填埋处理。

(二)进一步思考

我国政府需要加快农村垃圾分类相关法律建设,根据城市垃圾分类法规的经验并结合农村实际,撰写总纲,再由各级政府根据各地实际,建立相关细化的制度,既要有激励嘉奖村民进行正确垃圾分类的行为,也要有对不愿意进行垃圾分类村民的相关惩罚机制,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双管齐下,才能督促村民将垃圾分类落到实处,做到人人进行垃圾分类,而不至于产生因一人不正确进行垃圾分类而使所有人的努力都无效,出现“劣币驱除良币”的局面。要避免这些,就需要政府将监管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增强对农户行为的约束。

参考文献:

[1]刘梅.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2(10):98-101.

[2] 张英民,尚晓博,李开明,张朝升,张可方,荣宏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与管理对策[J].生态环境学报,2011,20(02):389-396.

[3]王悦. 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

[4]黄静.新疆玛纳斯县棉花生产成本收益分析——基于农户调研数据[J].绿色财会,2018(06):32-37.

作者简介:张娴(1999-),女,湖南邵阳人,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政策与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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