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后文称《任务》),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表述:“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公布的“十四五规划”中,相关表述还是“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而此次《任务》特别突出了“落实”二字,标志着取消落户限制来到了必须要严格执行的层面,不能再有半点含糊。分量之重,可见一斑。按照《任务》的表述,这里的衡量标准为“城区常住人口”,而非全域人口或市辖区人口。
截至2019年末,全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达到30座;其中,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6座城市,特大城市包括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青岛10座城市,大城市(Ⅰ型)包括哈尔滨、长春、大连、合肥、昆明、太原、长沙、苏州、南宁、乌鲁木齐、石家莊、厦门、宁波、福州14座城市。
而除了上述30座城市外,其他所有城市都将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这当中,不乏贵阳、南昌、兰州、石家庄等省会城市,以及无锡、佛山等“万亿俱乐部”成员。
伴随着“零门槛落户”的遍地开花,我国城市经济将步入新的竞争和发展阶段。从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的角度来看,“零门槛落户”正是体现了我们更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雄心,意义深远:
一方面,人们的自由迁移和定居谋生都将不再受限,特别是那些身在农村、数量庞大的剩余劳动力能够有序转出,不同地区之间的劳动力供需错配现象同样会得到显著改善,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亦会大大提速;
另一方面,户籍差别的本质是一系列福利制度的差异,如今“二元户籍”即将成为历史,那些依附在户籍上的种种福利与特权也将日趋淡化,不同人的身份地位将更加平等,发展机会也更为均等——这些同样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
更为重要的是,在“零门槛落户”的新背景下,一个农民进城后,他的身份与可以享受到的福利都会真正有所转变,其收入也会大大提高,这也必将会反过来继续拉动我国城镇化的深入推进,继而带动国民经济的更高质量发展,前景令人无比期待。
取消落户限制固然可喜,但却非一劳永逸,只因它并非是城市吸引人口来此生活发展的唯一筹码。
最近几年,我国各城市间的“抢人大战”如火如荼,许多二线城市都拿出极为优惠的政策来吸引人才入驻,这当中就包括“零门槛落户”。然而,“抢人”虽简单,“留人”却不易,纵然二线城市有百般利好,仍有不少年轻人选择向一线城市“回流”。原因在于,人才更加看重的,是有没有才华用武之地与足够的成长空间,而绝非一处安身立命的居所。不仅如此,城市福利的差别也不容忽视。
为此,除了户籍之外,我们还应大力推动中小城市的发展,尽可能降低其与大城市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缩小不同城市之间居民的非户籍福利差异。唯有如此,才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中小城市里扎根,进而促进不同区域间的协同发展。