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广州)铁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290)
控制中心建筑占地面积约6×104m2,最高建筑的建筑高度为104.90m,消防建筑高度为99.9m,地上23 层(主楼)、地下3 层。建筑总体积超过5×104m3。总建筑含有主楼(23 层)、群楼(11 层)、裙楼(4 层)及公安楼(5 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地下3 层为汽车库及设备房,地上部分为办公室、控制调度大厅、餐厅及其配套用房。
车辆段综合楼18 层,最高建筑高度77.85m,地上17 层,地下1 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办公楼、餐厅、宿舍及其配套用房。控制中心和车辆段综合楼均为地铁建筑配套建筑,和普通的民用建筑有共同之处也有地铁特有之处。
控制中心生活给水泵房设置在地下三层,设3 组加压泵组及相应的不锈钢组装水箱。供水方式为分区加压供水,分为高中低3 区,各分区设置独立加压泵组,3 套泵组共用一个生活水箱。
综合楼生活给水泵房设置在地下一层,设1 组加压泵组及不锈钢组装水箱。供水方式为分区加压供水,减压分区,为高中低3 区,各分区共用加压泵组及生活水箱。生活加压供水系统采用水箱+变频泵方式+隔膜式气压罐加压供水(一组水泵分区供水)。各楼层给水横出支管的压力应不大于0.20MPa,楼层设支管减压阀减压供水,减压阀后压力不大于0.20MPa;但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具体如表1、表2所示。
表1 控制中心生活给水竖向分区
表2 综合楼生活给水竖向分区
综合楼设有全天集中热水系统,热水供应部位主要为17、18 层宿舍卫生间,采用太阳能加热泵系统,水泵位于天面水箱间内,太阳能集热系统及空气源热泵位于综合楼天面,热水给水形式采用上给下行。
在生活给水系统中,冷热水的供水方式及给水系统分区与普通民用建筑一致,仅各个供水细节设置不同。另外,为响应国家节能节水号召,控制中心设置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绿化用水采用回用水;车辆段基地设有废水系统的水处理装置加中水回用系统,综合楼综合楼地下一层汽车库冲洗用水采用中水。其他建筑常见的均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控制中心及车辆段综合楼均为污废合流制,餐厨废水经隔油池或者隔油装置处理后单独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由于地铁的特殊性,在控制中心或者车辆段综合楼处会设置集中的票务中心,票卡清洗消毒房间及车票清洁室进行票卡的清洗及消毒工作[1]。票务配套用房内首先对票卡进行冲洗及整理,其中需要接入水源设置冲洗设备,为节约水资源,后续仍需对冲洗用水进行循环处理。该类房间需考虑设置给水及排水设施,另外其废水由于含有少量毒性,排水管应独立设置,与其它污废水管宜分开布置,这是地铁特有的功能房间要求,与普通民建不同之处,在设计及施工时需要特别注意。其他的污废水系统符合普通民建的要求。
车辆段综合楼由于部分房间功能为普通办公用房,但是内部有独有的设备,故一般会在设有中央空调的情况下另外增设独立空调,故要配合相应的设备预留空调排水系统。
雨水均为雨污分流制,与其他并无不用之处,仅设计重现期按照重要建筑采用较高的重现期设计。
控制中心及车辆段综合楼均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独立泵组及稳压系统[2]。均为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120m,保护半径≤150m,消火栓距建筑外墙≥5 米,距路边≤2m。并在消防扑救面一侧布置的室外消火栓数量≥2 个。
一般民用建筑仅为1 路给水水源,车辆段为2 路给水水源,市政最低供水水压为0.28MPa,2 路水源且供水压力很高本可满足常高压供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本采用市政直接供水即可。但是由于该工程的车辆段综合楼和基地总用一套室外消火栓系统,整个基地占地面积约20×104m2,周长约3km,另外需要高架跨越隧道,即使市政供水水压较高也无法满足最不利情况下的室外消火栓给水供水压力,所以设置独立的泵房及消防水池。
一般民建在有2 路水源的情况下,水量及水压可以满足相应要求,一般无特殊地形或者体量不大时直接市政直供即可。市政直供既可以减少设备房间面积,又能节省投资造价。
控制中心按照建筑为一个整体,考虑合用室内消火栓系统,为带有高位水箱的临时高压系统[3]。消火栓系统设置减压阀组分区,分为高中低3 区,减压阀组设置在消防水泵房及11 楼水井。中低区供水方式为上给下行式,高区为上行下给式。整个消火栓系统设一套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向整个管网供水,水泵接合器15~45m 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
