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振
最近读了《第四消费时代》一书。印象最深的是,作者谈到了人们在消费观念中对幸福观念的重新领悟与全方位更新,提出“共享”与“共费”将是人们感觉幸福的“最大元素”和“最可靠的依傍”的趋势预测。
所谓“共享”,就是与人分享或共同享受的意思。例如时下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共享汽车,采取的就是共享模式。一物多人共用,共同利用、租借而非占有、拥有,这样可以节省资源,提高环境的保护。而个人通过“共享”方式,又可以节省支出,减少空间占用,削减多余物资,达到追求简约方便生活方式的目的,让人们的幸福面不断拓宽。
所谓“共费”,就是通过消费来建立更互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第四消费社会”中,人们对价值的判断和幸福观念的理解,不再拘泥于单纯通过物质获得或消费满足来获取,而是通过消费时,评判人与人的关系能否得以稳定牢固建立来获得。例如,微信朋友圈里的朋友越来越多,许多陌生的人纷纷被添加在通讯录中,大家都在期望建立一个稳定的关系圈,获得被认可,渴望被了解,找到共同的价值观或契合点,从而获得更广泛的人脉关系和资源,帮助自己的“幸福半径”不断扩大。微信就是一个“共费”的平台,最终得到实惠、带来幸福体验的是我们每一个用微信的人。
不过,我觉得要想幸福生活长期保持下去,幸福的观念里仅有“共享”与“共费”的意识还不够,还必须有“利他”的意识和“物质上求简求窄、精神上求奢求宽”的“四求”意识,并付诸具体行动。
所谓“利他”意识,就是利人的意识。无论在工作、生活或消费中,要多做利人的事,不能做“损人利己”的事。如果人人愿意“利人”,并长期付诸行动,所带来的好处是人人受益。要尽可能在“物質上求简求窄、精神上求奢求宽”,物质世界无穷无尽,能够让人的幸福感变得绵长而真切,并非靠物质的大量囤积和无限占有,而是靠精神上的富庶来支撑和延续。所以,幸福观念的转变重在心态的转变、精神的转变。如此,幸福的人生才不会提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