车辆段综合楼按照一个车辆段基地考虑室内消火栓系统,为带有高位水箱的临时高压系统。消火栓系统设置减压阀组分区,分为高低2 区,减压阀组设置在消防水泵房。高区供水方式为上行下给式,低区为消防泵房内设置减压阀后供水,与控制中心分区及设置略有不同,其系统分区布置如表3、表4所示。整个消火栓系统设一套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向整个管网供水,水泵接合器15~45m 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
控制中心和车辆段综合楼均为一类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与普通民建一致。
除了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电气用房、档案库房等)外,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控制中心喷淋系统为湿式喷淋系统和预作用喷淋系统[4]。由于控制及调度区域不允许有水管经过大厅及设备,工作区域及设备区域不允许有误喷,故该处区域设置预作用喷淋系统,其他区域设置湿式喷淋系统。其他无人区域的电气用房、设备用房及档案库房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控制中心及车辆段综合楼地下部分车库层均按照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喷水强度8L/min·m2,作用面积160m2,设计流量30L/s,火灾延续时间1.0h。控制中心及车辆段综合楼地上部分均按照中危险级Ⅰ级设计,喷水强度6L/min·m2,作用面积160m2,设计流量25L/s,火灾延续时间1.0h,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计
根据规范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控制中心由于餐厅建筑面积超过1000m2,另增设专业厨房自动灭火系统。
控制中心喷淋系统分区为高中2 区,低区减压分区阀组设置在消防泵房内,在高层另设立湿式报警阀间作为高区喷淋报警阀设置房间。车辆段综合楼喷淋系统分区为高中2 区,低区减压分区阀组设置在消防泵房内,故高低区报警阀组全部设置在消防泵房内。
控制中心由于主楼作为办公用房,附楼作为地铁各个线路的设备用房、电源室、档案房及配套的部分办公用房,电气用房和设备用房占用绝大部分房间布置,故出现楼层内仅空调机房和走廊布置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其他设备房全部设置为气体灭火系统,形成了气体灭火系统占据自动灭火系统的主导地位,而湿式喷淋系统仅为次要地位[5]。
车辆段综合楼在设计时与其他的民用建筑也略有不同。由于建筑内部分功能为地铁内部功能的仿真培训用房,如驾驶仿真培训系统、控制中心仿真系统培训、地铁车站作业仿真培训系统等等,这些房间内部由于有人员长期停留且有设备等,设备体量仅为缩小版本,故房间内仍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但是其中的管道及喷头布置既要满足规范要求也要配合后期的设备位置调整喷头布置,做到设备上方无水管且喷头距离设备有一点的间距。
控制中心和车辆段综合楼的灭火器配置地下部分按中危险级设计,配置场所火灾种类按A、B、E 类(设备房)考虑。地上部分按照严重危险及设计,配置场所火灾种类按A、B、E 类(设备房)考虑。与普通民用建筑的设置原则一致。
地铁建筑由于涉及专业很多,除普通建筑中的建筑、结构、市政接驳,通风空调专、低压配电、FAS、BAS、人防外,还有供电、通信信号、门禁、工艺、安检系统等其他系统专业,需要根据系统专业的房间布置要求进行设计。另外由于地铁会有孔洞图纸,故部分地铁附属的建筑也可能会有这册图纸,需要给排水专业配合建筑进行孔洞图册的设计及出图,对此民用建筑一般无系统专业,也无需进行孔洞预埋件图册。
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原则为:刚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12m,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24m,柔性管道上述参数减半;产品需满足《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 476-2015)。
地铁附属建筑一般都会在一条线路中同期实施,作为地铁运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合以上详细说明,地铁建筑的部分给水系统(含室内外消火栓,除市政给水接驳系统)、灭火器配置系统与普通民用建筑并无不同。而由于地铁建筑功能的独特性,使得建筑的排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需要根据地铁建筑的独有性进行特殊设计。民用建筑一般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故地铁附属的建筑属于民用建筑又因其特殊工程性有不同于普通民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